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访问临沭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
简体 繁体
智能问答 无障碍浏览 长者模式 数据开放平台
当前位置: 首页>>公开>>教育领域>>普通中小学>>校园安全>>安全制度>>正文
店头镇中心小学学生缺勤登记追踪制度
2022-02-09    点击数:  
 索引号  dtzzxxx/2023-0000288  公开目录  公开目录
 发布机构  店头镇中心小学  发布日期  2022-02-09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文号 
 标题  店头镇中心小学学生缺勤登记追踪制度
索引号: dtzzxxx/2023-0000288
发布机构: 店头镇中心小学
公开目录: 安全制度
发布日期: 2022-02-09

为了保障广大学生的身体健康,有效防止传染病疫情在学校的发生,早期发现传染病病人和疑似病人,做到早隔离,早治疗,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和《学校和托幼机构传染病疫情报告工作规范》制定本校因病缺勤登记追踪制度。

1、班主任每天早晨对每个学生进行观察或询问,了解学生出勤、健康状况,填写《学生缺勤追踪登记表》。

2、发现学生有传染病早期症状(如发热、皮疹、腹泻、呕吐、黄疸等)以及疑似传染病病人时,并及时告知学校疫情报告人。

3、学校疫情报告人要进行进一步排查,以确保做到对传染病病人的早发现、早报告。

4、班主任应当密切关注本班学生的出勤情况,对于因病缺勤的学生,应当了解学生的患病情况和可能的病因,如有怀疑,要及时报告给学校疫情报告人。

5、学校疫情报告人接到报告后应及时追查学生的患病情况和可能的病因,以做到对传染病病人的早发现。

6、班主任负责每天班内因病缺课同学的联系工作,密切关注其健康状况,学生凭医疗机构痊愈证明方可返校。

7、各班级定期对因病缺课情况进行统计,并按要求上报校长室。

8、学校突然出现大量学生不明原因缺课时,要及时上报卫生部门和教育行政部门。

9、凡在校学生患有传染病一经病确诊,需按《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应立即将学生送至相关医院,并将诊断证明复印件及时交学校留档,不得继续在校上课。

10、学生病愈且隔离期满时,必须由相关医院开具复课证明。学生持此复课证明到学校,由校领导复查后,出具回班复课证明,方可进班复课。

11、有传染病患者的班级应按照传染病法相关规定,应对传染病接触者进行相应的医学观察,并做好检疫期相关记录。

  
关闭窗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