| 临沭县人民医院控烟考评奖惩制度 | ||||||||||||||||||||||||
| 2025-01-03 点击数: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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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沭县人民医院控烟考评奖惩制度 1.目的 为了增强人民的公共卫生意识,增进人民的身心健康,创造良好的就医环境,落实无烟医院标准。 2.范围 全院职工 3.内容 3.1.划定禁烟场所: 3.1.1.门诊:大厅、候诊大厅、诊室、输液大厅、药房、药库、办公室、楼梯、走廊、厕所。 3.1.2.住院部:医护办公室、处置室、病房、病区、电梯、楼梯、大厅、厕所。 3.1.3.各行政办公室、大小会议室、厕所。 3.1.4.急诊:办公室、输液室、候诊大厅、诊室、厕所。 3.1.5.影像科:办公室、工作室、候诊大厅、厕所。 3.1.6.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禁止吸烟的场所。 3.2.做好宣传教育工作: 3.2.1.做好禁止吸烟的宣传教育工作,每位职工有义务有责任宣传吸烟对他人的危害。 3.2.2.在禁止吸烟场所设置醒目的禁止吸烟标志。 3.2.3.及时劝阻在禁止吸烟场所内的吸烟行为,每位职工有义务有责任劝阻进入禁烟区内吸烟者。 3.2.4.本院职工要自觉遵守规章制度,不得在禁烟区内吸烟。 3.3.考评奖罚标准: 3.3.1.单位职工在禁烟区吸烟者,每发现一次罚款20元。对揭发吸烟的人员给予同等数额的奖励。 3.3.2.禁止工作人员着工作装吸烟,违者每次罚款20元。 3.3.3.对在禁烟区吸烟的就诊患者或家属,医护人员应及时劝阻,经调查了解,没有进行劝阻的,发现一次扣罚责任科室50元,当班责任人10元。 3.3.4.医院职能部门负责公共场合禁止吸烟的监督管理工作,各科室负责对各自办公室区域内禁区吸烟的监督和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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