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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沭县临沭街道周庄初级中学生物实验室安全管理制度
2021-02-21    点击数:  
 索引号  lsjdzzcjzx/2023-0000096  公开目录  公开目录
 发布机构  临沭街道周庄初级中学  发布日期  2021-02-21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文号 
 标题  临沭县临沭街道周庄初级中学生物实验室安全管理制度
索引号: lsjdzzcjzx/2023-0000096
发布机构: 临沭街道周庄初级中学
公开目录: 安全制度
发布日期: 2021-02-21

1、实验室由专人负责实验室设备及人身的安全。

2、加强四防(防火、防盗、防水、防事故)。

3、实验前要全面检查安全,实验要有安全措施。若仪器设备在运行中,实验人员不得离开现场。

4、易燃、易爆物品必须存放在安全处,严禁带电作业。

5、如遇火警,除应立即采取必要的消防措施灭火外,应马上报警,并及时向上级报告。火警解除后要注意保护现场。

6、实验工作人员在检测前必须熟悉检测内容、操作步骤及各类仪器的性能,严格执行操作规程,并作好必要的安全防护。

7、进行有毒、有害、有刺激性物质或有腐蚀性物质操作时,应戴好防护手套、防护镜。

8、实验室应配有各类灭火器,按保卫部门要求定期检查,实验室人员必须熟悉常用灭火器材的使用。

9、实验室内不准吸烟和吃食物。

10、下班前,实验室人员必须检查操作的仪器及整个实验室的门、窗和不用的水、电、气路,并确保关好。

11、与实验室无关的易燃、易爆物品不得随意带入实验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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