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临沂市工业学校考试管理制度 | ||||||||||||||||||||||||
| 2025-01-14 点击数: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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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科学有序地组织好学期成绩考核工作,进一步规范成绩管理,有效促进优良学风、教风的形成,学校特制定考试制度。 一、考前宣传与教育 1.考前各系部应加强宣传动员,营造诚信考试氛围;深入开展学习活动,培育优良考风;严格要求,严格把关,尤其要抓好考场纪律,切实增强学生的考试纪律观念。对于学生违纪舞弊行为,要及时上报,交由学生工作处按学校相关规定处理。 2.教务处召开教学工作会议,明确复习迎考、考试方式、考试命题、试卷批改、成绩评定、成绩上报及考试材料归档等工作的要求。 3.各系部应提前做好考试各环节的准备工作,组织教师认真学习学校有关文件,明确考试要求,严把考试命题关,保证考试的科学性、规范性和公正性。 4.要认真做好试卷的安全保密工作,在试卷印刷、装订、领取和分发过程中要严格管理,防止泄露考试内容。 二、考试安排与要求 1.考核方式 成绩考核方式有考试和考查两种。 (1)考试课程 学校规定语文、数学、英语、信息技术及各专业的专业课为考试课程。 (2)考查课程 德育、体育、音乐、美术、心理健康教育等为考查课程。 2.考核成绩构成 (1)总成绩计算公式为: ①专业实践课 学期总评成绩=期中理论成绩×40%+期中操作成绩×60% ②专业理论课程、文化课 学期总评成绩=期中理论成绩×100% (2)考查课程的总评成绩 其成绩一般计为优秀(≧85)、良好(≧75)、合格(≧60)、不合格(﹤60)。 3.考查科目及要求: 各科老师均要按课表到班上课,进行随堂考试。 考查科目的考核内容、办法及成绩评定标准,由任课老师负责教研组级教务处请示、商定后执行。命题、阅卷等由任课老师负责。 考查科目的成绩由任课老师负责评定。成绩必须公平、科学、真实、合理,各科各班级的学生成绩必须合理分布、均分适中、基本符合统计规律。评定的成绩报给相应系部,上报的成绩必须经系部教学主任审核并签字。 4.考试科目及要求 (1)实训课程。实训课程的操作考核要求在第10周前(含第10周)由开课系部根据实际情况自行组织完成。 (2)理论考试。理论考试安排在第11周。具体要求如下: ①考试方式与内容选择。各系部、各教研组以课程标准和专业人才培养方案为依据,结合课程特点,以考核学生基本理论和基本技能的掌握情况及分析问题、解决问题的综合能力为目的,确定适宜的考试形式。 ②命题。由教务处具体负责命题工作,教务处从试题库中抽选考试题目,将认可的题目拼成三套试题,随机在三套试题中抽取一套印刷用来考试。 ③考试。由教务处统一组织。 ④阅卷。由教务处统一安排阅卷。 ⑤资料上交。将考试成绩、考试分析、工作量统计等资料收齐存各系部及教务处。 附件:考试监考要求 1、开考前十分钟,监考人员应准时到考务办公室领取试卷,检查领取试卷封面与考试科目是否对应;考前五分钟进入考场,组织考生对号入座,同时进行清理考场,要求考生将除考试必备的文具外的书籍等存放到指定位置,提示考生做好考试准备。再次检查领取试卷内容与考试科目是否对应,发放试卷和答题卡。语数英三场要注意提前把条码按考场人数分配好,交给监考老师监督学生把码贴好。 2、开考铃响后,监考老师提醒考生将班级、考号和姓名等信息填写准确。监考教师要认真检查学生填写的情况。缺考考生的试卷和答题卡信息由监考教师填写,并注明缺考。监考教师在黑板上写明本场考试的科目、起始时间。 3、语数英三科和部分专业采用新阅卷系统阅卷,二维码贴在规范位置,需要监考教师亲自发给学生看着学生把二维码贴好,要求试卷不能有任何折痕,这一点监考老师务必给学生讲清楚,这三科试卷收交的时候大小号排列用试卷袋封装,试卷袋封面要按规定填写清楚相关内容,不需要用订书机订在一起。 4、监考人员对试题不做任何解释,不得以任何方式暗示或影响考生答题。对试题印制模糊不清、空白漏印、内容错误等情况,必须及时向巡考人员或考务组反映。 5、监考教师一前一后,监考一丝不苟、严肃认真维护考场纪律。发现意外情况,应及时报告巡考或考务组。绝不允许失误和失职,绝不允许违反规定。 6、监考人员要认真履行职责,集中精力,严肃认真,不与考生随意攀谈,不得在考场内做与监考无关的事(如:阅书读报,接打手机等),不得擅自提前或延长考试时间。不允许学生提前交卷。 (7)收卷时,要逐一检查试卷份数,试卷和答题卡顺序按小号在前大号在后,不得错装、倒装、漏装、丢失。试卷袋、试卷封面填写要规范,科目名称与试卷要一致,考点写考试系部,考场统一填写安排表最后一列的考场号,监考人、考试人数、缺考、缺考考号都要写全。 (8)装订试卷时,用订书机装订均匀,(根据厚薄选用订书机)考试系部要进行最后核查。 考试过程中如果查出教师不按考试规定监考,迟到旷考,考场中做不应该做的事情。一经巡视人员发现公示将纳入本学期量化。 学生成绩考核与管理规定 成绩考核既是检查学生学习成效的重要措施,也是对教师教学效果进行检验的重要手段,它既能真实地反映学生知识、技能的掌握程度,也能客观地反映出学校的教育教学水平。加强成绩考核管理是建设优良教风、学风,提高教育教学质量,营造良好育人环境重要环节,也是规范学校教学管理的重要方面。因此,为进一步促进学校各种考核严格、公正、规范进行,对成绩考核与管理做如下规定: 一、考核范围与目的 (一)考核的范围 凡属教学计划规定的课程都要进行成绩考核。 (二)考核目的 1.帮助学生系统地复习和巩固所学的知识、技能,评定和检查学生的知识、技能和能力。 2.考核结果作为评定学生是否按照教学计划完成学习的主要依据。 3.考核结果作为学生能否毕业、推荐就业(带薪实习)的依据。 4.考核结果作为对学生进行评先树优的依据之一。 二、考核方式 成绩考核方式有考试和考查两种。 (一)考试课程 我校规定语文、数学、英语、计算机基础及各专业课为考试课程。 (二)考查课程 我校规定德育、体育、音乐、书法、心理健康教育、礼仪等为考查课程。 三、考核成绩构成 (一)考试课程的总评成绩 总评成绩满分为100分,总评成绩由期末理论、期末操作、平时、作业、出勤五个项目构成,各项目满分均为100分。其计算公式为: 1.专业实践课 学期总平成绩=(期末理论×40%+期末操作×60%)×60%+平时×20%+作业×10%+出勤10% 2.专业理论课程、文化课 学期总平成绩=期末理论×60%+平时×20%+作业×10%+出勤10% (二)考查课程的总评成绩 学期总评成绩=期末考核成绩×60%+平时30%+出勤10% 其成绩一般计为优秀(≧85)、良好(≧75)、合格(≧60)、不合格(﹤60)。 四、考核组织与管理 1.课程的平时、作业、出勤等成绩由任课教师负责考核,学期结束前交系部审核。 2.考查课程期末考核由系部于期末考试前两周内统一组织进行。 3.考试课程的期末理论、期末实践由学校统一组织。 五、缓考与补考 1.由于客观原因不能参加正常考试的学生,需由本人提出书面申请,经班主任签字、系部申批后备案,于下学期开学四周内安排补考,补考成绩按正常考试成绩计入。安排补考后仍不能参加考试者,视为不合格,毕业前最后一学期给予一次补考(每年的三月上旬向系部提出书面申请,汇总到教务处,于下旬安排补考)。 2.学期考核不合格的学生,于下学期开学四周内给予一次补考机会。补考不及格,毕业前最后一学期给予一次补考(每年的三月上旬向系部提出书面申请,系部汇总到报教务处,于下旬安排补考。其中,公共科目由教务处组织考试,专业课由系部组织考试。)。 3.擅自不参加考试,该课记零分,并不得参加正常学期补考,毕业前最后一学期给予一次补考(每年的三月上旬向系部提出书面申请,系部汇总到报教务处,于下旬安排补考。其中,公共科目由教务处组织考试,专业课由系部组织考试。)。 4.学生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能参加所修课程考试,记零分: (1)缺课:不论何种原因缺课时数超过该课程总课时数25%者; (2)作业:未完成作业量超过该科作业总量的25%者; (3)课堂学习纪律:学习态度不端正,上课迟到、早退、吵闹、不认真听讲,以课堂情况记录表为准,记录次数超过该课程总课时数的20%。 可由任课老师提名、系部审查,报教务处备案取消考试资格。视其改正程度,毕业前最后一学期给予一次补考(每年的三月上旬向系部提出书面申请,系部汇总到报教务处,于下旬安排补考。其中,公共科目由教务处组织考试,专业课由系部组织考试。)。 5.补考合格后,成绩一律记60分,并注明“补”字。 六、成绩的管理与使用 1.期末结束前两周任课教师负责把学生平时成绩、作业成绩、出勤成绩(EXCEL电子稿及纸质稿)整理好后,连同佐证材料交系部审核。 2.考试结束后,系部根据考试成绩构成,核算每名学生每门课程的最终成绩,实事求是填入学生档案,打印班级学生成绩表,下发每位学生,并在每学期开学五周内报教务处一份存档(EXCEL格式及纸质)。 3.学生毕业后,教务处整理所有班级学生成绩后交学校档案室存档。 4.学校对于考试成绩不合格的学生实行学业警示制度,一个学期有二门课程经补考后仍不及格者,由系部负责向学生本人及家长发布学业警示。连续两学期被发布学业警示者,由学校向学生本人及家长发布解除学业劝告。 5.学生期末总评成绩作为能否毕业和就业的依据,只有所有课程考试合格才准于毕业和安置就业。 6.学校组织的期末理论、期末操作成绩作为教师量化考核中教学质量成绩考核的依据。 本规定自2015级学生开始执行。 学生毕业证书管理条例 为进一步加强我校毕业证书的管理,保证我校的教育教学质量,维护毕业证书的严肃性及社会声誉,现制定毕业证书管理条例。 第一条:学历证书的颁发、管理是一项非常严肃的工作,其原则是:严格审查、依法办证、统一管理、高效规范。 第二条:学校教务处负责毕业证书的管理工作,并由专人管理。 第三条:学生毕业必须通过毕业资格审核,符合毕业及办证条件,经学校核准后才能办理并获得毕业证书。 学生毕业资格审核内容包括: 1.经省教育厅学籍注册取得正式学籍; 2.在规定时间内完成教学计划规定的全部课程(含德育、体育课、艺术等公共素质课),经考试成绩全部合格; 3.在校期间无学校纪律处分或毕业前已撤销处分; 4.顶岗实习手续齐全,实习成绩合格; 5.学校费用已结算清楚,不欠费; 6.获得本专业培养方案规定的职业资格证书; 7.满足上级部门规定的其它毕业条件。 第四条:毕业证办理程序 1.以班级为单位,由班主任到教务处领取《临沂市工业学校学生毕业证办理审核表》,并填写好表中的“毕业班级”、“申请办证名单”和“班级审核”栏目,由所在系部主任审核并签字。 2.班主任持《临沂市工业学校学生毕业证办理审核表》,依次到财务科、政教处、教务处审核签字后交校长审核签字确认。 3.教务处根据校长签字核定后的名单,由学籍管理员在市教育局规定的办证时间内为审核合格人员办理毕业证书,逾期不再补办。 第五条:毕业证办理具体职责分工和要求: 1.班主任在填写“申请办证名单”时,要由左上角开始,从左到右,从上到下,依次填写,每栏只填一个学生姓名,学生姓名要与学籍和办证姓名一致,且顺序与学籍号顺序一致,空白栏用笔划去。 2.“班级审核”栏由班主任负责填写,要写清申请办证学生费用是否交齐、是否完成学业、是否交齐照片。 3.“交费审核”栏由财务科负责填写,要明确每一位申请办证学生应交的住宿费、书本费、办证费等各项费用是否全部交齐,对未交齐的学生进行注明。 4.“违纪审核及德育千分成绩”由政教处负责填写,要明确每一位申请办证学生是否存在辍学或违纪、德育千分成绩,对因辍学或违纪、德育千分达不到要求不能办证的学生进行注明。 5.“成绩审核”由教务处负责填写,要明确每一位申请办证学生成绩是否合格,对不符合成绩要求而不能办证的学生进行注明。 6.“学校意见”由校长负责填写,要对以上内容进行再次审核确认,并签署意见。 7.班主任和部门负责人是所填栏目审核的第一责任人,要对所填审核内容负责,对弄虚作假的人员一经查实,学校将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第六条:毕业证发放程序 1.对审核合格的学生,应及时发放毕业证,不得以任何理由扣发。 2.各班主任按照学校规定的时间通知学生到校办理毕业证领取手续。 3.对成绩合格但拖欠学费的毕业生,要持有校财务室开具的学费补缴完结通知单方可领取毕业证书,管理员要妥善保管通知单,方便以后的审核。 4.各教学班凡符合发放证书条件的学生,由班主任在《毕业证书领取签收登记表》上签字后统一领取发放; 5.特殊原因学生自己到教务处领取毕业证书时,须学生本人持身份证在《毕业证书领取签收登记表》上签字后领取; 6.若因特殊原因毕业生本人不能亲领毕业证的,须由本人亲笔写出“领证委托书”,并附上本人和代领人身份证复印件,经班级班主任签名确认后,方可领取毕业证书。 第七条:毕业证书发放的后期管理 1.由于各种原因尚未领取的毕业证书,由教务处清理后,连同《毕业证书领取签收登记表》由专人存放管理。 2.毕业证验印表送学校档案室存档。 3.学生毕业证书只颁发一次,本人须妥善保存,若学生因某种原因遗失,可由本人向学校申请,经学校审查后,依据其毕业情况,出具相应层次的学历证明。 第八条:几中特殊情况的说明 1.由学校同意,经学校政审的参军学生,一律予以办理,但须须交齐参军前的所有应交费用; 2.对于转专业(班级)学生,要按照《临沂市工业学校学生转专业(班级)规定》办理相关手续后,由转入系部和班级负责毕业证办理; 3.对已办理带生证明,中途辍学学生,一律不予办理毕业证; 4.因特殊原因,未毕业而经学校提前安置就业的学生,在毕业时交齐所有费用后,可以办理毕业证。 本条例自公布之日开始执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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