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临沭县大兴镇大兴初级中学信息公开咨询指南 | ||||||||||||||||||||||||
| 2022-03-09 点击数: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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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了更好地提供信息公开服务,方便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依法获取本校的信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教育部关于推进中小学信息公开工作的意见》,结合本校实际情况,特编制本指南。 一、主动公开 (一)公开范围 本校主动公开的信息范围涉及学校概况、规划统计、财务信息、招生录取、教育教学、教师管理、学生管理、体育美育、校园安全等。 (二)公开形式 对于主动公开信息,本校主要通过以下形式进行公开: 1.通过政府网站公共企事业单位专栏进行公开; 2.通过大兴中学微信公众号进行公开; 3.通过信息公告栏、电子信息屏幕、书面通知等形式进行公开; 4.通过座谈会、家长会等形式进行公开。 5.其他便于公众及时、准确获得信息的方式。 其余网上未公开的信息,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可以向本校提出申请。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也可以到本校设立的信息公开受理部门查阅上述信息。 (三)公开时限 本校主动公开的信息,自信息形成或者变更之日20个工作日内予以公开。法律、法规对信息公开的期限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二、依法申请公开 除本校主动公开的信息外,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可以根据自身生产、生活、科研等特殊需要,申请获取相关信息。 1、以下信息不予公开: (1)危及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经济安全和社会稳定的信息。 (2)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个人隐私的信息。 (3)依照国家有关规定需要批准而未经批准的信息。 (4)需要汇总、加工或者重新制作的信息,以及需要向其他行政机关和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搜集的信息。 (5)其他法律法规规章规定不能公开的信息。 2、本校信息公开申请受理机构负责受理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向我校提出的信息公开申请。 提出申请。向本校申请获取信息的,应当准确填写《临沭县大兴镇大兴初级中学信息公开申请表》。 申请人对申请获取信息的描述请尽量详尽、明确;若有可能,请提供该信息的标题、发布时间、文号或者其他有助于信息公开受理机构确定信息内容的提示。 3、申请处理 本校信息公开申请受理机构收到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提出的信息公开申请后,根据需要,可能通过相应方式对申请人身份进行核对。 本校信息公开申请受理机构收到申请后,将从形式上对申请的要件是否完备进行审查,对于要件不完备的申请予以退回,要求申请人补正信息。 对申请人提出的信息公开申请,本校信息公开申请受理机构将根据不同情况分别作出答复。 三、本校信息公开工作机构信息 信息公开工作机构:学校办公室 办公地址:临沭县大兴镇蟠龙路710号 受理时间:工作日上午9:00至下午4:00 电子邮箱:lsxdxzx@163.com 邮政编码:276707 办公电话:0539-2130568 四、其他 未尽事宜,参照上级有关文件执行。本指南将适时更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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