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临沭县临沭街道第四小学防范学生意外伤害应急预案 | ||||||||||||||||||||||||
| 2023-04-23 点击数: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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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了预防和减少校内学生意外伤害事故的发生,保障学生健康成长,根据教育部《学生伤害事故处理办法》、《临沂市中小学校学生伤害事故处理条例》的精神,结合我校实际,制定本应急处理预案。 一、可能引发校内学生意外伤害事故的原因 主要原因有: 课间学生追逐、打闹;学生自行到校活动或放学后滞留学校活动;体育活动中不慎碰撞、摔倒;学校使用的教育教学和生活设施、设备不符合安全标准;学校的场地、房屋和设备等维护、管理不当;学校组织教育教学活动未采取必要的安全防护措施或未进行必要的安全教育;实验操作不当;极个别教师体罚或变相体罚学生等。 二、事故的预防 1、运用各种形式,加强对学生进行行为规范教育、安全教育,增强学生的自我保护意识。 2、加强对教师进行师德规范教育,增强责任意识和法治意识。 3、加强对学校教育、教学和生活设施、设备以及场地、房屋和设备的安全检查,发现隐患要立即整改。 三、事故的处理 1、发生事故后学校以最快的速度把受伤学生送往医院救治。 2、班主任要及时通知家长。 3、一般事故三天内书面报、重大事故立即报县青保办,同时填写平安保险公司的《出险通知书》,并报上海平安保险公司校方责任险理赔服务部。 4、重大事故立即成立事故处理小组。 5、调查取证。被调查人是未成年人要有班主任或监护人在场并且签名;调查人员应2名,记录内容要实事求是,不诱导;记录用钢笔或水笔。 四、事故处理阶段的原则和注意事项 1、依法调解的原则。根据《学生伤害事故处理条例》的有关条款规定接待家长,注意不要信口开河,掌握合法、合理、有情操作的分寸。及时与县教育局联系和咨询。 2、一次性解决原则。学生伤害事故的善后处理不解决住房、户口、开学和工作;一个事故一次解决,不留尾巴,不搞分段解决。如家长不同意可提醒家长依法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3、起草协议书。教育局已下发过《协议书》样张,可基本按照样张签定协议书。 4、理赔。理赔时需提供下列材料: 平安保险公司的理赔可根据市平安保险公司的要求办理。县人寿保险公司的理赔需协议书;病历卡复印件;医药费发票原件等,到县青保办办理有关手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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