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火灾事件应急预案 | ||||||||||||||||||||||||
| 2026-04-22 点击数: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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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确保发生火灾时各项应急工作高效、有序地进行,最大限度地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根据《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消防安全管理规定》及市教育局文件精神,结合我校工作实际,特制定本预案。 一、处置火灾事故的组织 学校领导,值班人员,应急处理组,后期保障组。 二、应急指挥人员 李景涛 荣学文 杨海滨 李玉成 何凤学 值班当天带班教干 三、报警程序 1.迅速组织有关人员携带消防器具赶赴现场进行扑救。 2.根据火势如需报警立即就近用电话或手机报告消防中心(电话119),报告内容为:“…………发生火灾,请迅速前来扑救”,待对方放下电话后再挂机。 3.在向学校、县教体局领导汇报的同时,派出人员到主要路口等待引导消防车辆。 四、组织实施 1.参加人员:在消防车到来之前,包括全体教工及校内人员均有义务参加扑救。 2.消防车到来之后,校内人员配合消防专业人员扑救或做好辅助工作。 3.使用器具:灭火器、水桶、脸盆、铁锨,水浸的棉被等。 4.学校行政人员和教师要迅速组织人员逃生,原则是“先救人,后救物”。 5.无关人员要远离火场和校区内的固定消防栓,以便于消防车辆驶入。 五、扑救方法: 1.扑救固体物品火灾,如木制品,棉织品等,可使用各类灭火器具。 2.扑救液体物品火灾,如汽油、柴油、食用油等,只能使用灭火器、沙土、浸湿的棉被等,严禁用水扑救。 六、注意事项: 1.火灾事故重在保护人员安全,扑救要在确保人员不受伤害的前提下进行。 2.管理人员应查明原因,如是电源引起,应立即切断电源。 3.火灾后应掌握的原则是边救火,边报警。 4.不得组织学生参加灭火。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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