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临沭县青云镇白旄初级中学卫生事故应急预案 | ||||||||||||||||||||||||
| 2021-03-01 点击数: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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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总则 1.1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临沭县青云镇白旄初级中学应对公共卫生安全事故的应急处置工作。 1.2响应分级 编制小组对临沭县青云镇白旄初级中学应急响应进行综合预评估,按照紧急程度、发展态势和可能造成的危害程度,响应级别从低至高划分为一般(IV级)、较大(III级)、重大(II级)和特别重大(I级)四级。 公共卫生安全事故事件等级确认与划分
2应急组织机构及职责 2.1指挥机构 临沭县青云镇白旄初级中学成立了维护稳定、检测评估、新闻宣传、医疗救治及危害控制等各方面指定了专职人员,明确了主要职责和任务。应急组织包括应急救援指挥部,并设立了维护稳定组、检测评估组、新闻宣传组、医疗救治组及危害控制组等二级机构。 学校所有应急人员应在第一时间将事故状况、应急工作状况等报告应急指挥部。指挥部根据事故及其处理状况,下达应急指令。应急队伍接受指令后,立即按照职责、分工行动;并在行动过程中,随时将事故状况反馈给指挥部;指挥部根据反馈情况再次下达指令,直到完成应急事故处理。 应急救援指挥领导小组 总指挥:王春涛 第一副总指挥:杨大昆 第二副总指挥:王远国 李民 成员:陈延通 孙成强 李培晓 刘春雷 朱文 高苏誉 张刚 闫凡卫 朱志军 张怀象 李善国 高鹏 石翔宇 2.2主要职责 2.2.1总指挥主要职责 负责统一领导事故应急处置工作;研究事故应急处置措施;组织发布事故重要信息;向河东区人民政府及市有关部门报告事故应急处置工作情况;其他工作。 2.2.2副总指挥职责 主要负责贯彻落实总指挥各项部署,组织实施事故应急处置工作;研究协调解决应急处置信息,及时向总指挥提出事故处置建议;通报事故应急处置情况;组织信息发布,必要时接受媒体采访;完成总指挥交办的其他任务。 2.2.3应急小组组成及职责 各应急小组成员名单详见附件5 2.2.3.1维护稳定组职责 由安全办牵头,指导保安加强治安管理,迅速组织警力保护现场、维持秩序和交通疏导等,保障事故调查与医疗救治等工作顺利进行,必要时可申请当地公安机关予以支持,积极配合学校、当地人民政府和有关部门化解因事故造成的矛盾纠纷,维护社会稳定。 2.2.3.2检测评估组职责 由分管后勤副校长牵头,提出检测方案和要求,组织医务部和相关检测机构,实施相关检测,分析查找事故原因和评估事故发展趋势,及时向指挥部办公室提供检测与评估报告,并通报相关部门;必要时可申请当地市场监督管理局予以支持。 2.2.3.3新闻宣传组职责 由办公室牵头,根据应急指挥领导小组要求,及时组织事故处置宣传报道和舆论引导,并配合相关部门做好信息发布工作。 2.2.3.4医疗救治组职责 由政教处牵头,协调医务部,结合实际制定最佳救治方案,在事发后迅速组织专业救护机构、人员开展现场救护、院前急救、卫生防疫等工作;并及时申请当地卫健部门予以支持配合。 2.2.3.5危害控制组职责 由教务、总务和工会牵头,会同相关部门及时开展校园集中消毒、排查传染风险及封存有关食用农产品、食品、原料、食品添加剂及食品相关产品等工作,严防危害蔓延和扩大。 3应急响应 3.1信息报告 3.1.1信息接报 学校内部24小时应急值守电话为:(0539)2130848 ① 学校报警程序:事故单位→应急指挥部(白天)值班室(夜间)→发布警报。情况严重则:发现者→值班室→发布警报(同时通知应急指挥部)。 ② 事故单位向应急指挥部报告内容应包括:事故发生时间、地点、单位、危害程度和受伤害人数等基本信息。 ③ 应急指挥部(值班室)向学校发布警报,可采用学校报警系统、学校电话、手机、对讲机等工具,报警时明确向应急指挥部及小组组长说明事故状况。 3.1.1.1信息上报 突发公共卫生事故的报告分为初次报告、阶段报告和总结报告三类。初报从发现事件后起2小时内上报;续报在查清有关基本情况后随时上报;处理结果报告在事件处理完毕后立即上报。 初次报告:学校发生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后,应在第一时间(事件发生后2小时内),向当地教育行政部门、当地卫生行政部门进行初次报告(如为食物中毒信息,还要报告食品安全监管部门)。 阶段报告:I级和II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处置过程中,学校应每日将事件发展变化情况报告当地教育行政部门。 III级和IV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处置过程中,学校应及时将事件发展变化情况报告当地教育行政部门。 总结报告应包括突发公共卫生事故鉴定结论、事故发生和处理情况;提出今后对类似事故防范措施和处置建议;提出对引发突发公共卫生事故有关单位和责任人的处罚意见。总结报告要在事故处理结束后10日内形成。 3.1.2信息处置与研判 3.1.2.1响应启动的程序和方式 当发生突发事件时,应急指挥部须根据应急等级判定条件在第一时间内判定事故等级,并启动相应级别的应急流程。 3.1.2.2若未达到响应启动条件,应急领导小组可作出预警启动的决策,做好响应准备,实时跟踪事态发展。 3.1.2.3响应启动后,应注意跟踪事态发展,科学分析处置需求,及时调整响应级别,避免响应不足或过度响应。 3.2预防预警 3.2.1信息监测与报告。各部门根据职责,及时收集、分析有关校园安全的信息,并按照职责分工做好风险防控的准备工作,加强沟通交流,做到早发现、早报告、早处置。 3.2.2预警分级。领导小组对各部门预警预报信息及发展态势进行综合预评估,按照紧急程度、发展态势和可能造成的危害程度发布预警信息,预警级别由低到高划分为IV、III、II、I四个级别,依次采用蓝色、黄色、橙色和红色表示。 3.2.3预警启动。按照事件发生的等级和类别,启动相应等级的预警。 3.2.4预警响应 3.2.4.1蓝色预警响应。在领导小组协调指导下及时、有效地开展处置行动,控制事态发展,将影响校园安全突发事件消除在萌芽状态; 及时收集、报告信息,加强对事件发生、发展情况的监测、预报和预警工作;严格落实24小时带班、值班制度,加强信息监控、收集工作,同时配合相关部门加强对校园及周边相关场所的巡逻工作;应急处置队伍、相关人员进入待命状态;采取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必要的预防及应对措施。 3.2.4.2黄色预警响应措施。在采取执行蓝色预警响应的基础上,增加下列措施: 上报并配合相关部门、专家及时对影响校园安全突发事件信息进行分析评估,预测事件发生的可能性、影响范围和强度以及可能发生事件的级别。 按照有关规定向社会发布可能受到危害的警告,宣传避免、减轻伤害的常识,公布咨询电话。 3.2.4.3橙色预警响应措施。在采取执行黄色预警响应的基础上,增加下列措施: 做好应急处置工作的动员准备。 调集应急处置所需物资、设备、工具,准备应急设施和避难场所,并确保其处于良好状态,随时可投入正常使用。 采取必要措施,确保交通、通信、供水、排水、供电、供气、供热等公共设施的安全和正常运行。 及时向社会发布有关采取特定措施避免或减轻危害的建议、劝告。 3.2.4.4红色预警响应措施。在采取执行橙色预警响应的基础上,增加下列措施: 疏散或者撤离易受危害的人员并予以妥善安置,转移重要财产。 关闭或者限制使用易受危害的场所,控制或限制容易导致危害扩大的影响校园安全的活动。 组织有关应急队伍赶赴现场进行处置。 3.2.5预警变更与解除。预警的变更与解除,由启动人变更与解除。 3.3响应启动及应急处置 3.3.1IV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应急反应 事件发生后,现场发现人员应立即将相关情况通知学校突发公共卫生事件责任报告人和学校应急指挥工作小组。学校应急指挥工作小组接到报告后,必须立即赶赴现场组织实施以下应急措施: 3.3.1.1食物中毒应急措施 第一时间联系当地卫生部门(医院),对中毒人员进行救治; 通知有关人员停止食用可疑中毒食品,或追回已出售(发出)的可疑中毒食品; 停止出售和封存剩余可疑的中毒食品; 控制或切断可疑水源; 与中毒人员(特别是学生或病情严重者)家长、家属进行联系,通报情况,做好思想工作,稳定其情绪; 组织人员对共同进餐的学生进行排查; 积极配合卫生部门、食品安全监管部门等封锁和保护事发现场,对中毒食品取样留验;或配合公安部门进行现场取样,开展侦破工作; 按照当地政府和卫生部门要求,认真落实其他紧急应对措施; 对学校不能解决的问题及时报告当地教育行政部门和当地政府以及卫生行政部门,并请求支持和帮助; 在学校适当的范围通报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基本情况以及采取的措施,稳定师生情绪,并开展相应的卫生宣传教育,提高师生的预防与自我保护意识; 学校在采取上述应急措施的同时,应及时向当地卫生部门、食品安全监管部门和上级教育行政主管部门报告。 3.3.1.2传染病应急措施 及时隔离患病的学生,并送至医院进行治疗; 教室、宿舍等人员集中的室内场所应经常开窗,做到有效通风透气,确保室内的空气流通(主要针对呼吸道传染病); 暂停组织室内场所的大型集体活动(主要针对呼吸道传染); 控制或切断可疑水源(主要针对肠道传染病); 协助卫生部门对患病人群所在场所进行彻底消毒;对病人接触过的人员,包括同学、老师进行随访,并配合当地政府或卫生行政部门采取必要的隔离观察措施,对疫苗可预防性疾病及时开展应急接种; 加强每日晨午检工作,对缺勤的师生逐一进行登记,并查明缺勤的原因,对患有传染病的师生劝其及时就医或在家医学观察,暂停上学或上班; 每日对患病师生进行追踪和记录,了解疾病情况; 密切关注传染病流行情况,经由当地疾控机构提议,学校可采取临时班级停课措施;必要时经当地卫生行政部门组织专家进行疫情风险评估后,可报请当地教育行政部门并经区人民政府批准,采取临时全校停课措施; 与患病学生(特别是中小学生或病情严重者)家长、家属进行联系,通报情况,做好思想工作,稳定其情绪; 按照当地政府和卫生行政部门要求,认真落实其他紧急应对措施; 对学校不能解决的问题及时报告当地教育行政部门和当地政府以及卫生行政部门,并请求支持和帮助; 在学校适当的范围通报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基本情况以及采取的措施,稳定师生情绪,并开展相应的卫生宣传教育,提高师生的预防与自我保护意识。 学校在采取上述应急措施的同时,应及时向当地卫生部门和教育行政部门报告。 3.3.1.3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应急措施 1)开展师生体温及症状自查。提前通知教师和学生,返校前自查症状、自测体温。出现相关症状、体温高于37.3度的,要暂缓返校。 2)加强健康状况检测。组织返校师生每天定时测试体温,如体温出现异常,需立刻佩戴口罩并到当地指定医疗机构的发热门诊就诊。疫情发生期间,学校要每日统计检测师生身体状况,有疑似症状,要及时处理,并按规定程序报告。 3)强化卫生健康教育。加大教育宣传力度,使师生熟练掌握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防控知识,提高防范意识,保持充足睡眠,积极参加体育锻炼,养成良好卫生习惯和健康生活方式,不断增强师生体质和免疫力。加强家校协同,切实减轻学生课业负担。 4)严格校内人员管理。严格落实学校传染病防控措施,做好学生晨午检、因病缺勤和病因追查与登记等工作。 5)严控外来人员入校。当地政府宣布疫情解除前,严格控制外来人员进入校园。 6)全方位落实校园环境日常消毒制度。争取卫生防疫部门支持,制定学校消毒操作规范,对教室、宿舍、食堂、运动场馆、图书馆、卫生间等公共区域,按专业要求加强日常通风换气,落实消毒措施,确保卫生达标、不留死角。建立健全班级、宿舍卫生检查制度,督促学生养成良好卫生习惯。 7)做好应急处置工作。一旦病例确诊,立即配合当地卫生健康部门开展流行病学调查,按要求落实相关防控措施。 3.3.1.4其他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应急措施 除以上三类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之外的其他类型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应急处置参照上述措施执行。当发生突发公共卫生事故时,需及时进行事故控制和处理,应急人员需在第一时间赶赴现场应急。在应急过程中,人员必须做好个人防护措施,并根据应急指挥组的应急指令开展相应的停车、灭火及堵漏等工作,迅速切断事故源头。 3.3.2III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应急反应 除按照IV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应急反应要求,组织实施相应的应急措施外,还应按照当地政府和上级教育行政部门的统一部署,落实其他相应的应急措施。 3.3.3 II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应急反应 除按照III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应急反应要求,组织实施相应的应急措施外,有死亡人员的应做好死亡人员的家属接待和安抚工作,还应在当地政府的统一指挥下,按要求认真履行职责,落实有关防控措施;信息报告人每天必须按要求向上级教育行政部门进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信息进程报告。 3.3.4 I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应急反应 除按照II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应急反应要求,组织实施相应的应急措施外,信息报告人每天必须按要求向上级教育行政部门进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信息进程报告。 3.4应急支援 启动综合应急预案后,对学校不能解决的问题应及时报告当地教育行政部门、当地政府以及卫生行政部门,并请求支持和帮助。上级应急救援队伍未到达前,总指挥负责指挥应急救援行动,上级应急救援队伍到达后,总指挥负责向上级应急救援队伍负责人移交指挥权,并交待现场情况,服从上级应急救援队伍的指挥。 3.5响应终止 3.5.1响应级别调整及终止条件 (1)级别提升与降低 当公共卫生安全事故进一步加重,并有蔓延、扩大趋势,情况复杂难以控制时,应及时提升响应级别;加大应急处置力度,确保迅速、有效控制公共卫生安全事故,维护社会稳定。对事故危害已逐步消除的,经研判认为事故危害降低到原级别以下或无进一步扩散趋势的,应降低响应级别。 (2)响应终止 当公共卫生安全事故得到控制,并达到以下两项要求,经分析评估认为可解除响应的,应及时解除响应: -公共卫生安全事故伤病员全部得到救治,原患者病情稳定24小时以上,且无新的急性病症患者出现,食源性、感染性疾病在末例患者后经过最长潜伏期无新病例出现。 -现场、受污染食品得到有效控制,食品与环境污染得到有效清理并符合相关标准,次生、衍生事故隐患消除。 3.5.2 响应级别调整及终止程序 较大(III级)公共卫生安全事故由指挥部组织对事故进行分析评估论证。评估认为符合级别调整条件的,指挥部提出调整应急响应级别建议,报区政府批准后实施。应急响应级别调整后,学校应急指挥部应当结合调整后级别采取响应措施。评估认为符合响应终止条件的,指挥部提出终止响应建议,报区政府批准后实施。 4后期处置
4.1 由维护稳定组负责配合当地政府及相关部门开展公共卫生安全事故善后处置工作,包括人员安置、补偿,征用物资及运输工具补偿;应急及医疗机构垫付费用、事故受害者后续治疗费用支付及产品抽样及检验费用拨付;污染物收集、清理与处理有关善后处置工作等。 4.2尽快恢复学校正常的教学秩序。对因传染病流行而致暂时集体停课的,必须对教室、阅览室、食堂、宿舍、厕所等公共场所进行彻底清扫消毒后,方能复课;因传染病暂时停学的学生,必须在恢复健康,并经有关卫生部门确定没有传染性以后方可复学;因水源污染造成传染病流行的学校,其水源必须经卫生部门检测合格后方可重新启用。 5应急保障
5.1通信与信息保障 应急总指挥、副总指挥、各应急小组组长以及值班人员等人员在应急期间要确保24小时通信畅通。保安负责保管和维护应急通讯设施,定期对应急通讯设施进行检查,确保本预案启动时应急行动指挥通信的畅通。 5.2应急队伍保障 按照本预案的要求,应急指挥机构由维护稳定组、检测评估组、新闻宣传组、医疗救治组及危害控制组组成。学校应急指挥机构所有成员登记造册,当成员发生变动时,综合办公室及时通知安全办,由学校安全领导小组对应急指挥人员再做调整、补充。 在本校应急救援能力有限的情况下,动员学校所在地社会团体、其他企事业单位以及志愿者等各种社会力量参与应急救援工作。 5.3物资装备保障 根据本预案的要求,须及时配齐所需的医疗物资、监测物资等其他物资。加强对物资储备的监督管理,委派专人对应急物资进行管理,应急物资按照规定存放在物资仓库内,不得随意转移,此外,及时对应急物资予以补充和更新。发生重、特大突发公共卫生事故时,积极配合当地政府和教育和体育局做好应急物资、装备的保障。 5.4其他保障 5.4.1经费保障 公共卫生安全事故应急处置所需设施、设备和物资的储备与调用应得到保障;使用储备物资后须及时补充;公共卫生安全事故应急处置所需经费由当地政府财政予以保障。 5.4.2交通运输保障 在应急响应时,由办公室提供交通运输车辆;必要时可申请当地交通运输局予以支持。 5.4.3 治安保障 安全办负责事故现场治安警戒和治安管理,加强对重要物资和设备的保护,维持现场秩序,及时疏散群众;必要时可申请当地公安机关予以支持。 5.4.4技术保障 总务部负责协调并配合当地卫生部门、市场监督管理部门等主管部门对事故进行分析评估,为应急响应的调整、解除及应急处置管理工作提供决策建议,必要时参与应急处置工作。 5.4.5医疗保障 医务部负责应急处置工作中的医疗卫生保障,组织协调各级医疗救护队伍实施医疗救治,并根据学校事故造成人员伤亡特点,组织落实专用药品和器材。医疗救护组接到应急指令后要迅速进入事故现场实施医疗救治,后立即送至临沭县人民医院进行后续治疗。 5.4.6后勤保障 在应急预案启动后,各有关部门应按照应急职责分工,负责交通、住宿、办公等应急保障措施,保障正常的工作秩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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