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临沂市工业学校 2025年秋季国家助学金评审报告 | ||||||||||||||||||||||||
| 2026-04-23 点击数: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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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做好我校国家助学金评审工作,成立了学校国家助学金资助工作领导小组和国家助学金评审小组,根据有关文件精神和要求完成了我校国家助学金评审工作,现将我校国家助学金评审工作汇报如下: 一、评审依据 根据《临沭县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实施细则》、《山东省临沭县中等职业教育国家助学金实施细则》和《关于做好2025年秋季学期中职国家助学金工作的通知》等相关文件要求,以及学校有关奖助学金评定办法,明确了国家助学金评审条件、标准和评审程序等。 二、评审程序 1.学校召开了国家助学金评审专题会议,学习相关文件要求,确定国家助学金评审条件、标准、原则和程序,研究制定评选工作方案,成立以李景涛同志任组长,李玉成和杨海滨同志任副组长,其他领导为成员的国家助学金资助工作领导小组,统筹领导国家助学金评审工作;同时,成立了以李玉成同志为主任,各系部主任、处室主任、教师代表和学生代表为成员的国家助学金评审小组。 2.各系部分管学生工作的领导组织所属系部全体班主任召开国家助学金评审工作会议,传达省教育厅和我校关于国家助学金评审工作的相关文件精神,落实工作方案,明确工作要求。 3.各系部按照学校要求,成立了由系部主任、副主任、班主任和学生代表组成的系部学生资助评审工作小组,具体负责系部国家助学金评审工作。 4.各班级成立了以班主任、班干部学生代表共同参与的评审小组,在学生中采取自主申报和民主评议的方式,严格按照国家助学金评审条件,推选初步人选,并向全班公示2个工作日,无异议后上报所属系部学生国家助学金评审工作小组。 5.各系部学生国家助学金评审工作小组在综合考察拟推荐人选的实际表现的基础上,根据学生的家庭经济情况及在校表现集体确定本系部国家助学金初评人选,并向全系公示5个工作日,无异议后上报学校学生国家助学金评审工作小组。 6.学校学生国家助学金评审工作小组汇总各系部拟推荐的国家助学金学生人选的有关情况,经学校国家助学金资助工作领导小组审定,在全校予以公示5个工作日,无异议后上报县教育和体育局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审批。 三、名额分配 中职国家助学金资助具有中等职业学校全日制正式学籍的在校一、二年级涉农专业学生和非涉农专业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国家助学金资助标准为每生每年2300元。具体分为1档1800元;2档2300元;3档2800元。资助人数比例为1档:2档:3档=2.5:5:2.5。 脱贫享受政策学生、防止返贫监测帮扶对象等家庭学生、孤儿、事实无人抚养儿童、重点困境儿童、家庭经济困难的残疾学生及残疾人子女、低保家庭学生、特困救助供养学生、烈士子女、低保边缘、因病因灾造成家庭特别困难的学生要优先予以资助。 四、评选范围及标准 1.评审对象:全日制在籍在校生。 2.中职国家助学金每学年评审两次。 3.中等职业教育助学金名额分配应适当向涉农类专业倾斜。 五、评审条件 (一)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二)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学校规章制度; (三)诚实守信,道德品质优良; (四)勤奋学习,积极上进; (五)家庭经济困难,生活俭朴。 六、公示情况 我校对国家助学金评审,实行学校、系部、班级三级三次公示,并均公布了意见反馈和监督举报方式,广泛听取师生的意见。最终,我校对景咏文等1298名同学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2025年10月20日至2025年10月27日共5个工作日。 七、评审结果 整个评选、评审、公示过程,严格执行上级相关文件精神和要求,遵循公平、公开、公正的原则,无虚假,无以权谋私等现象。通过学校评审,同意推荐景咏文等1298名同学参评2025年秋季中等职业教育国家助学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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