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是学校学生资助工作的前提和基础,是公平、公正、合理地分配资助资源,切实保证国家各项经济困难学生资助政策和措施有效落实的关键环节,现根据上级有关文件精神,结合山东省教育厅《山东省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办法》及我校教育实际,特制定本实施细则。
第二条 本细则中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是指学生本人及其家庭所能筹集到的资金,难以支付其在校学习期间的学习和生活基本费用的全日制在校学生。
第二章 认定原则
第三条 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应坚持实事求是,确定合理标准,由学生本人提出申请,实行民主评议和学校评定相结合的原则。
第四条 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应严格工作制度,规范工作程序,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
第三章 认定及申请条件
第五条 学校学生资助领导小组,总体负责组织和管理全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认定工作。
第六条 各班以班级为单位,成立以班主任任组长,学生代表或家委会成员代表担任成员的班级评议小组,负责班级的民主评议工作。班级评议小组成员中,学生代表人数根据班级人数合理配置,应具有广泛的代表性,一般不少于班级人数的10%。班级评议小组成立后,其成员名单应在本班范围内公示。系部认定小组,成立以系部主任为组长,班主任、任课教师代表担任成员的认定小组,负责本系部认定工作的具体组织和审核。校级认定小组,成立以校长担任组长,校委会成员、各处室主任和各系部主任担任成员的领导小组,负责组织、审核和管理全校家庭经济困难生认定工作。
第七条 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认定根据学生家庭经济收入、 家庭人员组成、家庭成员健康状况以及学生在校学习生活平均消费情况,参照本地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确定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标准和人数。认定标准设为一般困难、困难和特殊困难三档。
(一)有下列情况之一者,认定为“一般困难学生”:
1.学生基本生活费用低于学校所在地区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或学校学生日常平均消费水平;
2.父母务农无其它经济来源,有两名子女同时在接受非义务教育阶段的普通学历教育,家庭经济负担较重的;
3.因其他原因造成家庭经济一般困难的。
(二)有下列情况之一者,认定为“困难学生”:
1.父母务农或父母一方暂时失业,家庭成员中有残疾或疾病且医疗费用负担较重的;
2.单亲家庭且单亲父(母)无经济收入或收入无法维持学生本人学习、生活需要的;
3.因其他原因造成家庭经济困难的。
(三)有下列情况之一者,认定为“特殊困难学生”:
1.脱贫享受政策家庭学生;
2.防止返贫监测帮扶对象;
3.特困救助供养学生;
4.低保家庭学生;
5.低保边缘家庭学生;
6.孤儿;
7.事实无人抚养儿童;
8.重点困境儿童;
9.家庭经济困难的残疾学生及残疾人子女;
10.烈士子女。
因其它原因(如家庭遭受重大自然灾害或重大突发意外、家庭成员患重大疾病等)造成经济特别困难的家庭学生。
困难和一般困难的认定标准由学校根据认定依据因素自行制定。
(四)学生有下列行为之一者,不能认定为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已经通过认定的学生,应取消其受助资格:
1.隐瞒家庭经济实际情况、提供虚假信息的;
2.由于家庭建房、购房、购车等原因造成家庭经济暂时困难的;
3.由于生活奢侈浪费等造成生活暂时困难的;
4.有其他不符合认定条件的。
第八条 申请条件
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学校规章制度;
诚实守信,道德品质优良,勤奋学习,积极向上;
家庭经济困难,符合认定标准中相应条款。
第四章 认定时间与程序
第九条 认定时间与程序
1. 认定时间: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按学期进行,每年9-10月份学校全面启动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各班级通过多种途径和方式,提前做好资助政策宣传和摸底工作,发放《临沂市工业学校致新生一封信》每班召开一次主题班会,并填写主题班会记录表,向学生或监护人告知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事项,并结合摸底情况发放资助申请表。(尤其是新增一年级)
2. 本人申请或学校推荐:申请认定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于每年9月向所在班级提交《学生资助申请认定评审表》和《山东省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量化指标体系表》。
3. 班级评议:班级评议小组对提交认定申请学生的日常消费行为、生活状况等情况进行综合评议,对学生填写的申请认定理由认真研究,充分讨论,经班主任确定本班级各档次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格,在适当范围内,以适当的方式予以公示,公示时严禁涉及学生个人敏感信息及隐私;并上报系部认定小组进行审核。(班主任根据申报情况对申请学生进行入户实地调查,填写临沂市工业学校家庭困难学生走访调查表)
4. 系部认定:系部认定小组对班级评议结果,统筹各班级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情况,结合地区差异等因素,在征求班级评议小组意见后,可对班级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档次予以适当调整。系部认定小组审核通过后,盖系部章并进行公示,提交学校认定小组审核。
5. 学校审核:学校认定小组认真审核,同时结合系部认定评议对班级评议小组的初步认定结果进行严格审核,如有异议,应予以更正。
6. 学校公示:学校认定小组审核通过后,要在学校公示栏内进行不少于5个工作日的公示。学校所有学生可通过正常程序查询认定结果和反映有关情况,学校认定小组应在接到异议材料的3个工作日内予以答复。
7. 学校汇总:学校资助中心负责汇总本学校审核通过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名单,资助管理员建立家庭经济困难学生信息档案,并按要求录入全国学生资助管理信息系统。
第五章 认定管理
第十条 认定管理
1. 学校要建立家庭经济困难学生个人档案资料和数据信息库,随时关注、掌握申请家庭经济困难认定学生的相关情况。
2. 学校要加强对申请认定学生的诚信教育,引导学生如实、准确提高家庭经济状况的变化情况,并及时做出调整。
3. 学校每学期对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进行资格复查,并不定期地随机抽选一定比例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通过电话或实地走访等形式进行核实。如发现弄虚作假现象,一经核实,取消资助资格,收回资助资金。情节严重的,学校资助工作领导小组将依据有关规定进行严肃处理。
4. 认定结果将作为学生申请国家助学金、政府助学金、政府补助金、社会(团体)奖(助)学金等各类资助的重要依据。
第六章 附则
第十一条 本细则自公布之日起实施。
第十二条 本细则由临沂市工业学校学生资助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附件:1.《学生资助申请认定评审表》
2.《临沂市工业学校家庭困难学生资助走访调查表》
3. 临沂市工业学校致新生一封信
4.《山东省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量化指标体系表》
临沂市工业学校
2025年9月29日
临沂市工业学校国家助学金评审领导小组
组 长:李景涛
副组长:李玉成
成 员:杨海滨 何凤学 王磊 李善强
临沂市工业学校国家助学金评审委员会
主 任:李玉成
副主任:杨海滨
成 员:何凤学 李善强 王 磊 邢 奇
解志军 刘德亮 刘宗晓 隋国华
杨大晓 杨化莉 曹广武 朱孔升
高深圳 王世昆 李广盛 英 冲
李 萌 曾舒舒
教师代表3名 学生代表2名
学生资助申请认定评审表
(2025-2026学年) 中职 学段
学校名称:
学生 基本 情况 | 姓名 |
| 性别 |
| 出生日期 |
| 身份 证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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入学 年月 |
| 班级 |
| 民族 |
| 联系 电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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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庭地址 | ___省___市___县/区___镇街
______村/居_________号 | 学生本人银行卡/社保卡卡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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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户行名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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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收到学生资助 □是 □否 | 监护人是否认为家庭经济困难 □申请 需要申请教育资助 □不申请 | 监护人签字: |
是否了解资助政策 □是 □否 |
学生家庭基本信息 |
家庭
成员 | 姓名 | 年龄 | 与学生 关系 | 工作(学习)单位 | 年收入 (元) | 健康 状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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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同生活家庭人口数(人) |
| 主要收入来源 |
| 家庭年总收入(元) |
| 家庭年人均收入(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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若为特殊类型, 可勾选 | □ 脱贫享受政策家庭学生 □ 防止返贫监测帮扶对象 □ 低保家庭学生 □ 低保边缘家庭学生 □ 特困救助供养学生 □ 孤儿 □ 事实无人抚养儿童 □ 重点困境儿童 □ 烈士子女 □ 家庭经济困难的残疾学生和残疾人子女 □ 其他原因(如家庭遭受重大自然灾害或重大突发意外、家庭成员患重大疾病等)造成经济特别困难的。 |
申请原因 | 家庭经济情况简要说明:
|
个人承诺 |
本人承诺以上所填写资料真实,如有虚假,愿意承担相应责任。
承诺内容(手写):
学生签字: 年 月 日
|
社会救助家庭经济状况核对授权 |
授权各级学生资助管理机构可以通过社会救助信息平台对收入、财产、支出等情况进行信息查询核对,包括但不限于入户调查和到公安、人社、住建、交通、市场监管、税务、自然资源、公积金中心、银行、保险、证券等部门、机构进行核查和信息比对,该授权当学年内有效。
监护人1签字(按手印): 身份证号: 监护人2签字(按手印): 身份证号: 年 月 日
|
反面*****************以下由学校填写**************** |
家 庭 经 济 困 难 认 定 情 况 | 班 级 评 议 | 推 荐 档 次 | A.家庭经济特殊困难 □ | 评议小组意见:
成员签名:
年 月 日 |
B. 家庭经济困难 □ |
C.家庭经济一般困难 □ |
D.家庭经济不困难 □ |
认 定 审 核 | 认定 小组 意见 | □同意班级评议意见 | 认定小组意见:
组长签名:
年 月 日 |
□经审核,建议调整为: |
公示结果:经 月 日至 月 日公示2天无异议。 |
资助工作领导小组意见 | □同意认定小组意见。 | 领导小组意见:
组长签名(盖章):
年 月 日 |
□经认定,建议调整为: |
公示结果:经 月 日至 月 日公示5天无异议。 |
资 助 项 目 评 审 情 况 | 资 助 项 目 评 审
| 评审小 组意见 | □享受一档国家助学金/政府助学金 金额(元): | 评审小组意见:
组长签名:
年 月 日 |
□享受二档国家助学金/政府助学金 金额(元): |
□享受三档国家助学金/政府助学金 金额(元): |
□寄宿生补助 □非寄宿生补助(小学) 金额(元): |
□寄宿生补助 □非寄宿生补助(初中) 金额(元): |
□享受减免学杂费/保教费 金额(元): |
□享受一档校内助学金 金额(元): |
□享受二档校内助学金 金额(元): |
□享受三档校内助学金 金额(元): |
□其他资助项目 金额(元): |
资 助 项 目 决 定 | 资助工作领导小组意见 | □同意评审小组意见 | 领导小组意见:
(加盖学校公章):
组长签名(盖章):
年 月 日 |
□经评审,建议调整为: |
公示结果:经 月 日至 月 日公示5天无异议。 |
附件2:
临沂市工业学校家庭困难学生资助走访调查表
学校:临沂市工业学校 年级: 班级:
学生基本情况 | 姓 名 |
| 性 别 |
| 联系电话 |
| 民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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身份证号 |
| 政治面貌 |
| 户口 | □1.城镇 □2.农村 |
家庭住址 |
| 联系电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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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庭基本信息 |
家 庭 类 型 | □建档立卡贫困户 □低保家庭 □特困供养 □残疾 □孤儿 □烈士或优抚对象子女 □单亲 □其他 |
家 庭 成员 | 姓名 | 年龄 | 与学生关系 | 工作(学习)单位 | 职业 | 年收入(元) | 健康状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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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庭经济收入情况 | 城镇(农村) | 家庭年收入________(万元) 家庭人口共_____人 人均可支配年收入_______(万元) |
家庭经济状况有关信息 | 学生本学年已获资助情况_____ (元) 家庭遭受突发意外_______ 家庭欠债情况及原因: 其他情况: |
走访人认为所填写内容真实无误,并予以认可。 走访人(2人以上)签字:
年 月 日 |
备注:1、学生基本情况栏由学生本人填写;2、家庭基本信息栏由走访教师填写、并签字;3、走访教师拍照所走访学生家庭照片一张;4、本次走访并不代表已经通过资助评审获得。
附件3:
临沂市工业学校致新生的一封信
亲爱的同学:
欢迎加入临沂市工业学校,朝气蓬勃的你告别了初中生活,进入丰富多彩的中职生活,如果家庭经济困难,党和国家对困难学生资助政策一定会相伴左右,助你顺利入学、完成学业。
进入中等职业学校,资助政策有三项。一是全部一二三年级在校学生均可享受免学费政策;二是涉农专业学生和其他专业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还可以申请国家助学金;三是学习成绩优秀、技能表现突出的同学,还可以申请中等职业教育国家奖学金。
如果你对资助政策还有什么疑问,可以向老师、学校或县(市、区)学生资助管理部门咨询;也可以关注“山东省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微信服务号、登陆山东省学生资助管理中心网站(https://sdxszz.sdei.edu.cn)查询。暑假期间,各市、县(市、区)会开通学生资助热线电话,号码及开通时间可登录山东省学生资助管理中心网站查询。
在这里,我们要特别叮咛你一句,一定要擦亮眼睛,警惕打着发放奖学金、助学金旗号的电信诈骗,一定记住“天上不会掉馅饼”。拿不准的事,多问老师,多与家长商量,千万不要上当受骗!
希望你读完这封信后,与你的父母亲友分享,让他们也了解一下党和国家的学生资助政策,帮助他们打消对家庭经济困难学生上学经济方面的担忧。
奋斗是青春最亮丽的底色。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是一场历史接力赛,将要步入青年阶段的你重任在肩。希望你不负韶华,不负时代,树立为党为祖国为人民不懈奋斗的坚定理想,在青春的赛道上拼搏向前、取得佳绩!
附件4:
山东省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量化指标体系 |
(2025-2026学年) 中职 学段 |
学生基本信息 | 姓名 |
| 性别 |
| 出生年月 |
| 身份证号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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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校 |
| 入学年月 |
| 班级 |
| 联系电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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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庭住址 |
| 学籍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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认定指标量化 使用说明 | 一、本量表根据国家、山东省有关文件精神和要求制定。 二、本量化表包括学生自主测评(总分120分)和评议小组民主评议两部分,评议小组民主评议对学生自主测评情况进行修正,分数由高到低进行认定。 三、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量化分值作为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认定依据,由学校认定小组结合评议小组、学生量化分等做出最终认定结果。 四、认定原则上每学年认定一次,每学期进行一次动态调整。 五、本量化表所有信息仅用于家庭经济困难认定,不对外泄露任何学生信息,敬请如实填报。 |
个人承诺 | 本人承诺以下所填写资料真实,如有虚假,愿意承担相应责任。
承诺内容(手写):
家长(学生)签字: 年 月 日 |
自主 测评 | 一级 指标 | 分值 | 二级指标 | 分值 | 主要观测点 | 分值 | 得分 | 修正 分值 | 备注 |
学生 自主 测评 | 1.家庭经济困难类型 | 评议小组公示无异议后,直接认定为特殊困难 | 1.家庭经济特殊困难学生 | 120 | 脱贫享受政策家庭学生 | 12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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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以上类型自动列入特殊困难学生名单(依据全国学生资助管理信息系统和省特殊困难学生资助信息管理系统提供的名单,未在名单中的以上类型学生需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
防止返贫监测帮扶对象 |
低保家庭学生 |
特困救助供养学生 |
低保边缘家庭子女 |
孤儿 |
重点困境儿童 |
事实无人抚养儿童 |
烈士子女 |
家庭经济困难的残疾学生 |
家庭经济困难的残疾人子女 |
2.家庭遭受的突发状况 | 2.家庭遭受的突发状况 | 120 | 家庭遭受较重自然灾害或家庭突发变故,造成财产损失,导致家庭成员出现伤残、意外死亡、失踪 | 12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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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需在“申请理由”中描述家庭受灾情况 |
3.家庭所在地属性 | 5 | 3.父母长期居住地所属县区 | 5 | 农村或乡镇 | 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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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城 | 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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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市(含开发区) | 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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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家庭成员情况 | 50 | 4.父亲状况 | 20 | 失踪(联)或去世、丧失劳动能力等原因无法就业 | 20 |
|
| 父母离异,父亲不提供学生在校学习生活经济支持的,可列入此项。 |
务农(不含农村种植户或养殖户) | 15 |
|
| 需在“申请理由”中说明 |
进城务工人员 | 10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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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稳定固定的工作 | 3 |
|
|
|
个体经营户(拥有1-10名员工)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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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母亲状况 | 20 | 失踪(联)或去世、丧失劳动能力等原因无法就业 | 20 |
|
| 父母离异,母亲不提供学生在校学习生活经济支持的,可列入此项。 |
务农(不含农村种植户或养殖户) | 15 |
|
| 需在“申请理由”中说明 |
进城务工人员 | 10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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稳定固定的工作 | 3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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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个体经营户(拥有1-10名员工)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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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除父母亲之外其他家庭成员劳动能力 | 5 | 其他成员均无劳动能力 | 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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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家庭成员中部分有收入 | 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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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其他成员,或有其他成员且全部成员均有收入 | 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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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家庭成员上学人数 | 5 | 除本人外,家中另有2人(含)以上在校生,且1人及以上在普通高中(含)以上就读 | 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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除本人外,家中另有1及人以上在普通高中或幼儿园就读 | 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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除本人外,家中另有1人及以上在义务段学校、中职学校就读 | 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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仅学生本人在校学习 | 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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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生 自主 测评 | 4.家庭成员情况 | 30 | 8.近两年内医疗支出 | 15 | 学生本人、父母患重大疾病,兄弟姐妹患重大疾病且医疗费用报销后由父母承担,医疗费用报销后自费5万以上 | 15 |
|
| 1.简明扼要填写病种,自费金额。 2.学校收取相关支撑材料。 |
学生本人、父母患重大疾病,兄弟姐妹患重大疾病且医疗费用报销后由父母承担,医疗费用报销后自费3-5万 | 10 |
|
| 1.简明扼要填写病种,自费金额。 2.学校收取相关支撑材料。 |
学生本人、父母患病,兄弟姐妹患重病且医疗费用报销后由父母承担,医疗费用报销后自费1-3万 | 8 |
|
| 1.简明扼要填写病种,自费金额。 2.学校收取相关支撑材料。 |
学生本人、父母患病,兄弟姐妹患重大疾病且医疗费用报销后由父母承担,自费5000元及以上 | 5 |
|
| 1.简明扼要填写病种,自费金额。 2.学校收取相关支撑材料。 |
学生本人、父母患病,兄弟姐妹患重大疾病且医疗费用报销后由父母承担,医疗费用报销后自费5000元及以下 | 2 |
|
| 1.简明扼要填写病种,自费金额。 2.学校收取相关支撑材料。 |
9.祖父母及外祖父母赡养情况 | 5 | 独立赡养2人及以上,由父母承担的年医疗费用在3万元以上 | 5 |
|
| 1.简明扼要填写病种,自费金额。 2.学校收取相关支撑材料。 |
共同赡养2人及以上或独立赡养1人 | 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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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同赡养1人 | 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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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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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祖父母及外祖父母健康状况 | 10 | 有患有严重疾病需要长期治疗,医疗费用报销后由父母承担的年医疗费用在3万元以上 | 1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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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简明扼要填写病种,自费金额。 2.学校收取相关支撑材料。 |
有患有比较严重疾病需要长期治疗,医疗费用报销后由父母承担的年医疗费用在1万元至3万元 | 6 |
|
| 1.简明扼要填写病种,自费金额。 2.学校收取相关支撑材料。 |
有患有一般疾病需长期治疗,医疗费用报销后由父母承担的年医疗费用在5000元至1万元 | 4 |
|
| 1.简明扼要填写病种,自费金额。 2.学校收取相关支撑材料。 |
医疗费用报销后由父母承担的年医疗费用在5000元以下 | 2 |
|
| 1.简明扼要填写病种,自费金额。 2.学校收取相关支撑材料。 |
健康或无赡养情况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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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家庭经济情况 | 31 | 11.不动产拥有情况(不动产拥有人指本人或家庭) | 15 | 无房、靠租赁房居住 | 1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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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乡镇及以下)土木或砖混结构平房,房产(或宅基地)共1处 | 1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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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镇经济适用房或旧村改造回迁房 | 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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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市,自有房产共1套,面积90平方以下 | 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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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市,自有房产共1套,面积90平方以上 | 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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两套及以上商品房、自建两层及以上楼房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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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家庭负债情况(不含房贷、车贷等改善型、投资型贷款或借款) | 3 | 负债总额10万以上(截至认定时未偿还额度,下同) | 3 |
|
| 需在“申请理由”中简要说明负债情况 |
负债总额5万至10万 | 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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负债总额不足5万 | 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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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负债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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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家庭人均月收入情况 | 8 | 为学校所在地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的1.5倍 | 8 |
|
| 家庭收入以年度计算,指共同生活的家庭主要成员(主要指父母)的全部货币收入和实物收入的总和,包括:①种植业、养殖业收入;②父母劳务(包括建筑、运输、餐饮服务、手工加工等各行各业)获取的工资、奖金及各类补贴;③亲友赠送、保险金(领取的养老保险金、商业保险金)退休金、法定赡养人、抚(扶)养人支付的赡养费和抚(扶)养费;④房屋租金、土地承包权流转收益、土地补偿和安置费、集体分红、股息及其它合法收入;⑤其它合法收入等。 |
为学校所在地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的2倍 | 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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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学校所在地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的2.5倍 | 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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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学校所在地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的3倍 | 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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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于学校所在地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的3倍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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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家庭拥有交通工具情况(仅指本人或父母名下拥有交通工具,如拥有多样者,选价值较高项) | 5 | 仅有电动自行车等日常交通工具 | 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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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万以下代步型交通工具 | 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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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10万保障型交通工具 | 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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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万以上消费型交通工具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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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其他 | 4 | 15.近三年获得国家资助情况 | 4 | 连续三年获得过资助 | 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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曾经获得过两项资助 | 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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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校 | 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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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获得过资助 | 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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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理由 (不少于200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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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议小组 民主评议 | 复核修正以上 15项指标得分 |
| 根据学生填写的申请理由等文字描述,结合学生日常在校消费情况,复核认定学生填写的15项指标并据实进行修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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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票否决 |
| 隐瞒家庭经济实际情况,提供虚假信息的 | -12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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由于家庭建房、购房、购车、结婚等原因造成家庭经济暂时困难者 | -12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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由于生活奢侈浪费造成生活暂时困难的 | -12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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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不应予以认定的情况(需说明理由) | -12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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组长(班主任)签字 |
| 任课教师签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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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生代表或 家长代表签字 (不低于班级人数的10%) (评议对象不应作为 评议小组成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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班级 人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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代表 人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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