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临沭县石门镇中心小学2021年防火巡查制度 | ||||||||||||||||||||||||
| 2021-09-01 点击数: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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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沭县石门镇中心小学2021年防火巡查制度 一、防火巡查由消防安全责任人、管理人、归口管理职能部门负责人组织各部门进行。各单位、部门每天进行一次防火巡查。 二、防火巡查人员应当及时纠正违章行为,妥善处置火灾危险,无法当场处置的,应当立即报告。发现初期火灾应当立即报警并及时扑救。对巡查发现的问题责令其当场整改,不能当场整改的下达限期整改通知书。 三、防火巡查应当填写检查记录,归口管理职能部门负责人和被查部门的消防安全责任人应当在检查记录上签字,存档备查。 四、防火巡查应包括以下内容: 1.用火、用电有无违章情况; 2.安全出口、疏散通道是否畅通,安全疏散指示标志、应急照明是否完好; 3.消防设施、器材是否保持正常工作状态,消防安全标志是否在位、完整; 4.常闭式防火门是否关闭严密; 5.消防设施管理、值班人员是否在岗; 6.下班后,清除烟头、发热源等杂物情况; 7.其它需巡查的情况。 临沭县石门镇中心小学 2021.9.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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