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临沭县曹庄镇初级中学食堂制度汇编2021 | ||||||||||||||||||||||||
| 2021-09-06 点击数: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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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录 1.临沭县曹庄镇初级中学食堂食品安全校长第一责任人制度 2.临沭县曹庄镇初级中学食堂安全责任追究制度 3.临沭县曹庄镇初级中学食堂食品卫生安全承诺书 4.临沭县曹庄镇初级中学食堂食品安全管理员职责 5.临沭县曹庄镇初级中学食堂卫生检查制度 6.临沭县曹庄镇初级中学食堂从业人员健康管理制度 7.临沭县曹庄镇初级中学食堂从业人员培训管理制度 8.临沭县曹庄镇初级中学食堂从业人员工作管理制度 9.临沭县曹庄镇初级中学食堂从业人员个人卫生管理制度 10.临沭县曹庄镇初级中学食堂采购管理制度 11.临沭县曹庄镇初级中学食堂原料采购索证制度 12.临沭县曹庄镇初级中学食堂进货查验记录管理制度 13.临沭县曹庄镇初级中学食堂食品贮存管理制度 14.临沭县曹庄镇初级中学食堂食品留样管理制度 15.临沭县曹庄镇初级中学食堂餐饮具清洗消毒保洁管理制度 16.临沭县曹庄镇初级中学食堂食品用设备设施管理制度 17.临沭县曹庄镇初级中学食堂食品安全管理制度 18.临沭县曹庄镇初级中学食堂食品安全检查管理制度 19.临沭县曹庄镇初级中学食堂食品添加剂管理制度 20.临沭县曹庄镇初级中学食堂“五员”管理工作制度 21.临沭县曹庄镇初级中学食堂“五员”人员及职责 22.临沭县曹庄镇初级中学食堂财务管理制度 23.临沭县曹庄镇初级中学食堂收支公示制度 24.临沭县曹庄镇初级中学中学和面机安全操作规程 25.临沭县曹庄镇初级中学食堂蒸饭柜安全操作规程 26.临沭县曹庄镇初级中学食堂灭火器安全操作规程 27.临沭县曹庄镇初级中学食堂自查制度 28.临沭县曹庄镇初级中学食品安全事故应急处置预案 29.临沭县曹庄镇初级中学食堂突发事件应急处置预案 30.临沭县曹庄镇初级中学学生食堂陪餐制度 31.临沭县曹庄镇初级中学食堂出入库制度 32.临沭县曹庄镇初级中学食堂从业人员晨检制度 临沭县曹庄镇初级中学食堂食品安全校长第一责任人制度
第一条 为加强学校食品卫生管理,有效控制学校食物中毒及其它食源性疾患的发生,保障师生员工身体健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卫生法》和《学校食堂与学生集体用餐卫生管理规定》,结合学校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学校校长为学校食堂食品卫生安全管理工作第一责任人。校领导应把食品卫生安全工作列入学校重要议事日程,定期召开会议,专题研究食品卫生安全工作,建立健全各级管理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主管校领导对卫生行政部门或教育行政部门提出的整改意见,必须及时完成相关部门进行全面整改。 第三条 后勤部门在主管校领导的领导下,全面负责全校食堂食品卫生安全管理工作。学校设立专、兼职食品卫生监督管理人员,具体负责监督检查学校食品卫生安全,以及相关政策、措施及制度的落实,履行监督检查的职能。 第四条 学校安全办应对食堂等易发生食品卫生安全事故的场所加强安全保卫工作,严禁非相关岗位人员进入食堂的食品加工操作间及食品原料存入间等,严防投毒事件的发生,确保学生用餐安全。 第五条 学校以多种形式对学生进行宣传教育,教育学生不买街头无照、无证商贩出售的食品,不食用来历不明的可疑食物,增强学生食品卫生安全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 第六条 学校食堂应取得食品流道许可证方可营业:食堂饮食从业人员必须经过培训,体检合格后方能持证上岗。学校要定期对相关人员进行食品卫生法律知识的培训。 第七条 发生食物中毒或其他食源性疾患事件,主管校领导应立即到现场进行指挥,组织抢救,防止事态扩大,并及时向卫生行政部门和教育行政部门报告,积极配合有关部门进行调查、处理。 校长:张爱光 临沭县曹庄镇初级中学 临沭县曹庄镇初级中学食堂安全责任追究制度 学校食品卫生安全工作,是确保师生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维护社会稳定的大事。为了加强我校食堂卫生安全工作,特制定本制度。 一、校长是食品卫生安全管理的第一责任人。学校要切实贯彻落实教育部、卫生部《学校食堂与学生集体用餐卫生管理规定》等法规、规定,建立健全各项食品卫生安全管理的规章制度。 二、学校建立校长负责制,对学校食品卫生安全负总责。 三、学校按照集体领导与个人分工负责相结合,“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层层建立食品卫生安全工作责任制,各分管领导要对职责范围的工作负起全面责任。 四、各级分管领导要对食品卫生安全工作承担以下领导责任: 1.检查加强学校食品卫生安全工作的紧迫性和重要性,预防和控制食物中毒对师生身心健康,维护社会稳定的重要任用的认识情况。 2.依法加强学校食堂的监督管理和指导工作,确保师生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 3.及时排查学校食品卫生安全管理工作的各种隐患,进一步加大食堂的卫生监督检查力度。 4.检查食堂食品卫生各项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的制定和落实情况。 五、责任追究 1.各级分管领导对以上工作检查不力造成事故的,学校责令写出书面检查,通报批评。 2.对造成严重食物中毒事故或者其他严重食源性疾病,根据不同情节,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临沭县曹庄镇初级中学食堂食品卫生安全承诺书 一、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实施条例》、《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办法》、《餐饮服务许可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切实做到依法经营,诚信经营; 二、切实履行餐饮服务环节食品安全第一责任人职责,确保本单位的食品安全; 三、自觉接受并积极配合食品安全监管部门的监督管理; 四、认真执行各项食品安全管理制度,坚持合法购进食品原料,严把购进关、加工烹饪关、餐具消毒关,并做好日常记录备查; 五、认真落实监管部门在日常监管中的整改意见,并将整改情况及时报告监管部门; 六、在经营过程中,因违反相关法律法规及相关制度要求而造成食物中毒、食源性疾患和传染病发生,由我单位承担全部责任。 临沭县曹庄镇初级中学食堂食品安全管理员职责 1、定期组织从业人员进行食品卫生、法律法规和卫生知识培训。 2、制定食品卫生管理制度及岗位责任制度,并对执行情况进行经常性督促检查与考核。 3、检查食品生产经营过程的卫生状况并考核记录,对检查中发现的不符合卫生要求的行为及时制止并提出处理意见。 4、对食品卫生检查工作进行管理;学生集体用餐必须当餐加工,不得加工销售隔日的剩余食品,不得出售冷、凉食品,发芽土豆等食品。 5、督促从业人员进行健康检查和办证,将患有有碍食品卫生疾病的人员调离相关岗位,建立食品卫生管理档案(规范化台账)。 6、接收和配合卫生监督机构对全校的食品卫生进行监督检查,并如实提供有关情况。 7、协调好各食堂之间工作,合理安排各食堂假日值班。 8、与就餐人员常联系,常调查,及时反馈就餐人员意见,及时向总务领导汇报相关情况,与食堂管理人员常沟通。 9、如发生疑似食物中毒,或食物中毒,应及时向学校或县局汇报,启动应急预案。 10、做好与保证食品安全有关的其他工作。 临沭县曹庄镇初级中学食堂卫生检查制度 为保障师生饮食安全,创造洁净的食品加工、就餐环境,特制定本制度。 一、从业人员应持健康证上岗,无证人员一律不得进入操作间(包括家属)。 二、从业人员做到勤洗手、勤剪指甲,勤洗澡、勤理发,勤洗工作服。工作人员进入工作场所必须穿工作服、戴口罩、手套。 三、工作前、工作中、工作后,始终保持灶具、加工机械、工作台门窗地面、墙面瓷砖等清洁无油污,所有物品摆放整齐。确保室内无蚊蝇、无蟑螂,无鼠害,无异味。 四、加工食品的生熟室工具、用具必须按生熟用途分开放置。 五、每餐结束,要对灶具进行彻底餐消毒。 六、每餐坚持饭菜48小时留样制度,并在留样容器盒上标明、日期、时间等。 七、在库房内,不得存放有毒有害物品,如灭蝇、灭鼠药、农药等不得存放超过保质期或霉烂变质食品。 八、库房物品应按标记标识有序存放,食品与非食品不得混放或混装,食品必须隔墙15厘米,离地面20厘米。 九、经营人员必须坚持定点采购制度,必须索证、索票,不经营 不采购不符合食品卫生标准的食品和原料。 十、严格经营范围,未经总务处审核经营的品种视为不符合卫生标准的食品。 十一、每周由总务处、政教处和治安室对食堂卫生进行一次大检查,总务处值周小组不定期进行检查,所有检查结果列入对食堂的周考核。 临沭县曹庄镇初级中学食堂从业人员健康管理制度 为规范餐饮服务从业人员健康管理,保障师生餐饮安全,根据《食品安全法》等法律、法规及规章,制定本管理制度。 一、凡在本单位从事直接为顾客服务的所有餐饮工作人员(包括厨师、服务员、洗碗工、采购员、库管员、管理员、餐厅领班等)均应遵守本管理制度。 二、新参加或临时参加工作的人员,应经健康检查,取得健康证明后方可参加工作。餐饮从业人员每年至少进行一次健康检查,必要时接受临时检查。 三、凡患有痢疾、伤寒、病毒性肝炎等消化道传染病,活动性肺结核,化脓性或者渗出性皮肤病以及其他有碍食品安全疾病的,不得从事接触直接入口食品的工作。 四、从业人员有发热、腹泻、皮肤伤口或感染、咽部炎症等有碍食品安全病症的,应立即脱离工作岗位,待查明原因并将有碍食品安全的病症治愈后,方可重新上岗。 五、食品安全管理员要及时对在本单位餐饮从业人员进行登记造册,建立从业人员健康档案,组织从业人员每年定期到指定查体机构进行健康检查。 六、食品安全管理员和部门经理要随时掌握从业人员的健康状况,并对其健康证明进行定期检查。 七、从业人员健康证明应随身佩带(携带)或交主管部门统一保存,以备检查。 餐饮服务从业人员培训管理制度 为规范餐饮服务从业人员培训,保障师生餐饮安全,根据《食品安全法》、《食品安全法实施条例》和《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及规章,制定本管理制度。 一、餐饮服务从业人员包括新参加工作和临时参加工作的餐饮服务从业人员必须经过培训、考核合格后,方可从事餐饮服务工作。 二、食品安全管理人员应制订从业人员食品安全教育和培训计划,组织各部门负责人和从业人员参加各种上岗前及在职培训。 三、食品安全教育和培训应针对每个食品加工操作岗位分别进行,内容应包括食品安全法律、法规、规范、标准和食品安全知识、各岗位加工操作规程等。 四、培训方式以集中讲授与自学相结合,定期考核,不合格者待考试合格后再上岗。 五、建立餐饮服务从业人员食品安全知识培训档案,将培训时间、培训内容、考核结果记录归档,以备查验。 临沭县曹庄镇初级中学食堂从业人员工作管理制度 1、严格遵守学校规章制度,按时上下班,不无故缺席。 2、恪守职业道德,文明服务,态度和蔼,主动热情,礼貌待人。 3、爱护公物,不随意或蓄意破坏餐厅财产。 4、餐厅从业人员每年必须进行健康检查,新参加工作和临时参加工作的食品生产经营人员都必须进行健康检查,取得健康证明后方可参加工作。 5、餐厅从业人员应有良好的个人卫生习惯。必须做到: (1)工作前、处理食品原料后、便后有肥皂水及流动清水洗手;接触直接入口食品之前应洗手消毒。 (2)穿戴清洁的工作衣帽,并把头发置于帽内。 (3)不得留长指甲、戴首饰加工食品,女员工不得浓妆艳抹。 (4)不得在食品加工和销售场所内吸烟。 (5)工作期间不得穿拖鞋、短裤及赤膊等。 6、把好饭菜质量关,严防食物中毒。 7、加强业务培训,提高烹饪技术。 8、作好安全工作,严格遵守操作规程,防止事故发生。 临沭县曹庄镇初级中学食堂从业人员个人卫生管理制度 为规范从业人员个人卫生管理,保障师生餐饮安全,根据《食品安全法》、《食品安全法实施条例》和《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及规章,制定本管理制度。 一、从业人员应保持良好个人卫生,操作时应穿戴清洁的工作服、工作帽,头发不得外露,不得留长指甲,涂指甲油,佩带饰物。专间操作人员还应戴口罩。 二、从业人员操作前手部应洗净,操作时应保持清洁。接触直接入口食品时,手部还应进行消毒。 三、接触直接入口食品的操作人员在有下列情形时应洗手:1、处理食物前;2、上厕所后;3、处理生食物后;4、处理弄污的设备或饮食用具后;5、咳嗽、打喷嚏或擤鼻子后;6、处理动物或废物后;7、触摸耳朵、鼻子、头发、口腔或身体其他部位后;8、从事任何可能会污染双手的活动(如处理货项、执行清洁任务)后。 四、非接触直接入口食品的操作人员,在有下列情形时应洗手:1、开始工作前;2、上厕所后;3、处理弄污的设备或饮食用具后;4、咳嗽、打喷嚏或擤鼻子后;5、处理动物或废物后;6、从事任何可能会污染双手的活动后。 五、专间操作人员进入专间时应再次更换专间内专用工作衣帽并佩戴口罩,操作前双手严格进行清洗消毒,操作中应适时地消毒双手。不得穿戴专间工作衣帽从事与专间内操作无关的工作。 六、个人衣物及私人物品不得带入食品处理区。 七、不得在食品处理区内吸烟、饮食或从事其它可能污染食品的行为。 八、进入食品处理区的非加工操作人员,应符合现场操作人员卫生要求。 临沭县曹庄镇初级中学食堂采购管理制度 为加强对食堂食品原料辅料采购的管理,合理控制费用支出,降低采购成本,以及防止因采购劣质食品而导致的食品安全事故,特制定本制度。 一、食堂采购员由食堂管理员兼任,负责食品采购,职责如下: 1、 必须讲原则,责任心强,正直诚实,不谋私利。 2、 负责食堂所需食品原料辅料的采购,保障食品的卫生、安全、 质优、价廉。同时负责食堂所需的除食品原料辅料以外的其他物资的采购,此类采购,必须遵循公司采购部的相关规定,同时提请采购部审批。 3、 根据经营情况,及时提出采购申请并负责采购。分析食品原料 辅料的品种、数量、质量、价格,提出改进意见和建议。 4、 负责供应商的筛选,确定合格供应商,并经常对供应商进行考 核评价。 5、 协同验收员,对供应商所配送的食品进行验收,必须严格把关。 6、 调研市场价格,定期或不定期进行调查了解市场价格浮动行 情。 7、 保管进货单据,根据进货统计和约定时间,对单据进行审核后, 申请付款。 8、 监督食品原料辅料的出入库及库存情况,提出改进意见和建 议。 二、采购原则: 1、应遵循“货比三家”的原则,同等质量比价格,同等价格比质量,同等价格质量比服务,追求质优价廉。 2、实行“定点采购”,坚决杜绝从流动摊贩手中采购的行为,以确保食品的质量、卫生、安全。根据“货比三家”的原则,再结合供应商的规模、诚信等因素,综合评价后最终确定一家为定点采购的合格供应商。另外再选择来两家作为备份供应商,以备急需。 三、供应商管理规定,合格供应商必须具备的条件: 1、具备合法从事经营活动的相关证照: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负责人身份证,其复印件必须提交本公司备案。 2、特别是大米、面粉、菜油、调料、肉类五大宗食品的供应商,还必须同时具备国家规定的必须具备的相关资质、证书:卫生许可证、产品质量监督检验报告、动物检疫合格证等等。 3、对于不完全具备相关证照的某些食品原料辅料供应商,如蔬菜类供应商,仍应坚持从具有合法经营资格的农贸市场的摊贩手中采购,以保证所采购的食品原料辅料可以溯源。严禁采购路边货或其他无法溯源的食品原料辅料。 4、长期合作的供应商,应与本公司签订长期合作的意向性合同,其中应约定食品原料辅料的质量、卫生、定价办法、配送方式、退换货、货款支付方式、食品安全责任等。 5、供应商必须提供正规发票、送货单、收据等送货凭证。 四、食堂验收员,负责对采购回来的食品原料辅料进行验收,职责如下: 1、坚持原则,秉公办事,坚决维护公司利益。 2、根据食堂采购计划表和供应商送货单,对食品原料辅料先验收后入库,拒收假冒伪劣、腐败变质、过期、无生产厂址的食品,保证数量、份量、重量、质量相符,验收后在单据上签字。 3、不定期抽查入库食品的数量和质量。 临沭县曹庄镇初级中学食堂原料采购索证制度 学校食堂的原料采购是保证学校食品卫生安全的重要环节。为了保证学校师生食品卫生安全,按照《食品卫生法》的规定,特制定食堂原料采购索证制度: 一、采购人员采购原材料时,为保证全校师生的食品卫生安全,必须定点采购食品。 二、不采购不符合食品卫生标准的食品和原料。 三、不采购无卫生许可证的食品生产经营者供应的食品及原材料。 四、采购农贸市场的食品及原材料应当新鲜,价格合理,并按每天食谱所定数量合理采购,严禁购买病死畜禽等动物食品。 五、采购食品,必须向食品经营者索取营业执照、食品流通许可证和食品检验合格证复印件,有的食品要有QS标志(质量安全认证)。 六、食品采购回来,要有二人以上的人验收,并有验收记载。 七、凡无人验收或无验收记录,均视为不符合卫生标准的食品,食堂不得加工、使用。 临沭县曹庄镇初级中学食堂进货查验管理制度 为规范食品采购索证索票、进货查验和采购记录行为,保障师生餐饮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实施条例》、《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及规章,制定本管理制度。 一、指定经培训合格的专(兼)职人员负责食品、食品添加剂及食品相关产品采购索证索票、进货查验和采购记录。专(兼)职人员应当掌握餐饮服务食品安全法律知识、餐饮服务食品安全基本知识以及食品感官鉴别常识。 二、采购食品、食品添加剂及食品相关产品,应当到证照齐全的食品生产经营单位或批发市场采购,并应当索取、留存有供货方盖章(或签字)的购物凭证。购物凭证应当包括供货方名称、产品名称、产品数量、送货或购买日期等内容。长期定点采购的,与供应商签订包括保证食品安全内容的采购供应合同。 三、从生产加工单位或生产基地直接采购时,应当查验、索取并留存加盖有供货方公章的许可证、营业执照和产品合格证明文件复印件;留存盖有供货方公章(或签字)的每笔购物凭证或每笔送货单。 四、从流通经营单位(商场、超市、批发零售市场等)批量或长期采购时,应当查验并留存加盖有公章的营业执照和食品流通许可证等复印件;留存盖有供货方公章(或签字)的每笔购物凭证或每笔送货单。 五、从流通经营单位(商场、超市、批发零售市场等)少量或临时采购时,应当确认其是否有营业执照和食品流通许可证,留存盖有供货方公章(或签字)的每笔购物凭证或每笔送货单。 六、从农贸市场采购的,应当索取并留存市场管理部门或经营户出具的加盖公章(或签字)的购物凭证;从个体工商户采购的,应当查验并留存供应者盖章(或签字)的许可证、营业执照或复印件、购物凭证和每笔供应清单。 七、从食品流通经营单位(商场、超市、批发零售市场等)和农贸市场采购畜禽肉类的,应当查验动物产品检疫合格证明原件;从屠宰企业直接采购的,应当索取并留存供货方盖章(或签字)的许可证、营业执照复印件和动物产品检疫合格证明原件。 八、采购乳制品的,应当查验、索取并留存供货方盖章(或签字)的许可证、营业执照、产品合格证明文件复印件。 九、批量采购进口食品、食品添加剂的,应当索取口岸进口食品法定检验机构出具的与所购食品、食品添加剂相同批次的食品检验合格证明的复印件。 十、采购集中消毒企业供应的餐饮具的,应当查验、索取并留存集中消毒企业盖章(或签字)的营业执照复印件、盖章的批次出厂检验报告(或复印件)。 十一、食品、食品添加剂及食品相关产品采购入库前,餐饮服务提供者应当查验所购产品外包装、包装标识是否符合规定,与购物凭证是否相符,并建立采购记录。采购记录应当如实记录产品的名称、规格、数量、生产批号、保质期、供应单位名称及联系方式、进货日期等。 十二、按产品类别或供应商、进货时间顺序整理、妥善保管索取的相关证照、产品合格证明文件和进货记录,不得涂改、伪造,其保存期限不得少于2年。 临沭县曹庄镇初级中学食堂食品贮存管理制度 为规范食品、食品添加剂和食品相关产品贮存管理,保障师生餐饮安全,根据《食品安全法》、《食品安全法实施条例》和《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及规章,制定本管理制度。 一、贮存场所、容器、工具和设备应当安全、无害,保持清洁,设置纱窗、防鼠网、挡鼠板等有效防鼠、防虫、防蝇、防蟑螂设施,不得存放有毒、有害物品及个人生活用品。 二、食品和非食品(不会导致食品污染的食品容器、包装材料、工具等物品除外)库房应分开设置。同一库房内贮存不同性质食品和物品的应区分存放区域,不同区域应有明显的标识。 三、食品应当分类、分架存放,距离墙壁、地面均在10cm以上,并定期检查,使用应遵循先进先出的原则,变质和过期食品应及时清除。 四、冷藏、冷冻柜(库)应有明显区分标识,设可正确指示温度的温度计,定期除霜(不得超过1cm)、清洁和保养,保证设施正常运转,符合相应的温度范围要求。 五、冷藏、冷冻贮存应做到原料、半成品、成品严格分开,植物性食品、动物性食品和水产品分类摆放。不得将食品堆积、挤压存放。 六、散装食品应盛装于容器内,在贮存位置标明食品的名称、生产日期、保质期、生产者名称及联系方式等内容。 七、除冷库外的库房应有良好的通风、防潮设施。 临沭县曹庄镇初级中学食堂食品留样管理制度 为规范餐饮服务食品留样工作,保障师生餐饮安全,根据《食品安全法》、《食品安全法实施条例》和《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及规章,制定本管理制度。 一、学校食堂、集体食堂、集体用餐配送单位、重大活动餐饮服务和超过100人的一次性聚餐,应对食品进行留样,以便于必要时检验。 二、留样的采集和保管必须有专人负责,配备经消毒的专用取样工用具和样品存放的专用冷藏箱。食品留样冰箱为专用设备,严禁存放与留样食品无关的物品。 三、留样的食品样品应采集在操作过程中或加工终止时的样品,不得特殊制作。 四、原则上留样食品应包括所有加工制作的食品成品,其它情况可根据需要由监管部门或餐饮服务提供者自行决定留样品种。 五、留样食品应按品种分别盛放于清洗消毒后的密闭专用容器内,防止样品之间污染;在冷藏条件下存放48小时以上,每个品种留样量应满足检验需要,不少于100g。 六、留样食品取样不得被污染,贴好食品标签,待留样食品冷却后,放入专用冷藏箱内,并做好留样记录,包括留样日期、时间、品名、餐次、留样人。 七、一旦发生食物中毒或疑似食物中毒事故,应及时提供留样样品,配合监管部门进行调查处理,不得影响或干扰事故的调查处理工作。 临沭县曹庄镇初级中学食堂餐饮具清洗消毒保洁管理制度 为规范餐饮服务餐饮具清洗消毒保洁工作,保障师生餐饮安全,根据《食品安全法》、《食品安全法实施条例》和《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及规章,制定本管理制度。 一、设置专用的餐饮具清洗、消毒、保洁区域(或专间)及设备,清洗消毒设备设施的大小和数量应能满足需要。 二、餐饮具清洗消毒水池应专用,与食品原料、清洁用具及接触非直接入口食品的工具、容器清洗水池分开。采用化学消毒的,至少设有3个专用水池。各类水池应以明显标识标明其用途。 三、接触直接入口食品的餐饮具使用前应洗净并消毒,不得使用未经清洗、消毒的餐饮具。不得重复使用一次性餐饮具。 四、餐饮具做到当餐回收,当餐清洗消毒,不得隔顿、隔夜。 五、餐饮具应首选热力方法进行消毒,严格按照“除残渣、碱水(或洗涤剂)刷、清水冲、热力消、保洁”的顺序操作。使用化学药物消毒的严格按照除残渣、碱水(或洗涤剂)刷、清水冲、药物泡、清水冲、保洁的顺序操作,并注意要彻底清洗干净,防止药物残留。 六、消毒后的餐饮具表面光洁、无油渍、无水渍、无异味、无泡沫、无不溶性附着物,符合GB14934《食(饮)具消毒卫生标准》。 七、消毒后的餐饮具及时放入保洁柜密闭保存备用。盛放消毒餐饮具的保洁柜要有明显标记,保洁柜应当定期清洗,保持洁净。已消毒和未消毒的餐饮具要分开存放,保洁柜内不得存放其他物品。 八、采购使用集中消毒企业供应的餐饮具,应当查验其经营资质,索取营业执照复印件、消毒合格凭证;清洗消毒餐饮具用的洗涤剂、消毒剂等必须符合国家有关卫生标准和要求。 九、洗刷消毒结束,及时清理地面、水池卫生,及时处理泔水桶,做到地面无积水,池内无残渣、泔水桶内外清洁。 十、定期检查消毒设备、设施是否处于良好状态,采用化学消毒的应定时测量有效消毒浓度。 十一、专人做好餐饮具清洗消毒及检查记录。 临沭县曹庄镇初级中学食堂食品用设备设施管理制度 为规范餐饮服务食品用设备、设施管理,保障师生餐饮安全,根据《食品安全法》、《食品安全法实施条例》和《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及规章,制定本管理制度。 一、食品处理区应按照原料进入、原料处理、半成品加工、成品供应的流程合理布局设备、设施,防止在操作中产生交叉污染。 二、配备与食品品种、数量相适应的消毒、更衣、盥洗、采光、照明、通风、防腐、防尘、防蝇、防鼠、防虫、洗涤以及处理废水、存放垃圾和废弃物的设备或设施。主要设施应易于维修和清洁。 三、有效消除老鼠、蟑螂、苍蝇及其他有害昆虫及其孳生条件。加工与用餐场所(所有出入口),设置纱门、纱窗、门帘或空气幕,如木门下端设金属防鼠板,排水沟、排气、排油烟出入口应有网眼孔径小于6mm的防鼠金属隔栅或网罩;距地面2m高度可设置灭蝇设施。 四、配置方便使用的从业人员洗手设施,附近设有相应清洗、消毒用品、干手设施和洗手消毒方法标示。宜采用脚踏式、肘动式或感应式等非手动式开关或可自动关闭的开关。 五、食品处理区应采用机械排风、空调等设施,保持良好通风,及时排除潮湿和污浊空气。 六、用于加工、贮存食品的工用具、容器或包装材料和设备应当符合食品安全标准,无异味、耐腐蚀、不易发霉。食品接触面原则上不得使用木质材料(工艺要求必须使用除外),必须使用木质材料的工具,应保证不会对食品产生污染。 七、各功能区和食品原料、半成品、成品操作台、刀具、砧板等工用具,应分开定位存放使用,并有明显标识。 八、贮存、运输食品,应具有符合保证食品安全所需要求的设备、设施,配备专用车辆和密闭容器,远程运输食品须使用符合要求的专用封闭式冷藏(保温)车。每次使用前应进行有效的清洗消毒,不得将食品与有毒、有害物品一同运输。 九、应当定期维护食品加工、贮存、陈列、消毒、保洁、保温、冷藏、冷冻等设备与设施,校验计量器具,及时清理清洗,必要时消毒,确保正常运转和使用。 十、用于食品加工操作的设备、设施不得用作与食品加工无关的用途。 临沭县曹庄镇初级中学食堂食品安全管理制度 为规范餐厅食品安全管理,保障师生餐饮安全,根据《食品安全法》、《食品安全法实施条例》和《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及规章,制定本管理制度。 一、保持餐厅环境整洁。纱窗、纱门、纱罩、门帘、风幕、灭蝇灯等设施运转正常,鼠、蝇、蟑螂、蚊子密度不得超过国家有关要求。保证供用餐者使用的洗手设施运转正常。 二、必须使用消毒后的餐饮具,未经消毒的餐饮具不得摆台上桌。做好台面调料、牙签、台布、餐巾、餐具等清洁卫生工作,及时更换破损的调料盒、台布、餐巾、餐饮具等。 三、供顾客自取的调料,应当符合相应的食品卫生标准和要求。并做到及时更换,防止过期、霉变。 四、摆台后或有顾客就餐时不得清扫地面,餐具摆台超过当次就餐时间尚未使用的应收回保洁。 五、端菜时手指不得接触食品,分菜工具不接触客人餐具。 六、取冰块时应用工具,不用时应悬挂或放置于消毒水内。制冰机用水应经过净化处理。 七、客人用的小毛巾,必须及时回收清洗消毒,最好使用一次性消毒毛巾。 八、刀、叉、茶杯、酒杯等不得用台布或抹布擦拭。 九、食品上桌距开餐时间不超过2小时。 十、当发现或被顾客告知所提供的食品确有感官性状异常或可疑变质时,应立即撤换该食品,并同时告知有关备餐人员,备餐人员要立即检查被撤换的食品和同类食品,做出相应处理,确保供餐安全。 十一、备餐柜内不得放置与开餐无关的物品及个人用品。工作结束后及时做好台面、地面等的清扫整理工作。 临沭县曹庄镇初级中学食堂食品安全检查管理制度 为规范餐饮服务食品安全检查管理,保障师生餐饮安全,根据《食品安全法》、《食品安全法实施条例》和《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及规章,制定本管理制度。 一、依照法律、法规和食品安全标准从事餐饮服务活动,采取有效管理措施,保证食品安全,按照许可范围依法经营,并在就餐场所醒目位置悬挂或者摆放餐饮服务许可证,接受社会监督,承担主体责任。 二、建立本单位食品安全管理组织机构,配备专职或者兼职经过培训合格的食品安全管理员,对餐饮服务全过程实施内部检查管理并记录,落实责任到人,严格落实监管部门的监管意见和整改要求。 三、食品安全管理员须认真按照职责要求,组织落实管理人员和从业人员食品安全知识培训、员工健康管理、索证索票、餐饮具清洗消毒、综合检查、设备管理、环境卫生管理等各项食品安全管理制度。 四、制订定期或不定期食品安全检查计划,采取全面检查、抽查与自查相结合的形式,实行层层监管,主要检查各项制度的贯彻落实情况。 五、食品安全管理员每天在操作加工时段至少进行一次食品安全检查,检查各岗位是否有违反制度的情况,发现问题,及时告知改进,并做好食品安全检查记录备查。 六、各岗位负责人、主管人员要服从食品安全管理员检查指导,每天开展岗位或部门自查,及时发现和纠正从业人员违反制度要求操作的行为。 七、食品安全管理员每周1-2次对各环节进行全面现场检查,发现问题及时反馈,并提出限期改进意见,做好检查记录。 八、检查中发现的同一类问题经两次指出仍未改进的,按本单位有关规定处理。 九、各种检查结果记录归档备查。 临沭县曹庄镇初级中学食堂食品添加剂管理制度 为规范食品添加剂安全管理,保障师生餐饮安全,根据《食品安全法》、《食品安全法实施条例》和《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及规章,制定本管理制度。 一、专店购买 采购食品添加剂,应当到证照齐全的食品添加剂生产经营单位或市场采购,实行专店购买,并应当与供应商签订包括保证食品添加剂安全内容的采购供应合同。对采购的食品添加剂应当索取并留存许可证、营业执照、检验合格报告(或复印件)以及购物凭证。购物凭证应当包括供应者名称、供应日期和产品名称、数量、金额等内容。采购进口食品添加剂的,应当索取口岸进口食品法定检验机构出具的与所购食品添加剂相同批次的食品检验合格证明的复印件。 二、专账记录 建立食品添加剂专用采购台账。食品添加剂入库应当如实记录食品添加剂的名称、规格、数量、生产单位、生产批号、保质期、供应者名称及联系方式、进货日期等。 建立食品添加剂专用使用台账。食品添加剂出库使用应当如实记录食品添加剂的名称、数量、用途、称量方式、时间等,使用人应当签字确认。食品添加剂的购进、使用、库存,应当账实相符。 三、专区存放 设立专区(或专柜)贮存食品添加剂,并注明“食品添加剂专区(或专柜)字样”。 四、专器称量 配备专用天平或勺杯等称量器具,严格按照包装标识标明的用途用量或国家规定的用途用量称量后使用,杜绝滥用和超量使用。 五、专人负责 由专(兼)职人员负责食品添加剂采购。采购人员应当掌握餐饮服务食品安全法律和相关食品添加剂安全相关知识以及食品感官鉴别常识。餐饮服务单位主要负责人与负责食品添加剂采购和餐饮加工配料的人员分别签订责任书。 食品安全管理员、厨师长定期检查食品添加剂采购、索证索票、台账记录、贮存及使用等情况。 食品添加剂专用采购台账、使用台账以及索取的相关证照、产品检验合格证明等要妥善保管,不得涂改、伪造,保存期限不得少于2年。 临沭县曹庄镇初级中学食堂“五员”管理工作制度 为了进一步规范食堂管理,提高学校食堂食品卫生质量,确保师生饮食卫生安全,制定本制度。 一、食堂操作员。学校根据学生就餐情况面向社会招聘具有厨师资格证炊事员及各操作室工作人员。 二、卫生监督员。学校聘请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专业技术人员2名担任食堂卫生监督员,定期邀请卫生监督员来校指导工作。 三、营养指导员。学校聘请具有资质的专业人员1名担任营养指导员,帮助学校根据学生成长发育特点制定食谱。 四、质量评判员。学校聘请师生代表担任质量评判员,每周对食堂伙食质量进行一次评价,质量评判员将自己的意见和收集到的其他师生意见汇总后,提交食堂管理员,便于食堂及时改进工作,提高伙食质量。 五、成本监督员。学校食堂坚持公益性原则,聘请2名教师对伙食成本进行监督,确保食品价格公平合理。
临沭县曹庄镇初级中学食堂财务管理制度 为保证全校膳食的正常经济秩序,坚决执行学校有关食堂工作规章制度与指标,特制订本财务管理制度: 一、食堂财务实行独立核算,食堂费用实行一支笔的审批制度,如需添置、更新贵重、大型设备需报校长审批。 二、采购员实行备用金制,备用金暂定5000元。 三、领用现全必须写明用途、金额、姓名,经批准后才能支付,不能以领代报,现金报销经校长审批签名才能支付。 四、大额用款时,须事先征得校长同意。 五、现金往来当面点清,超过规定限额的现金每天及时解交财会室。 六、实施批零差价的物品,原则上都应附有原始单据。 七、凭证、帐单分类按月装订保存,帐帐相符,帐物相符,定期盘存和结帐。 八、接受上级和审计单位的监督、检查、指导。 九、本制度如有不妥,以上级规定为准。 临沭县曹庄镇初级中学食堂收支公示制度 为进一步加强学校食堂管理,健全食堂管理制度,规范食堂财务收支,严肃财经纪律,现就学校食堂财务管理中的有关事项规定如下: 一、学校食堂财务管理的总体要求 学校办食堂是一项公益性事务,必须以学生为宗旨,不得以营利为目的;必须认真执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财务管理规章制度,开设学校食堂结算户,由学校财务室实行“统一管理,独立建帐,成本核算,收支平衡”。 二、学校食堂物资采购与资产管理 1、食堂物资采购必须做到质优价廉,经济实惠。 2、建立和完善物资采购管理制度。学校食堂物资实行总务处定点采购,采购点由学校行政综合比较确定。 3、建立物资采购报批制度。采购人员每天应根据采购的品种、数量、价格等编制“食堂采购计划表”,经审批人员同意审批后方可采购。 4、建立物资采购验收制度。食堂物资采购回来后,必须办理过秤、验收等入库手续,经复核人员在采购单据签字认可后,方可登记入账。 5、建立食堂存货盘点制度。食堂存货按进库时间可分为:进厨存货和进库存货。进厨存货指购进后直接进入厨房用于加工的原材料及辅料。 三、学校食堂财务收支结余及分配管理 (一)学校食堂不应以营利为目的,必须坚持收支平衡的原则。 (二)食堂应每月反映财务状况,按月编制“学校食堂资产负债表”、“学校食堂收支明细表”,及时发现问题,分析原因,消除亏损。 (三) 食堂净收益全部纳入学校部门预算,实施“收支两条线”管理。 四、财务公开 食堂财务帐目应按相关规定,每学年末由校务会对食堂帐目清查一次,清查情况在校公开栏中公示。 五、学校食堂会计档案管理 食堂的会计档案资料,纳入学校会计档案资料统一管理。 临沭县曹庄镇初级中学中学食堂和面机安全操作规程 1.必须由指定人员负责操作设备,严禁安排单独操作。 2.员工手上潮湿时不得接触电源开关,防止触电。 3.操作前检查设备传动部位有无障碍物、电器绝缘状况是否良好,如有问题,要及时处理,无异常现象,方可接通电源。 4.接通电源后应观察机器旋转方向与箭头方向一致方可使用。 5.操作时精神要集中,手不要触及机器运转部位, 如需调整面团时,必须切断电源待机器停止运转后方可调整。 6.和面机运转时,不准用手直接去摸旋转轴皮带、电机,以免被设备运转碰伤、绞伤。 7.机械运行中不得擅离工作岗位,发现旋转设备运转异常,立即断电停机检查设备。 8.使用完毕,及时切断电源,对设备进行清洁和保养。 9.禁止带电清洗设备,禁止用自来水管直接冲洗设备。 临沭县曹庄镇初级中学食堂蒸饭柜安全操作规程 1.必须由指定人员负责蒸饭柜操作,严禁安排试用工单独操作。 2.检查蒸饭柜是否安全接地,电源开关是否关闭 3.检查蒸饭柜皮条是否存在漏汽现象,进水阀门及排气空是否正常通畅,如发现漏气或管道堵塞时要停用修理,不准带病作业。 4.饭菜放入蒸箱后,关严蒸饭箱门,挤紧蒸饭柜手柄。 5.在蒸饭柜工作时,严禁打开蒸饭柜门。 6.蒸饭结束时,先关闭电源开关,确认关闭后, 5分钟后方可侧身打开蒸饭柜门,待柜内余气散开方可拿取食等待物。 7.拿取食物时,必须做好隔热措施,预防被蒸气烫伤。 临沭县曹庄镇初级中学食堂灭火器安全操作规程 1.推车式灭火器必须两协同操作使用; 2.灭火器使用前,先检查压力是否有效,再检查喷枪、软管及接口是否密封完好、无损; 3.一人先将车把前后颠覆几次,确认干粉有效松动后,则命令另一人迅速手持喷枪施展软管往前拉开,并双手紧紧握喷枪作灭火扑救的战斗姿势; 4.推车者将车子移至离火场8至10米的上风处停稳,拔掉保险销,做好开启阀的准备; 5当听到前方一声令下,后者立即打开阀门,前者扣动喷枪板机,对准火焰根部喷射,由远渐近、左右扫射向前推进将火扑灭; 6.火灭后,将阀门关闭,灭火剂停止喷射。 7.注意事项 A、软管展开不得有弯折现象; B、快速移动灭火器时,人在前面拉着车子往前行进; C、到达火场后,推车者应判断现场情况,占据有利地形,便于机动灵活应战 D、两人配合操作,协调须致,以便随时调整方位,应付火情变化; 临沭县曹庄镇初级中学食堂自查制度 为进一步规范学校食堂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工作,强化学校食品安全自律意识,保障广大师生饮食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等法律、法规及规章,结合学校实际,制定本制度。 一、学校食堂食品安全建立月度自查制度。校长是月度自查的第一责任人,应当定期组织召开学校食堂食品安全专题会议,每月组织食堂食品安全检查,强化食品安全风险防控措施,及时解决重大食品安全隐患问题,提高食品安全保障水平。 二、月度自查的检查重点为学校食堂食品安全管理制度、从业人员管理、环境卫生、加工操作、原料贮存、进货查验、索证索票、台账记录、清洗消毒、食品添加剂管理、相关公示项目等内容。 三、月度自查要做好详细检查记录。检查后认真填写,所有自查记录需留存完整,归档管理。 四、学校主要负责人应亲自参加月度自查工作,并在检查记录上现场签字确认。确因特殊情况无法亲自参加的,需备注说明。 五、月度自查情况应及时在食堂醒目位置进行公示。 六、学校对通过自查发现的食品安全隐患问题应及时落实整改,并将整改情况作好相关记录。 七、学校应当建立学校食堂食品安全管理档案,《学校食堂食品安全月度自查表》和食品药品监管部门检查记录应当归档管理。 八、食品药品监管部门和教育行政部门通过对学校食堂开展季度检查、督导抽查、检查等,学校食堂要整改落实、整改要及时到位。 临沭县曹庄镇初级中学食堂食品安全事故应急处置预案 为规范食物安全事故应急处置工作,及时高效、合理有序地处理食品安全事故,把损失减少到最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国家重大食品安全事故应急预案》、和《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和规章要求,结合本单位的实际情况,制定本预案。 应急处置程序 (一)及时报告 发生食品安全事故后,有关人员立即向食品安全事故应急处置领导小组报告;立即停止生产经营活动,封存导致或者可能导致食品安全事故的食品及其原料、工具及用具、设备设施和现场。 自事故发生之时起2小时内向所在地县教育和体育局、县级人民政府卫生部门(联系电话:6212970)和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联系电话:6239130)报告,报告内容有:发生食品安全事故的单位、地址、时间、中毒人数及死亡人数,主要临床表现,可能引起中毒的食物等。并按照相关监管部门的要求采取控制措施。 (二)立即抢救 在第一时间组织人员,立即将中毒者送医院(120)抢救。 (三)保护现场 发生食物中毒后,在向有关部门报告的同时要保护好现场和可疑食物,病人吃剩的食物不要急于倒掉,食品用工具容器、餐具等不要急于冲洗,病人的排泄物(呕吐物、大便)要保留,提供留样食物。 (四)配合调查 负责人及有关工作人员,要配合食品安全监督管理部门进行食品安全事故调查处理如实反映食品安全事故情况。将病人所吃的食物,进餐总人数,同时进餐而未发病者所吃的食物,病人中毒的主要特点,可疑食物的来源、质量、存放条件、加工烹调的方法和加热的温度、时间等情况如实向有关部门反映。 临沭县曹庄镇初级中学食堂突发事件应急处置预案 为切实提高学校食堂应对食品安全突发事件的应急救援能力,有效的组织救援,保障就餐人员的身体健康,深入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根据《餐饮服务许可管理办法》《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办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要求,结合食堂实际情况,特制定本食堂突发事件应急处理预案。 一、食品安全突发事件应急处置预案 (一)组织机构 成立以学校校长为责任人的食堂安全突发事件应急处置小组。 组长: 张爱光 副组长: 于志福于涛 组员: 王恒振 贾贵虎 陈久龙 王济龙 李学艺 (二)小组成员工作职责 1、组长 负责学校对食堂安全突发事件的统一领导指挥、组织协调,具体全面负责和协调突发食品安全事故的应急处置和善后处理工作。 2、副组长 负责现场整体工作安排,配合组长对应急处置的布置安排。 3、组员下设四个专项工作组 (1)信息组 ①负责与附近的卫生防疫部门和医疗机构等部门联系; ②负责与病人家属联系; ③负责应急事件信息收集、汇总和报送,做到信息准确、公开、透明。 (2)处理组 ①负责协助医疗部门的救治工作,并及时掌握相关动态; ②负责随时了解应急事故状态,伤亡人数; ③协助处理好善后的其他各项工作。 (3)后勤组 ①负责应急物资采购,建立应急物资储备保障体系; ②负责车辆的安排。 (4)现场秩序维护组 ①负责维持应急事件现场秩序; ②提供一线的情况,向员工和病人家属做好解释工作。 (三)应急处理程序 在食堂建立安全值班制度,设置值班电话并保证24小时轮流值班制度。 如发现食品安全事故立即上报,具体程序如下: 现场第一发现人--现场值班人员或厨师长--食堂主管--食堂突发事件应急处置小组--向上级部门报告。 食品安全事故发生后,应急救援组立即启动如下应急救援程序: 1、现场第一发现人立即向现场值班人员或厨师长报告。 2、现场值班人员(厨师长)立即上报食堂主管,并控制事态、通知就餐人员停止食用可疑食品。 3、食堂主管立即上报校长,并立即保护现场组织抢救、疏导人员。 4、信息组立即与附近的卫生防疫部门和医疗机构等部门联系; 5、后勤组立即组织车辆,送往联系的医院; 6、处理组立即了解事故及伤亡人数等情况,收集相关病情信息; 7、秩序维护组立即维持应急事件现场秩序,保护现场; 8、处理组封存剩余的食物或者可能导致食物中毒的食品及其原料,临时封锁现场,采集病人排泄物和可疑食品等标本并配合卫生部门调查,如实提供材料和样品,协助卫生部门进行事件调查、处理; 9、信息组了解病人信息,联系病人家属。 10、后勤组筹备应急所需物资,建立应急物资储备保障; 11、信息组对应急事件信息收集、汇总,填写《食物中毒事故报告登记表》并报告上级主管部门和食品药品监管部门,说明发生食物中毒的单位、地址、时间,中毒人数,以及食物中毒等有关内容; 12、现场秩序组对现场员工和家属做好解释和安抚工作; 13、处理组落实卫生部门要求采取的其他措施,把事态控制在最小范围; 14、处理组协助领导做好善后处理工作。 15、在未经公司许可,任何部门和个人不得自行散布事故情况信息。 (四)善后及责任追究 1、善后处理 (1)食品消毒处理 ①封存被污染的食品用具及工具,并进行清洗消毒。 ②对食物中毒,要彻底清洗、消毒接触过引起中毒食物的餐具、容器以及存储过程中的冰箱、设备,加工人员的手也要进行消毒处理,对餐具,用具、抹布采取煮沸办法,煮沸时间不应少于5分钟,对不能进行热力消毒的物品,可用75%度酒精擦拭或用化学消毒剂浸泡。 (2)事件总结处理 事件处理结束后,认真做好突发事件各项记录和处理总结,分析突发事件处理过程中的经验教训,并提出改进措施,着手清查隐患,堵塞漏洞,确保食品卫生安全各项工作落实到实处,组织食品管理和从业人员培训,并对食堂人员进行情况通报和相关教育。 2、责任追究 (1)责任追究属上级部门和司法机关管辖的,学校负责落实执行; (2)属学校管辖的,由食堂食品安全突发事件应急领导小组依照相关法律法规之规定集体研究决定。学校将对以下几点要进行责任追究。 ①对导致事故起因的相关责任人进行严肃追究; ②对事故瞒报、谎报和不及时上报的行为进行严肃追究; ③对事故处理中玩忽职守、推诿等影响应急预案顺利实施的行为进行严肃追究。 二、临沭县曹庄镇初级中学食堂火灾应急处置预案 (一)组织机构 成立以学校校长为责任人的食堂火灾应急处置小组。 .组长: 张爱光 副组长: 于志福于涛 组员: 王恒振 贾贵虎 陈久龙 王济龙 李学艺 (二)小组成员工作职责 1、组长 负责学校对食堂安全突发事件的统一领导指挥、组织协调,具体全面负责和协调火灾应急处置和善后处理工作。 2、副组长 负责现场整体工作安排,配合组长对应急处置的布置安排。 3、组员下设四个专项工作组 (1)信息组 ①负责与附近的消防和医疗等部门联系; ②负责与家长联系; ③负责应急事件信息收集、汇总和报送,做到信息准确、公开、透明。 (2)处理组 ①负责协助医疗部门的救治工作,并及时掌握相关动态; ②负责随时了解应急事故状态,伤亡人数; ③协助处理好善后的其他各项工作。 (3)后勤组 ①负责应急物资采购,建立应急物资储备保障体系; ②负责车辆的安排。 (4)现场秩序维护组 ①负责维持应急事件现场秩序; ②提供一线的情况,向员工和家属做好解释工作。 (三)火灾应急处理程序 火灾的发生一般会出现:烟、味、光等现象,任何人在食堂区域内发现火情后,都应迅速做到以下事项: 1、迅速判明起火位置,起火性质(电器、油火、物品)火势情况,报告食堂管理员; 2、迅速利用附近的灭火器材灭火,阻止火势蔓延; 3、当部分起火发展到整体着火后,根据现场最高指挥员的指令,立即拨打消防火警专用电话119通知消防队支援灭火; 4、报告火情时应报明火警具体位置,火势情况和自己的身份,报告词应迅速、准确、清楚。 (四)消防灭火方法和注意事项 1、先救人,后灭火的原则。 2、食堂员工无论在任何场所发现火情,都应勇敢迅速地使用附近的消防器材或灭火物品扑灭火灾,决不临阵脱逃; 3、处置小组的成员既是灭火责任人,又是现场指挥员,应迅速组织员工灭火; 4、消防灭火时,应首先关闭排风机、鼓风机、餐厅空调开关,切断火源,根据火势情况切断电源,关闭防火门,防止火势蔓延; 5、正确使用消防器材,迅速有效地扑灭火灾,一般火灾采用灭火器喷射灭火,较大火灾应用高压水龙喷射灭火,但要切记,厨房油锅着火或电器着火,严禁用水灭火,以免油锅溢出散布火苗扩大火灾面积或损坏电器; 6、食堂员工必须懂得“三懂三会”。三懂(懂得哪些是生产操作中的不安全火险隐患、懂得火灾预防措施、懂得扑救初起之火的方法)。三会(会报警,会使用各种消防器材、会扑救初起之火)。 (五)疏散方法和注意事项 1、疏散时机:现场火势较大,无法控制,可能危及到人员安全,应组织人员疏散。 2、疏散方式:火势较大无法控制,可能危及到全体人员的安全,应组织全体人员疏散。 3、疏散指令的发出:疏散指令的发出由食堂主管或现场最高领导者根据火情发展情况决定发出,任何人不得随意发出疏散指令或疏散警报信号。 4、发布疏散指令的方法:由现场第一发现人通知食堂主管,疏散人员通知就餐客人撤离食堂。 5、餐厅的疏散:食堂管理员负责人员疏散的总协调,食堂工作人员负责组织餐厅人员疏散; 6、物资的疏散:食堂库管员负责利用最近的疏散门把重要物资搬离火灾现场; 7、要掌握好疏散时机和疏散方式,过早疏散易造成影响,过迟疏散可能造成损失; 8、疏散必须统一指挥,统一组织,有秩序地进行,防止混乱,疏散指令的发出必须由总指挥或现场最高领导决定发出,任何人不得随意发出疏散指令,食堂工作人员接到疏散指令后,应迅速组织不得迟疑,以免造成损失; 9、疏散时必须严格按照疏散程序进行,保持安静,避免惊忧周围不该疏散的人员; 10、疏散时必须严格按照疏散方案组织实施,防止遗漏,应确保就餐人员的生命财产安全; 11、疏散后,应关闭所有的门窗和防火门,关闭所有电源灯光、电器设备,熄灭所有的炉火和烟头。 (六)核实上报 根据事故发展情况核实清楚由食堂主管向学校领导汇报。领导接报后,根据情况决策,联系有关部门,有关单位进行抢救。 (七)抢救结束后的处置 1、事发12小时内写出事故书面报告,及时将事发经过、原因分析、处理结果及整改措施形成正式报告,报上级领导。 2、保护好现场以便调查火灾原因。 3、对冷藏、冷冻食品经防疫部门检验后方可食用。 4、事故处理完毕后,由食堂负责人总结应急抢救工作的经验教训,同时提出改进意见,完善预案。 (八)相关部门电话 火警:119 医疗急救:120 学校值班电话:13515498876 三、临沭县曹庄镇初级中学食堂停水、停电应急处置预案 为进一步提高食堂服务质量和管理水平,在突发停水、停电的情况下,实现服务工作良性运行,保证食堂正常营业特制定本预案。 (一)组织机构 成立食堂突发事件应急处置小组。 .组长: 张爱光 副组长: 于志福于涛 组员: 王恒振 贾贵虎 陈久龙 王济龙 李学艺 (二)小组成员工作职责 1、组长 负责学校对食堂突发事件的统一领导指挥、组织协调,具体全面负责和协调应急处置。 2、副组长 负责现场整体工作安排,配合组长对应急处置的布置安排。 3、小组分工 (1)联络组 及时上报组长,联系相关部门,查明原因,及时通知用餐单位。 (2)保障组 维持应急事件现场秩序,对就餐人员做好解释工作。安排食堂工作人员,及时清理冷藏食品、冰箱、储存水源等。 (三)设施保障 设施到位,未雨绸缪,购置电炒锅、饮水机、微波炉等防停水、停电必备的设备。 (四)保证措施 做到科学预防,措施得力,确保停电、停水、停气的情况下,食堂就餐和饮用水的供应。 1、停电 食堂因临时停电,或遇跳闸等特殊情况时,食堂餐厅在正常营业期间,应做好以下工作: (1)餐厅厨师长应第一时间上报食堂管理员,食堂管理员联系相关部门询问停电原因,如果是食堂内部供电设备问题应立即检修。如果是地区停电,或其他原因无法解决,应向就餐人员表示歉意并做好解释工作。 (2)联络组负责解释、沟通稳定就餐人员情绪。 (3)停电将影响冷藏设备运作,在停电期间,冷藏保存的食品或原料的保质期应缩短,在化冰后执行常温保存条件下的保存期限,预计不能在期限内使用原料或食品时,可考虑转让或转库等措施以减少损失,超过期限的,应按不合格品处理。 2、停水 (1)食堂现场管理人员查明停水原因是食堂内还是食堂外,若是食堂外原因,应立即拨打自来水公司,问清事故发生地点和事故原因及停水时间。若是食堂内原因,应立即通知负责后勤水电工到场,迅速进行维修。 (2)自来水公司因检修或其它原因提前告知停水情况,食堂现场管理人员应提前做好储水准备,充分利用已备的所有装水容器。 (3)对于不能在短时间内修复,食堂储存水又不够的情况下,造成食堂无法正常用水的,食堂现场管理人员应及时上报食堂主管,并采取以下措施: ①调换操作方式,尽量做一些少用水的食品; ②立即拨打已联系好的快餐公司送餐; ③利用有限时间对食堂原材料进行毛变处理。 临沭县曹庄镇初级中学学生食堂陪餐制度 为确保学校食堂食品安全,进一步提高食堂饭菜质量和服务水平,保障师生在食堂的饮食安全,根据有关要求,制定本制度。 1、学校针对食堂建立行政领导轮流陪同学生就餐制度。 2、学校定期指定一名以上行政领导、食堂管理员进行陪餐。学校统一制定陪餐安排表,并交由食堂管理人员存档备案。 3、陪餐人员负责对当餐食堂饭菜的外观、口味、质量等进行认真评价,负责对食堂卫生环境、从业人员工作情况等进行监督,负责征求就餐学生的意见建议,并做好陪餐记录。 4、陪餐记录由学校统一印制,内容应包括日期和餐次,饭菜的直观评价,学生反馈意见,发现的问题和整改情况,陪餐人签名等。陪餐记录必须由陪餐人员在本次陪餐后详细记载。 5、陪餐人员对以下情况应当立即指出,并要求食堂管理人员及时整改纠正: ①食堂卫生环境较差、物品摆放杂乱的; ②食堂防蝇、防尘、防鼠设施不足的; ③食堂工作人员未穿戴工衣、工帽,未戴一次性餐用手套或用专用工具直接接触待出售食品的,以及其他不符合从业人员职业行为要求的; ④饭菜口味过淡或过咸的; ⑤饭菜加工距销售时间过长的; ⑥餐饮用具未按要求消毒的; ⑦其他应当及时整改纠正以确保食品安全卫生的情况。 6、陪餐人对以下情况应当立即制止,并督促食堂管理人员及时采取相应措施: ①食堂待出售饭菜未采取防蝇措施,出售前受到蚊蝇严重污染的; ②食堂制作凉拌菜或提供冷饮的; ③上餐剩饭菜下餐继续加工销售的; ④土豆有发青、发芽现象未充分去除的; ⑤四季豆、土豆未充分煮熟烧透的,冷冻食品未达到中心加工温度的; ⑥饭菜有发霉变质等感官问题的; ⑦饭菜有明显的口味异常; ⑧饭菜质量较差,学生反映突出的; ⑨其他危害学生食品安全卫生的情况。 7、陪餐人员就餐后发生头晕、呕吐、腹痛、腹泻、嗜睡等明显症状,排除自身身体原因的,应当立即向校长报告,并对当餐同类食品就餐学生进行跟踪观察。 8、陪餐人员应严格履行职责,对不认真记载陪餐记录、不及时指出整改问题的,给予批评教育;对危害学生健康的安全问题不能及时发现或不及时制止、出现明显中毒或感染症状不及时报告,造成恶劣后果的,视情况轻重给予行政处分。 9、陪餐人员因故不能陪餐的,应及时向学校领导报告,由学校领导在就餐前指定其他人员陪餐,并做好相关工作。 10、食堂管理人员应认真听取陪餐人员的意见和建议,对提出的问题及时整改落实。 12、校长每周应至少陪餐两次,同时要加强对食堂陪餐情况的检查,定期通报检查情况。 临沭县曹庄镇初级中学 临沭县曹庄镇初级中学食堂出入库制度 一 .食堂采购一切物品,均必须严格履行入库出库手续,按要求填 报入库出库单。
二 .保管员对采用所购物品质地检验,核对质量,杜绝质次、变质、过期食品的入库。
三 .对工作人员取出的食品要进行检验核对数量,杜绝质次、变质、过期食品的出库与食用。
四 .入库单、出库单必须有相关人员签字。
五 .加强储存室管理,做好防火、防盗、防潮、防食物中毒工作。 六 .合理安排入库出库数量,作好盘存工作,适当保持存量,加强 检验、杜绝一切不安全及浪费现象的发生。 临沭县曹庄镇初级中学食堂从业人员晨检制度 为了确保学校食品安全,有效防止食物中毒及传染病的发生,根据《食品安全法》、《传染病防治法》和上级有关文件精神,特制定学校食堂从业人员晨检制度。 一、每天上班前,学校食品卫生管理员及食堂负责人对食堂从业人员进行晨检和健康观察,及时掌握食堂从业人员的健康状况。做好从业人员晨检查记录。 二、食堂从业人员必须每天自觉测量体温,并做好记录。 三、凡发现有食堂从业人员患有痢疾、伤寒、病毒性肝炎等消化道传染病(包括病原携带者),活动性肺结核、化脓性或者渗出性皮肤病以及其他有碍食品卫生疾病的,必须及时调离工作岗位。 四、食堂从业人员若有急性发热、头痛、化浓性皮炎、腹泻等症状,要及时将其调离工作岗位,劝其及时到医院检查治疗,待病痊愈后经医生证明后方可上岗。 五、食堂从业人员及管理负责人在出现咳嗽、腹泻、发热、呕吐等有碍于食品卫生的疾病时,应立即脱离工作岗位,待查明病因、排除有碍食品卫生的病症或治愈后,方可重新上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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