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访问临沭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
简体 繁体
智能问答 无障碍浏览 长者模式 数据开放平台
当前位置: 首页>>公开>>卫生健康领域>>医院>>科普健教>>健康科普>>正文
【健康科普】国家基本药物遴选的原则
2024-01-11    点击数:  
 索引号  lsxjswszx/2024-0000002  公开目录  公开目录
 发布机构  临沭县精神卫生中心  发布日期  2024-01-11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文号 
 标题  【健康科普】国家基本药物遴选的原则
索引号: lsxjswszx/2024-0000002
发布机构: 临沭县精神卫生中心
公开目录: 健康科普
发布日期: 2024-01-11

基本药物遴选原则

国家基本药物遴选应按照防治必需、安全有效、价格合理、使用方便、中西药并重、基本保障、临床首选和基层能够配备的原则。

不纳入国家基本药物目录:

(1)含有国家濒危野生动植物药材的。

(2)主要用于滋补保健作用,易滥用的。

(3)非临床治疗首选的。

(4)因严重不良反应,国家药监部门明确规定暂停生产、销售或使用的。

(5)违背国家法律、法规,或不符合伦理要求的。

法律依据:

《国家基本药物目录管理办法(暂行)》

第十一条 国家基本药物目录的调整应当遵循本办法第四条、第五条、第六条、第九条的规定,并按照本办法第八条规定的程序进行。属于第十条规定情形的品种,经国家基本药物工作委员会审核,调出目录。

第十二条 国家基本药物目录遴选调整应当坚持科学、公正、公开、透明。建立健全循证医学、药物经济学评价标准和工作机制,科学合理地制定目录。广泛听取社会各界的意见和建议,接受社会监督。

第十三条 中药饮片的基本药物管理暂按国务院有关部门关于中药饮片定价、采购、配送、使用和基本医疗保险给付等政策规定执行。

  
关闭窗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