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临沭县石门镇中心小学2021消防安全宣传教育制度 | ||||||||||||||||||||||||
| 2021-09-01 点击数: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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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沭县石门镇中心小学2021消防安全宣传教育制度 一、学校消防安全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组织开展消防宣传,对教职员工、学生进行教育培训,每次放寒、暑假及长假学校要加强对全体师生的教育,提高师生消防安全意识。 二、学校应将消防知识纳入学生素质教育内容,通过多种形式和途径使学生了解应知应会的消防知识。 三、学校应当每年对教职员工、学生至少进行一次消防安全知识培训。新教职员工上岗前、新生入学后应进行一次消防安全教育。 四、建立学校消防宣传阵地。通过在校内设立消防宣传栏、消防宣传橱窗及在教学楼道设置消防警示牌等形式,营造学校消防宣传氛围。 五、按照上级统一部署,组织好学校每年一度的"119”消防宣传日活动。 六、适时组织学生开展火灾逃生演练,提高学生的消防素质。 七、学校消防安全宣传教育和培训应包括下列主要内容: 1、有关消防法规、消防安全制度和保障消防安全的操作规程; 2、本单位和本岗位火灾危险性和防火措施; 3、有关消防设施、火器材的性能和使用方法; 4、报火警、扑救初起火灾及逃生自救的知识和技能; 5、组织、引导学生疏散的知识和技能。 八、教职员工经培训后,应懂得火灾的危险性、预防火灾措施、灾扑救方法、场逃生方法,并会报火警119、会使用灭火器材、会扑救初起火灾、会组织人员疏散。 九、进入实验室的学生进行必要的安全技能和操作规程培训; 十、学校应做好消防宣传教育培训情况记录,并存入消防档案。 石门镇中心完小消防安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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