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健康教育】落实核心制度 保障医疗安全——临沭县精神卫生中心开展医疗质量安全核心制度暨医疗机构依法执业专题培训 | ||||||||||||||||||||||||
| 2024-03-28 点击数: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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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加强临沭县精神卫生中心法治建设,提高医务人员依法执业意识,提升医护人员诊疗水平和医患沟通技巧,构建和谐的医患关系,3月27日,中心医疗质量安全核心制度暨医疗机构依法执业专题培训会议在三楼会议室召开。本次培训由中心主任刘绍娟主持,医务科、护理部、感控办、中心全体医护人员参加。 会上,医务科负责人李宝润从十八项医疗质量安全核心制度入手,详细解读《医疗质量安全核心制度要点释义(第二版)》的最新定义、内涵理解和基本要求,重点分析首诊负责制、三级查房制度对保障患者医疗质量安全的重要性,并结合本单位实际工作,全面梳理工作落实中的漏洞和薄弱环节。讲解重点突出,形象具体,现场医务人员认真听讲,积极记录存疑问题,并反思工作中的不足,将核心制度真正融入日常工作中,筑牢医疗安全底线。 山东金星伟业律师事务所执业律师、县精神卫生中心法律顾问胡力文作专题培训,她结合专业知识以及多年来的工作经历,用具体案例就“防范纠纷”的医疗安全核心理念,阐述了医疗纠纷风险防范的重要性,生动详尽地讲解了如何防范和处理医疗纠纷,如何营造和谐的医患环境,并对实践中经常碰到和容易引起医患矛盾的环节、问题提出了针对性的意见和建议,详细地讲述了医患沟通的技巧。讲座有理论知识的点拨,有典型案例的分析,理论与实例相结合,对日常工作的开展给出了指导性意见。 通过此次培训,进一步提高了医护人员和管理人员的医疗安全和医疗事故防范意识,加深了大家对相关法律法规的认识,树立依法执业的理念,对医院提高医疗服务质量、构建和谐医患关系起到了积极的推动作用。下一步,中心将持续开展《医疗质量安全核心制度》培训,强化医疗质量安全管理,确保医疗质量安全核心制度得到有效落实,提升精细化、科学化、规范化管理水平,让百姓看病就医更有幸福感、获得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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