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临沭县石门镇中心小学2021年火灾隐患整改制度 | ||||||||||||||||||||||||
| 2021-09-01 点击数: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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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沭县石门镇中心小学2021年火灾隐患整改制度 一、各单位对本部门存在的火灾隐患,应当确定专门部门和人员及时予以消除。 二、对不能当场改正的火灾隐患,由学校保卫处及时将火灾隐患向消防安全管理人或消防安全责任人书面报告,并提出整改方案。 三、对随时可能引发火灾的隐患或重大火灾隐患,应将危险部位停止使用,立即进行整改,并落实整改期间的安全防范措施。 四、各单位、部门的消防安全管理人或消防安全责任人应确定整改的措施、期限以及负责整改的部门、人员,并落实整改资金。 五、对公安消防机构检查或发现的火灾隐患,要指定专人落实整改,整改完毕后写出火灾隐患整改报告报消防机构。 六、对检查发现的火灾隐患要认真填写检查记录。火灾隐患整改完毕,负责整改的部门或者人员应当将整改情况记录报送消防安全责任人或消防安全管理人签字后存档备查。 七、火灾隐患整改完毕要组织进行检查验收。 八、对本单位部门无力进行整改的火灾隐患要及时上报学校有关部门。 临沭县石门镇中心小学 2021.9.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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