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临沭县石门镇中心小学2023年图书(阅览)室安全管理制度 | ||||||||||||||||||||||||
| 2023-02-07 点击数: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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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图书管理员应热情为师生服务,为教学服务,认真履行工作职责,做好保管和借阅工作。 2.图书室须建立图书登记制度。包括总体登记、个别登记和注销登记,做到帐帐相符。新购进的图书都要及时分类、编号、登记、上架、并定期清点核对,做到帐物相符。年终将一年的报刊装订成册归类存放。损坏的图书要履行注销手续。 3.图书室保持清洁、干燥、通风、避光,做好防火、防尘、防霉、防蛀、防盗工作;室内应保持肃静和环境卫生,不大声喧哗,不乱抛果皮和纸屑等,不随地吐痰。 4.加强图书资料的流通工作,提高资料的利用率。借阅图书要凭借借书证办理手续,一次不得超过规定的本数,按时归还,对借出逾期不归还者,图书管理人员要定期追缴,对损坏、丢失书刊者按有关规定处理。 5.图书目录设置以卡片为主。图书室应设有书名目录和分类目录、增设著者目录。做好检查和修补工作,还书时要认真检查图书是否完好,管理人员要及时修补损坏的书籍、杂志。 6.爱护图书,损坏赔偿。管理者要教育读者借阅图书、报刊时应予爱护,不得批点、折角、涂改、污损、剪裁、影描、撕毁或遗失。如发现上述现象,应视情节轻重按规定由借阅人赔偿;故意破坏者要从重处罚。 7.读者进阅览室要遵守阅览室的一切制度。认真办理登记填写手续,读者阅读书报,须在室内进行,不得带出室外,阅完后按时交还;读者在阅览室必须保持安静,不得大声喧哗,不得相互嬉闹,要注意清洁卫生。 临沭县石门镇中心小学 2023.2.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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