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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沭县第三初级中学消防安全管理制度
2026-01-05    点击数:  
 索引号  linshuxiandscjzx/2023-0000217  公开目录  公开目录
 发布机构  临沭县第三初级中学  发布日期  2026-01-05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文号 
 标题  临沭县第三初级中学消防安全管理制度
索引号: linshuxiandscjzx/2023-0000217
发布机构: 临沭县第三初级中学
公开目录: 安全制度
发布日期: 2026-01-05

一、照明电路如老化,电路出故障,班主任要及时向总务处分管领导报告,由总务处分管领导指派水电管理员及时排除故障;

二、教学区内一律禁止擅自牵接电路;

三、教学区室内(包括办公室)严禁明火作业或明火取暖;

四、任何人不得将易燃、易爆物品带入教学区;

五、教学区和禁火区,严禁焚烧树叶、杂物,确需焚烧的树叶和杂物必须按照学校的规定,在指定的垃圾箱内焚烧;

六、安全负责人应认真负责,经常做好安全、消防检查,消除治安消防隐患,确保教学的安全。

责任区域:毓德楼

责任人:凌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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