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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沭县青云镇白旄初级中学自然灾害事故应急预案
2022-02-17    点击数:  
 索引号  qyzbmcjzx/2023-0000183  公开目录  公开目录
 发布机构  青云镇白旄初级中学  发布日期  2022-02-17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文号 
 标题  临沭县青云镇白旄初级中学自然灾害事故应急预案
索引号: qyzbmcjzx/2023-0000183
发布机构: 青云镇白旄初级中学
公开目录: 应急预案
发布日期: 2022-02-17

1总则

1.1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临沭县青云镇白旄初级中学发生洪水、台风、暴雪等自然灾害的应对工作;指导学校自然灾害事故应对工作。

1.2响应分级

编制小组对临沭县青云镇白旄初级中学应急响应进行综合预评估,按照紧急程度、发展态势和可能造成的危害程度,响应级别从低至高划分为一般(IV级)、较大(III级)、重大(II级)和特别重大(I级)四级。

2应急组织机构及职责

2.1指挥机构

临沭县青云镇白旄初级中学成立了成立自然灾害事故指挥部及各职能小组(抢险救灾组、现场处置组、通讯联络组、防护救治组及善后处理组),明确了主要职责和任务。

学校所有应急人员应在第一时间将事故状况、应急工作状况等报告应急指挥部。指挥部根据事故及其处理状况,下达应急指令。

应急队伍接受指令后,立即按照职责、分工行动;并在行动过程中,随时将事故状况反馈给指挥部;指挥部根据反馈情况再次下达指令,直到完成应急事故处理。

具体应急机构图如下:

应急救援指挥领导小组

总指挥:王春涛

第一副总指挥:杨大昆

第二副总指挥:王远国李民

成员:陈延通孙成强李培晓刘春雷朱文高苏誉张刚朱志军闫凡卫张怀象李善国英轩铭高鹏石翔宇

2.2主要职责

2.2.1总指挥主要职责

负责统一领导事故应急处置工作;研究事故应急处置措施;组织发布事故重要信息;向临沭县政府及市有关部门报告事故应急处置工作情况;组织信息发布,必要时接受媒体采访。

2.2.2副总指挥职责

主要负责贯彻落实总指挥各项部署,组织实施事故应急处置工作;研究协调解决应急处理工作中遇到的具体问题;在非工作日时间,接受抢险信息,立即按预案发布指令;监守岗位做好抢险过程信息沟通工作。注重搜集整理有关事故处置信息,及时向总指挥提出事故处置建议;通报事故应急处置情况;完成总指挥交办的其他任务。

2.2.3应急小组组成及职责

各应急小组成员名单详见附件

2.2.3.1抢险救灾组职责

①灾前做好救灾物资、食品、药品等物品的储备工作,要平震结合,不断轮换更新。灾后要及时提供救灾所需各类物资及生活必需品,做好救灾物资供应,保障工作。

②组织学校开展人员救护和学校财产保护,把损失减小到最低程度;协调各种救援队和社会力量开展紧急救援工作,进行工程抢险和救援现场处置。

2.2.3.2现场处置组职责

由具体组织实施现场处置工作。稳定学生情绪、维护秩序工作。

①接到指令,按要求迅速电话指挥安全疏散(撤离)和做好随时疏散(撤离)师生的准备。

②接到指令后,引导学生安全撤离到安全的疏散集中地,并要安慰管理好学生,不使学生走失走散。将受伤师生及时送往医院救治或就地对伤员展开实施救护,并就地取材展开营救尚未脱险的师生。

③防止和有效制止可能出现地惊慌、措施不当等情况,并稳定在教学区学生的心情。

2.2.3.3通讯联络组职责

①要确保通讯联络畅通和有关现场信息收集,为现场指挥部提供可靠消息保障。

②立即报110.(按下一键式紧急报警装置)必要时报120。

2.2.3.4防护救治组职责

①由政教处牵头,协调医务部,结合实际制定最佳救治方案,在事发后迅速组织专业救护机构、人员开展现场救护、院前急救、抢救现场伤员,把伤员送至指定安全区域。

②及时申请当地卫健部门予以支持配合。

2.2.3.5善后处理组职责

①向上级有关部门汇报情况。

②外来媒体的应对。

③灾后的现场清理,师生灾后心理辅导。

3应急响应

3.1信息报告

3.1.1信息接报

学校在台风、暴雨等自然灾害期间,应建立24小时值班制度,并设立和开通值班电话。学校内部24小时应急值守电话为:0539-2130848。

①学校报警程序:应急指挥部(白天)值班室(夜间)→发布警报。情况严重则:发现者→值班室→发布警报(同时通知应急指挥部)。

②事故单位向应急指挥部报告内容应包括:事故发生时间、地点、单位、危害程度和受伤害人数等基本信息。

③应急指挥部(值班室)向学校发布警报,可采用学校报警系统、学校电话、手机、对讲机等工具,报警时明确向应急指挥部及小组组长说明事故状况。

3.1.1.1信息上报

自然灾害事故的报告分为初次报告、阶段报告和总结报告三类。初报从发现事件后起2小时内上报;续报在查清有关基本情况后随时上报;处理结果报告在事件处理完毕后立即上报。

初次报告:学校发生自然灾害事故后,应在第一时间(事件发生后2小时内),向当地教育行政部门、当地公安机关进行初次报告。

阶段报告:I级和II级自然灾害事故处置过程中,学校应每日将事件发展变化情况报告当地教育行政部门。

III级和IV级自然灾害事故处置过程中,学校应及时将事件发展变化情况报告当地教育行政部门。

总结报告应包括自然灾害事故鉴定结论、事故发生和处理情况;提出今后对类似事故防范措施和处置建议。总结报告要在事故处理结束后10日内形成。

3.1.2信息处置与研判

3.1.2.1响应启动的程序和方式

当发生突发事件时,应急指挥部须根据应急等级判定条件在第一时间内判定事故等级,并启动相应级别的应急流程。

3.1.2.2若未达到响应启动条件,应急领导小组可作出预警启动的决策,做好响应准备,实时跟踪事态发展。

3.1.2.3响应启动后,应注意跟踪事态发展,科学分析处置需求,及时调整响应级别,避免响应不足或过度响应。

3.2预防预警

3.2.1信息监测与报告。各部门根据职责,及时收集、分析有关校园安全的信息,并按照职责分工做好风险防控的准备工作,加强沟通交流,做到早发现、早报告、早处置。

3.2.2预警分级。领导小组对各部门预警预报信息及发展态势进行综合预评估,按照紧急程度、发展态势和可能造成的危害程度发布预警信息,预警级别由低到高划分为IV、III、II、I四个级别,依次采用蓝色、黄色、橙色和红色表示。

3.2.3预警启动。按照事件发生的等级和类别,启动相应等级的预警。

3.2.4预警响应

3.2.4.1蓝色预警响应。学校负责收集灾情信息,并及时报上一级教育行政部门。

在灾害应急期内,及时向市政府和上一级教育行政部门报告灾情和救灾情况。

3.2.4.2黄色预警响应措施。在采取执行蓝色预警响应的基础上,增加下列措施:

学校应在当地政府领导下迅速组织进行人员抢救工作;并请求非灾区学校对本校进行援助。

学校应急工作领导小组组长及时向上级教育行政部门救灾指挥部迅速报告灾情,市教育系统突发事件应急处置指挥部根据报送的灾情情况汇总、分析后确定应急工作规模,组织开展救援。

3.2.4.3橙色预警响应措施。在采取执行黄色预警响应的基础上,增加下列措施:

学校应急工作小组应立即运作,在当地教育行政部门的领导下,开展学校的自然灾害应急工作。并请求非灾区学校对本校进行援助。

各部门应及时了解灾情,并据实部署工作。

在灾害应急期内,及时向当地政府和上一级教育行政部门报告灾情和救灾情况。

3.2.4.4红色预警响应措施。在采取执行橙色预警响应的基础上,增加下列措施:

疏散或者撤离易受危害的人员并予以妥善安置,转移重要财产。

关闭或者限制使用易受危害的场所,控制或限制容易导致危害扩大的影响校园安全的活动。

组织有关应急队伍赶赴现场进行处置。

3.2.4.5预警变更与解除。预警的变更与解除,由启动人变更与解除。

3.3响应启动及应急处置

3.3.1IV级自然灾害事故的应急反应

事件发生后,学校应急指挥工作小组必须立即赶赴现场组织实施以下应急措施:

雷电灾害应急处理:

①发生雷击后,发紧急撤离、集中信号,立即停止一切户外教学活动,所有在场教师参加疏导。引导学生安全撤离到安全的疏散集中地,并要安慰管理好学生,不使学生走失走散。

②依据现场情况,适时决策、组织指挥处置行动。组织调集人员、物资及交通工具,指挥现场处置工作。向上级教育部门报告事件的情况,同时负责与有关卫生、防疫、公安、交通、水利等部门协调工作。

③收集整理各类信息资料,分析研究,为领导决策提供依据。确保信息渠道畅通,做好上情下达,下情上报。

随时掌握系统的防雷电安全情况、处置应急工作的进展情况,随时收集文字图像相关资料。

④做好相关救援、抢救、解释、宣传、调解、劝导等工作,及时调查收集事件的起因现状、发展趋势等信息;进行现场处置,采取必要措施,把损失降到最低,迅速抑制事态蔓延;根据现场情况,组织人员对危及公共安全的物品登记收缴,做好妥善处理。

⑤做好现场的维护管理警戒工作,阻止无关人员进入现场;需要采集证据的进行文字和图像收集;疏散人员,疏通车辆,维护处置现场秩序;调集处置现场所需人员和工具,设备、物资的供应;解决相关人员食宿;协助做好伤员的救护工作。

3.3.2III级自然灾害事故的应急反应

飓风、台风灾害应急处置:

①学校发出紧急撤离、集中信号;

②学校立即停止一切户外教学活动,所有在场教师参加救援和疏导。正在上课的,由各任课教师带领学生按制定路线到指定地点集中,

班主任立即到班,老师在确认没有学生时,最后一个撤离。

③任课教师、班主任应按照平时疏散演练逃生的路线有组织、迅速地疏散学生,引导学生转移到相对安全区等待救援。

④现场处置组接到指令后,必要时通知各班老师组织学生进入教室,关紧门窗。

⑤在撤离过程中,发现有受伤情况立即报告现场指挥部,防护救治组及时开展现场救治,稳定在教学区学生的心情。

⑥善后处理组负责联系学生家长,请家长配合接送学生放学。

3.3.3II级自然灾害事故的应急反应

暴雪、暴雨、洪水灾害应急处置:

①学校发出紧急撤离、集中信号;

②学校立即停止一切户外教学活动,所有在场教师参加救援和疏导。正在上课的,由各任课教师带领学生按制定路线到指定地点集中,班主任立即到班,老师在确认没有学生时,最后一个撤离。

③任课教师、班主任应按照平时疏散演练逃生的路线有组织、迅速地疏散学生,引导学生转移到相对安全区等待救援。

④紧急撤离时,学生应停止一切活动,不得携带书包,迅速离开现场,听从老师指挥,互相照顾,帮助弱小、有病同学撤离。

⑤通讯联络组根据现场实际必要时报120。

⑥在撤离过程中,发现有受伤情况立即报告现场指挥部,防护救治组及时开展现场救治,稳定在教学区学生的心情。

⑦善后处理组负责联系学生家长,请家长配合接送学生放学。

3.3.4I级自然灾害事故的应急反应

重大暴雪、暴雨、洪水灾害应急处置:

①立即向党委政府教体局和县防汛指挥部汇报洪涝灾害发生的时间、地点及发展的趋势和可能造成的危害等;

②尽快提出灾害发生地学生撤离的时间、范围、路线,并密切监视灾情的发展趋势,经防汛指挥部批准,不定时地发布灾情预报、警报、紧急警报和汛情公报(各级部主任负责指挥,班主任组织学生撤离)。暴雪、暴雨、洪水等恶劣天气,严格按规定停止教学活动,请家长配合接送学生放学。

③尽快指挥各有关成员单位,按规定的职责,做好抢险救灾的各项准备;及时下达有关人力、物力及抗灾调度命令。保健室召集保健员做好紧急救护工作,总务处负责车辆调度,器材物资供应并把重病号送往医院抢救。

④一旦发生灾害性事故,保卫干部要迅速赶赴现场,组织有关专业技术人员,采取正确、有效的方法,抑制灾情蔓延,疏散无关人员,避免对人员造成更大伤害,并报告110、120进行营救(副校长指挥)。

⑤洪涝灾害一旦发生,各有关单位都要根据本预案和既定的部门岗位责任立即开展应急救灾工作。要立即到岗到位按照各自的职责开展工作,各部门、各单位要全力以赴,通力合作,奋力抢险救灾。

⑥洪涝灾害发生后,首要任务是疏散受灾学生,保护国家财产和重要器材物资,就地就近组织群众自救互救,保全整体,特大暴雨期间组织人员检查和处理排水系统,保持畅通;暴雪期间要注意对房顶的检查,必要时对其加固,做好相关保护措施。尽最大努力减少灾害造成的损失。

3.4应急支援

启动综合应急预案后,对学校不能解决的问题应及时报告当地教育行政部门、当地政府以及当地公安部门,并请求支持和帮助。上级应急救援队伍未到达前,总指挥负责指挥应急救援行动,上级应急救援队伍到达后,总指挥负责向上级应急救援队伍负责人移交指挥权,并交待现场情况,服从上级应急救援队伍的指挥。

3.5响应终止

3.5.1响应级别调整及终止条件

(1)级别提升与降低

当自然灾害事故进一步加重,并有蔓延、扩大趋势,情况复杂难以控制时,应及时提升响应级别;加大应急处置力度,确保迅速、有效控制自然灾害事故,维护社会稳定。对事故危害已逐步消除的,经研判认为事故危害降低到原级别以下或无进一步扩散趋势的,应降低响应级别。

(2)响应终止

当自然灾害事故得到控制,并达到以下两项要求,经分析评估认为可解除响应的,应及时解除响应:

——自然灾害事故伤病员全部得到救治,自然灾害的发生风险排除。

——应急救援行动已经完成,无继续行动的必要,对周边人群的危害降至较低水平,无二次危害可能。

3.5.2响应级别调整及终止程序

较大(III级)自然灾害事故由指挥部组织对事故进行分析评估论证。评估认为符合级别调整条件的,指挥部提出调整应急响应级别建议,报县政府批准后实施。应急响应级别调整后,学校应急指挥部应当结合调整后级别采取响应措施。评估认为符合响应终止条件的,指挥部提出终止响应建议,报县政府批准后实施。

4后期处置

4.1由善后处理组负责配合当地政府及相关部门开展自然灾害事故善后处置工作,包括人员安置、补偿,征用物资及运输工具补偿;应急及医疗机构垫付费用、事故受害者后续治疗费用支付拨付工作等。

4.2尽快恢复学校正常的教学秩序。开展学生及在校师生的心理健康辅导。

5应急保障

5.1通信与信息保障

应急总指挥、副总指挥、各应急小组组长以及值班人员等人员在应急期间要确保24小时通信畅通。保安负责保管和维护应急通讯设施,定期对应急通讯设施进行检查,确保本预案启动时应急行动指挥通信的畅通。

5.2应急队伍保障

按照本预案的要求,应急指挥机构由抢险救灾组、现场处置组、通讯联络组、防护救治组及善后处理组组成。学校应急指挥机构所有成员登记造册,当成员发生变动时,综合办公室及时通知安全办,由学校安全领导小组对应急指挥人员再做调整、补充。

在本校应急救援能力有限的情况下,动员学校所在地社会团体、其他企事业单位以及志愿者等各种社会力量参与应急救援工作。

5.3物资装备保障

根据本预案的要求,须及时配齐所需的防汛救灾物资等其他物资。加强对物资储备的监督管理,委派专人对应急物资进行管理,应急物资按照规定存放在门卫内,不得随意转移,此外,及时对应急物资予以补充和更新。发生重、特大自然灾害事故时,积极配合当地政府和教育和体育局做好应急物资、装备的保障。

5.4其他保障

5.4.1经费保障

自然灾害事故应急处置所需设施、设备和物资的储备与调用应得到保障;使用储备物资后须及时补充;自然灾害事故应急处置所需经费由当地政府财政给予保障。

5.4.2交通运输保障

在应急响应时,由办公室提供交通运输车辆;必要时可申请当地交通运输局予以支持。

5.4.3治安保障

安全办负责事故现场治安警戒和治安管理,加强对重要物资和设备的保护,维持现场秩序,及时疏散群众;必要时可申请当地公安机关予以支持。

5.4.4技术保障

总务部负责协调并配合当地卫生部门、市场监督管理部门等主管部门对事故进行分析评估,为应急响应的调整、解除及应急处置管理工作提供决策建议,必要时参与应急处置工作。

5.4.5医疗保障

医务部负责应急处置工作中的医疗卫生保障,组织协调各级医疗救护队伍实施医疗救治,并根据学校事故造成人员伤亡特点,组织落实专用药品和器材。医疗救护组接到应急指令后要迅速进入事故现场实施医疗救治,后立即送至临沭县人民医院进行后续治疗。

5.4.6后勤保障

在应急预案启动后,各有关部门应按照应急职责分工,负责交通、住宿、办公等应急保障措施,保障正常的工作秩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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