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临沭县石门镇中心小学2021年防火检查制度 | ||||||||||||||||||||||||
| 2021-09-01 点击数: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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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沭县石门镇中心小学2021年防火检查制度 一、防火检查由消防安全责任人、管理人、各部门负责人组织各部门进行。学校每季度进行一次防火检查,各单位、部门每月进行一次防火检查。 二、防火检查人员应当及时纠正违章行为,妥善处置火灾危险,无法当场处置的,应当立即报告。发现初期火灾应当立即报警并及时扑救。对检查发现的问题责令其当场整改,不能当场整改的下达限期整改通知书。 三、防火检查应当填写检查记录,归口管理职能部门负责人和被检查部门的消防安全责任人应当在检查记录上签字,存档备查。 四、防火检查应包括以下内容: 1.火灾隐患整改及纠正、预防措施落实情况; 2.安全疏散通道、疏散指示标志、应急照明和安全出口情况; 3.消防水源状况; 4.消防设施正常工作情况,灭火器材、消防安全标志设置的功能状况; 5.学校教职员工消防知识掌握情况; 6.消防安全重点部位的管理情况; 7.消防控制室值班情况和设施运行情况; 8.防火巡查开展情况; 9.其它需进行防火检查的内容。 临沭县石门镇中心小学 2021.9.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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