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临沭县石门镇中心小学安全管理制度(2022) | ||||||||||||||||||||||||
| 2022-02-21 点击数: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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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沭县学校安全管理制度目录 1.安全责任制度———————————————————————4页 2.安全教育制度———————————————————————6页 3.安全会议制度———————————————————————6页 4.安全值班制度———————————————————————7页 5.学校消防安全制度—————————————————————7页 6.学校消防安全管理制度———————————————————8页 7.学校安全隐患排查制度———————————————————9页 8.学生安全信息通报制度——————————————————-10页 9.学校饮食安全管理制度——————————————————-11页 10.开学申报制度——————————————————————12页 11.门卫安全管理制度————————————————————12页 12.教室安全管理制度————————————————————13页 13.图书(阅览)室安全管理制度———————————————13页 14.图书室教师借阅安全管理制度———————————————13页 15.实验室安全管理制度———————————————————14页 16.物理实验室安全管理制度—————————————————14页 17.化学实验室安全管理制度—————————————————15页 18.生物实验室安全管理制度—————————————————16页 19.实验室安全使用制度———————————————————16页 20.学生实验安全操作制度——————————————————17页 21.计算机教室安全管理制度—————————————————17页 22.计算机教室安全使用制度—————————————————18页 23.多媒体教室网络安全管理制度———————————————18页 24.食堂从业人员日常安全管理制度——————————————19页 25.食堂卫生安全管理制度——————————————————19页 26.餐具清洗消毒保洁安全制度————————————————20页 27.餐厅卫生安全管理制度——————————————————20页 28.食堂食物留样及食物中毒安全报告制度———————————21页 29.财务室安全管理制度———————————————————21页 30.仓库安全管理制度————————————————————21页 31.美术器材室安全管理制度—————————————————22页 32.体育器材室安全管理制度—————————————————22页 33.陈列室、展室安全管理制度————————————————23页 34.教学仪器室安全管理制度—————————————————23页 35.档案室安全管理制度———————————————————23页 36.锅炉房安全管理制度———————————————————24页 37.锅炉房安全巡检制度———————————————————24页 38.药品器械安全使用制度——————————————————25页 39.学校厕所安全管理制度——————————————————25页 40.学校公车安全管理制度——————————————————26页 41.教职工私家车安全管理制度————————————————26页 42.摩托车、电动车、自行车安全管理制度———————————27页 43.外来车辆安全管理制度——————————————————27页 44.预防饮食伤害安全管理制度————————————————28页 45.预防坍塌伤害安全管理制度————————————————29页 46.预防拥挤踩踏伤害安全管理制度——————————————29页 47.预防校园暴力伤害安全管理制度——————————————29页 48.预防触电伤害安全管理制度————————————————30页 49.预防攀爬伤害安全管理制度————————————————30页 50.学校预防溺水伤害安全管理制度——————————————31页 51.中小学生假期安全管理制度————————————————31页 52.办公室安全用电管理制度—————————————————31页 53.教室安全用电管理制度——————————————————32页 54.多媒体教室安全用电管理制度——————————————-32页 55.校舍安全管理制度———————————————————-32页 56.学校校舍安全管理检查制度————————————————33页 57.校园周边环境安全管理制度————————————————34页 一.安全责任制度 1.学校的法定代表人(校长)是本校安全事故防范的第一责任人,对本校的安全工作全面负责。 2.学校工会依法组织教职工参加本校安全工作的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维护教职工在安全方面的合法权益。 3.学校采取多种形式,开展有关安全工作的法律、法规和规章的宣传,普及安全知识,增强全体教职工和学生的安全意识。 4.学校安全工作的重点是抓防火、防盗、防校舍倒塌、防触电、防食物中毒、防交通事故、防校内外意外伤害的教育和防范工作。 5.抓好学校安全工作的主要措施是:建立健全安全责任制和各项安全管理规章制度;建立安全工作会议和安全教育制度;提高安全防范意识,抓好各项安全制度的落实;制定必要的安全应急预案、安全事故责任追究制度;建立学校安全网络体系;定期召开学校的安全工作专项会议;对学校门卫、财务室、教学楼、办公室、实验室、电脑房、电教室、图书馆、档案室等教学重地和用电、用水设施提出安全防范要求;建立岗位安全责任制度;把安全工作纳入学校年度检查、考核、评比内容。 6.学校购置和使用的电器产品、燃气用具的质量,符合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 7.学校各类房屋建筑及其附属设施的建造,委托有相应资质的勘察、设计、施工和工程监理单位负责实施,确保建筑工程质量和安全,符合国家的建筑工程安全标准。 8.学校的易燃、易爆、有毒、有害危险物品严格管理,规范使用。 9.学校将容易发生火灾以及一旦发生火灾可能严重危及人身和财产安全的部位确定为消防安全的重点部位,设置明显的防火标志,实行严格管理。 10.教职工下班时,切断工作场所的电源。 11.学校保障疏散通道、安全出口的顺利畅通,定期对消防设施和器材进行维护、保养、更换。 12.学校分管领导、卫生老师定期组织食品卫生检查,对学生加强饮食卫生教育,倡导学生建立良好的饮食卫生习惯,教育学生不买街头无照(证)商贩出售的不洁食品,不食用来历不明的可疑食物。 13.学校按照学生不同年龄的生理、心理以及教育特点,建立和健全保障学生安全的各项管理制度。 14.学校组织学生参加校外活动租用有资质的客运公司的车辆,中速行驶,严禁超载。 15.学校组织教育教学活动,按照规定对学生进行必要的安全教育,采取必要的安全防护措施。 16.学校对学生进行劳动技能教育以及组织学生参加公益劳动等社会实践活动,确保学生安全,严禁以任何形式、名义组织学生从事易燃、易爆、有毒、有害等危险品的劳动或者其他危险性劳动。 17.学校向学生提供的药品、食品、饮用水以及文具或者其他物品,符合国家和行业标准,做到卫生、安全。 18.学校组织安排的劳动、体育运动等体力活动,不超出学生一般生理承受能力,对不适应某种场合或某种活动的特异体质的学生,学校给予必要照顾。 19.严禁教职工侮辱、殴打、体罚或变相体罚学生。 20.教职员工在工作岗位上履行保护学生安全的职责,不擅离工作岗位。教职员工将可能危及学生安全的学生异常情况及时告知学校和家长。 21.非学校人员未经许可不得进入学校,非学校及学校人员的车辆未经允许不得进入学校,不允许任何单位或个人依傍学校围墙或房墙构筑建筑物。 22.学校每天安排人员对校内进行一次安全检查,每月汇总一次检查情况并报学校领导。 23.学校发生安全事故后,事故现场有关人员立即报告具体负责人。学校安全负责人迅速采取有效措施组织抢救,防止事故扩大,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学校发生火灾时,立即报警,及时疏散人员,迅速扑救火灾。 24.学校发生人员伤亡事故、重大险肇事故或治安事件后,学校负责人按规定程序向上级有关部门报告。 25.建立健全以校长为组长的安全领导小组,建立健全学校安全、卫生管理的各种制度,建立安全管理、教育、防控、应急、处置机制,做到教育经常、管理严密、防控到位、信息畅通、反应迅速、应急处置及时妥善,责任具体落实到人。 26.经常组织人员对学校各部位和学生学习、活动等场所进行全面检查,做到“五查五到位”,即查认识、查责任、查隐患、查措施、查落实,确保思想认识到位、组织保证到位、预防措施到位、整改落实到位、责任追究到位。学校每天检查一次,发现问题随时处理,把安全隐患消灭在萌芽之中。 27.建立和完善安全工作长效管理机制,层层签订安全责任书,保证安全工作有章可循。学校与班主任、任课教师,班主任与学生家长签订安全责任书,若中途人员调换必须补签安全责任书,大型活动与负责该项活动的人员签订安全责任书。 28.学校大型活动制定安全预案,安全预案提交安全领导小组讨论,可行后方可实施,组织师生演练,提高师生应对突发事件的能力,增强防范能力。 29.严格控制学生在校时间,严格按照教学计划组织教学,严格控制学生家庭作业量。 30.严格执行教育部《学生伤害事故处理办法》等学校安全管理规定。对学校发生安全责任事故的,坚决按照事故原因未查清不放过、责任人员未处理不放过、整改措施未落实不放过、有关人员未受到教育不放过的“四不放过”原则,严肃处理,决不姑息迁就。 31.加强学校安全督查工作,通过检查形式,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把学校各项安全防范措施真正落到实处,做到督查检查到位,不断提高检查的质量和效果。 32.深入开展平安和谐校园创建活动,积极构建学校现代化的安全技术防范体系,提高人防、物防、技防水平,增强校园内部安全防范水平和学生自我保护能力。 二.安全教育制度 1.学校经常对学生进行各种形式的安全教育,内容包括交通安全、消防安全、食品安全、游泳安全、使用燃气安全、用电安全、校内外活动安全、假期安全、防范传染病等,提高学生自我保护意识和遇险自救能力。 2.学校重视学生的心理卫生教育,通过各种方式使学生保持健康开朗的心理状态。关心有心理疾病的学生,帮助学生克服因各种原因造成的心理障碍。 3.根据不同季节特点,明确学校安全教育的重点。春季安全教育的重点:传染病的预防教育、火灾预防教育、春游等社会实践活动中的交通安全和饮食卫生安全教育;夏季安全教育的重点:洪水、暴雨、雷击、台风等灾害天气预防教育、溺水预防教育、食物中毒预防教育、交通安全教育、性侵犯预防和应对教育、用电安全教育;秋季安全教育的重点:运动受伤预防教育、建筑安全教育、消化道疾病预防教育;冬季安全教育的重点:防寒保暖教育、煤气中毒预防教育、户外冰雪体育运动安全教育和冰面溺水预防教育、火灾预防教育、雪雾天气交通安全教育。 4.开展安全教育的同时,不能只停留在口号和说教上,一定要进行实际演练。通过安全演练,增强教育效果。 5.开展安全教育的同时还要提高学生应对安全事故的能力。比如学校对学生进行溺水预防的安全教育时,可以从两个方面着手:一是教育学生不要到不安全的水域去游玩,二是教会学生游泳,提高学生的游泳技能。 6.安全教育要明确教员,列入课程,确定时间,编写教案,纳入考核,防止安全教育走过场。 7.加强安全知识教育,提高自我防护意识。以学校常规安全知识教育、法制教育、心理健康教育为重点,结合季节特点和学校实际开展防安全事故方面的知识教育,特别要加强防交通、防溺水、防火灾、防拥挤踩踏等事故知识教育,增强学生安全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要把安全教育纳入教学计划,列入课表,在地方课程中开设安全专题教育,通过安全教育日、专题报告、安全知识讲座和学科教学、班团队活动进行安全知识教育。 三.安全会议制度 1.学校安全领导小组每月至少召开一次会议,听取安全工作情况汇报,部署下个月的安全工作任务。 2.按照会议要求,学校主要领导不缺席上级召开的安全会议,及时传达和部署重要安全会议精神。 3.召开安全会议布置落实签订安全责任制、安全月活动等重要安全事项。 4.在教代会上,报告学校本年度安全事故、安全工作情况,以及下一年度安全工作计划。 5.定期召开家长会,提高家长的安全防范意识,使学校、家长共同参与,抓好学生的安全工作。 四.安全值班制度 1.值班人员值班期间代表校长处理校内事务,发现学校存在的问题应作好记录并及时向校办或有关部门通报,妥善处理突发事件,重大情况及时向校长汇报。 2.值班人员必须按时到岗,上下两班值班人员要做好交接工作,接班人员未到岗,前班人员不得离岗。 3.值班人员当班巡视校园不得少于3次,认真做好值班记录;值班人员不得随意离岗、脱岗,不得在值班时间内饮酒。 4.值班人员督促门卫等人员做好相关的安全保卫工作。 5.值班人员因特殊原因不能到岗的,应事先与其他值班人员协商顶班,并到学校有关部门备案。 6.值班人员熟悉学校消防、防盗等设施、设备,会熟练使用消防灭火器材。 7.安全使用电器等设备,用后及时关闭电源,保持值班室整洁。 五.学校消防安全制度 1.学校将容易发生火灾以及一旦发生火灾可能严重危及人身和财产安全的部位确定为学校消防安全的重点部位,并设立明显的警示标志,实行严格管理。 2.学校对动用明火实行严格的消防安全管理。禁止在具有火灾、爆炸危险的场所使用明火。明火作业经单位主要负责人批准,并办理动火证,动火证应当注明动火地点、时间、动火人、现场监护人、批准人。动用明火落实消防措施。 3.员工下班后,切断工作场所的电源,学校拉接临时电源线须经单位安全部门审核批准。 4.学校保障疏散通道、安全出口畅通,并设置符合国家规定的消防安全疏散指示标志和应急照明设施;定期对消防设施和器材进行维护保养、更换,保持防火门、防火卷帘、喷淋等设施完好有效。严禁长时间占用疏散通道以及在安全出口或者疏散通道上安装栅栏等影响疏散的障碍物。 5.学校根据消防法的有关规定,设立义务消防员,配置消防装备、器材,并组织开展消防业务学习和灭火技能训练,提高预防和扑救火灾的能力。 6.任何部门、个人不得损坏或者擅自挪用、拆除、停用消防设施、器材,不得埋压、圈占消火栓,不得占用防火间距,不得堵塞消防通道。 7.学校根据建筑场所的使用性质、火灾危险性、可燃物数量、扑救难易等因素,足量配置相应类别的灭火器材。 8.举办大型活动制定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落实安全事故防范措施。 9.学校根据学生不同年龄层次和特点,安排消防知识教育的内容和课时;结合“安全月”活动和季节的特点,开展形式多样的宣传活动。 10.学校消防安全责任人、专(兼)职消防管理员等人员,按规定定期接受消防安全岗位培训。 11.学校消防安全责任人或消防安全管理人,组织有关部门或人员,至少每季度进行一次防火安全检查,结合重大节日、重要活动和季节特点,开展消防安全大检查。 12.职能部门和兼职消防管理人员,根据不同季节对消防安全重点部位进行日常防火巡查,并做好巡查记录,巡查的主要内容包括: (1)用火、用电有无违章情况。 (2)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是否畅通。 (3)安全疏散指示标志、应急照明、消防设施是否完好。 (4)消防器材是否在位、完整等其他消防安全情况。 13.兼职消防管理人员根据《消防法》的要求,定期对消防设施进行维护保养,并做好检查保养记录。 14.学校对存在的火灾隐患,应及时予以消除,凡能当场改正的火灾隐患应立即整改;对不能当场改正的火灾隐患,限期整改;对暂时不能改正的火灾隐患,制定应急防范措施,尽快落实整改。 15.学校建立健全消防安全制度和消防档案,把消防安全工作的考评与奖惩管理结合起来。 六学校消防安全管理制度 1.要积极进行防火宣传教育工作。要把对学生进行森林防火教育和消防安全教育作为当前学校教育的重要任务予以落实,要利用各种途径和机会,教育学生不要上山玩火,尤其是在组织春游、扫墓等活动时,不得擅自用火。同时要加强火灾逃生、森林防火知识的宣传和技能培训,严禁中小学生参加森林火灾扑救。 2.精心组织,认真落实“五个一”宣传教育,即每班出一期森林防火和消防安全黑板报,上一堂森林防火和消防安全知识课,向每一位学生发一份森林防火和消防安全宣传卡,每名学生写一篇森林防火和消防安全作文,每位学生给家长写一封森林防火和消防安全宣传信。 3.加强领导,认真落实森林防火和消防安全工作责任。要切实加强对学校森林防火和消防安全工作的领导,校长(含园长)要亲自抓,要加大工作力度,层层分解任务,明确工作职责,把每个区域、每个环节、每一项工作的防火消防安全责任落实到人。要认真学习、宣传和执行《消防法》等法律法规,提高认识,落实法律法规规定的各项工作。按照“四不放过”(即事故原因未查清不放过,责任人员未处理不放过,整改措施未落实不放过,有关人员未受到教育不放过)的原则,严格实施安全工作过错责任追究。校长是本校的消防安全工作的第一责任人。 4.加强检查,及时发现和整改消防安全隐患。要定期组织消防安全大排查,对电路、锅炉、煤气、化学物品等易引发火灾的设施、物品重点进行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整改。要加强对学校消火栓、灭火器等灭火设施设备的检查,发现药品过期、水压不足、设备损毁等问题,要及时整改。要建立消防检查记录台帐制度,每次检查要有书面记录,详细记载检查时间、检查范围、检查内容、发现的问题以及整改要求和措施,检查人员在书面记录上要签名,安全隐患及整改要求要及时报告学校领导,由领导在检查记录上签名并及时组织整改。 5.加强消防安全管理。对办公楼、教学楼、综合楼、实验室、宿舍、浴室、文体活动场所要有专人负责日常的消防安全管理,特别是要加强对学生宿舍的用电、用火安全管理和检查。每个消火栓、每只灭火器都要编好号,落实专人负责管理,学校要把所有消防设施、设备登记造册、存档备查,要将消防设施的财产编号、管理人员姓名和联系电话、放置地点等信息制成标签贴在灭火器和消防栓等设施设备上。 6.加强对师生员工的教育和训练。要有计划地向师生员工宣传安全用电、安全用气(煤、油)、实验操作等消防安全知识,促使他们养成良好的行为习惯,帮助他们提高应对火灾险情的能力。假期中不再使用的教学楼、宿舍等场所,要确保关闭电源总开关及所有的用电设备。假期中仍有住校学生的,要集中安排住宿,并落实专人管理。严禁师生在宿舍等人员集中场所点燃蚊香、使用明火。 7.要根据《关于学校突发消防事件应急处置预案》精神,结合学校实际,修订和完善学校火灾应急预案。还没有制订应急预案的学校要迅速制订,已经制订的,要根据学校情况的变化和实践中发现的问题及时修订完善。应急预案要体现及时性、有效性和高效率。要适时组织师生员工对应急预案进行演练,并把它纳入学校的年度工作计划和班子人员的职责分工。 8.要切实加强对下属学校的监督和管理。对学校的防火工作,不但要加强监督管理,更要加强检查和指导,使本区域内的森林防火教育工作和消防安全工作做到横向到边、纵向到底。 七.学校安全隐患排查制度 1.建立学校安全隐患台账,是加强学校安全管理工作的重要制度,是落实科学发展观、体现以人为本、均衡教育发展的一项重要举措,是构建和谐平安校园的重要内容。其目的在于从制度上保证学校安全管理工作的领导、部门责任的落实,安全隐患整治工作的跟踪问效和责任追究,有计划、有步骤地消除学校安全隐患,有效防止学校安全事故的发生,推动学校和谐、持续、健康发展。 2.学校安全隐患排查工作,由学校安全工作领导小组按有关规定安排专人排查;各排查人员必须有高度的警惕性和强烈的责任感、使命感,按有关安全规章及学校规定高质量完成工作任务、责任目标。 3.学校安全管理台账是一项系统性工程,有人员机构、检查资料、管理制度、工作措施、文件、会议纪要、整治报告单和整改通知书等构成。 4.根据学校实际情况,一般安排排查以下部位,并明确排查责任人: (1)校舍安全隐患排查; (2)食物、饮用水安全检查; (3)用电及消防安全隐患排查; (4)学生公寓安全隐患排查; (5)体育场馆及体育器材安全隐患排查; (6)校园及周边安全隐患排查; (7)其他安全隐患排查(栏杆、书架及其他公共设施)。 5.安全隐患排查人员,又是安全管理责任人,因此消除安全隐患的重点是做好安全防范工作,要根据各岗位的特点,想法保证学校设施设备、食品、饮用水的安全性。 6.排查工作采用轮流密集排查方式进行,排查人员根据排查对象的特征确定排查时间。 7.排查责任人在排查时要认真仔细,不能有任何疏漏,除不可抗原因外,出现安全事故,追究排查责任人的责任。 8.排查责任人在排查时要作好记录,有险情隐患应及时向校长汇报。自己可以处理的应及时消除隐患,不能应急的应及时提出处理方案,交由学校讨论解决。重大险情学校应及时向上级报告。 9.具体负责学校安全工作的副校长必须制订好相关的安全管理制度,做好检查督促工作;中学部和小学部负责学生安全教育和安全管理,并收集好有关资料;总务主任负责安全隐患的排查与排除。未履行好自己的职责,造成安全事故的,由责任人直接负责。 10.及时排查、整改安全隐患和不稳定因素,维护保养设施设备。向广大师生告知危害因素、危险状况,在安全隐患部位及易发生危险的地方设立安全警示标志。对重大危险源实施有效监控。坚持安全隐患和不稳定因素排查、整改月报告制度,学校将当月安全隐患排查、整改情况报上级教育行政部门。 11.学校对排查出来的各类安全隐患要进行登记,建立台账,并制定隐患和不稳定因素整改措施,明确整改责任人和时间,严格落实“五个一”包靠工作制度(即一个问题、一名领导、一套班子、一个方案、一抓到底)及时进行整改。如有重大安全隐患不能解决或整改有困难的,要及时向上级教育行政部门或当地政府报告。 八.学生安全信息通报制度 1.学校将制度规定的学生到校和放学时间,及时告知其监护人。 2.学校将学生非正常缺席或者擅自离校的情况,及时告知其监护人。 3.学校组织学生外出活动,或因组织活动需要调休的,班主任至少提前一天通知家长。 4.学校某处的确有安全隐患的,向相关部位书面告示,并由教师教育学生不得擅入危险区域。 5.学生未正常到校上课的,班主任及时与家长取得联系,了解未到校原因。 6.学校建立学生特异体质和特定疾病监护人向学校告知制度,以便在教育教学活动中了解学生身体情况,合理安排其活动量。 7.班主任在新常年开始时应向监护人了解学生是否有特异体质和特定疾病,监护人应如实说明情况,并附医院证明或其他相关证明,提出需要减轻活动量的个体要求,班主任负责做好书面档案,并书面通知有关课程的老师。 8.各学科老师组织教学中有责任根据学生的健康状况适当调节和控制有特异体质和特定疾病的学生的活动量。 9.学生在学校期间出现安全事故时,所有现场或知情教职工和学生都有进行紧急救护和报告学校的责任。 10.一旦发生学生伤害事故,在场的老师和学生应该立即护送被伤害者到校医务室治疗,情况严重者须立即送医院,或者拨打120电话求助,同时知情师生立即向班主任、所在部门报告,情况严重时立即报告校长。 11.班主任、各级部、学校领导在接到学生伤害事故报告后,应该首先安排被伤害学生的救护医疗和通知监护人,然后调查事发的经过和主要原因。级部和班主任责学生一般伤害事故的调查处理,重大伤害事故校长参与处理。学生伤害事故的处理,按照国家颁布的《学生伤害事故处理办法》进行。 12.学校在学生自愿的前提下协助学生办理意外伤害保险。 九.学校饮食安全管理制度 1.学校领导把饮食安全卫生工作纳入学校日常工作范围,明确饮食安全管理人员职责,督查其认真履行职责。 2.每学期初,学校饮食卫生安全员都必须对饮食从业人员进行一次体检,同时对其进行学生营养、饮食卫生法律知识培训一次。 3.管理员要每周到校食堂进行食品卫生和食品质量检查,对价格进行监督,检查其是否依照国家部门和学校《食品卫生安全管理规定》工作,指导、指令其不违法经营,并将情况按时反馈给饮食卫生安全工作管理小组。 4.饮食卫生安全工作督查小组要经常性开展工作,如发现有不良情况要向管理小组反馈,保证师生利益和健康。 5.主管领导要定期深入查看从业人员经营情况,加强动态管理,严控其学生食品原料采购关、消毒关,加工烹调关、储存关等,跟踪督查,限令整改,并要有整改记录。 6.饮食从业人员必须持证上岗,有卫生许可证、健康证和营业执照。层层落实签订安全责任书和合同书,要求负责人将《学校食堂卫生基本要求》落实情况作为管理重点。 7.各级部和班级配合管理小组对学生餐厅和食堂卫生状况进行经常性卫生检查监督。包含卫生设施、从业人员个人卫生、食品卫生管理等方面。餐厅、食堂场所等环境要组织人员每天打扫并注意保洁、通风。 8.实行食物中毒或其他食源性疾患的报告制度,发生食物中毒或疑似食物中毒应及时报告教育局和启动重大事故应急预案,配合相关部门做好救治工作。 9.实行学校食品卫生责任追究制度。对违反有关规定,玩忽职守,疏于管理,造成重大责任事故的,依法追究相关责任人的法律责任。 10.炊事人员从事饮菜加工时,必须将手洗净,穿戴工作服,佩带上岗证。 十.开学申报制度 1.开学前一周,学校组织对教室、食堂、学生公寓、接送学生车辆等教学场所和教学设施、设备进行一次安全大排查,彻底整改各类安全隐患。 2.学校确认无任何安全隐患后,向上级教育行政部门提出开学申请。 3.教育行政部门对学校进行安全隐患复查,对不具备开学条件的学校责其限期整改或暂缓开学,直至将所有安全隐患整改完毕。 4.开学后,要结合学校实际,及时调整安全组织,完善各种安全制度、措施及应急预案,以保证教育教学工作的顺利实施。 十一.门卫安全管理制度 1.门卫人员必须热爱学校,责任心强,服从安排,有吃苦精神;身体健康,有胜任工作的能力;必须坚守岗位,不准迟到、早退,不准擅离职守。 2.认真学习有关法律和治安保卫常识,服从学校保卫处的管理,严格执行学校的各项规章制度,积极维护校内秩序,做好安全保卫工作。 3.门卫人员值勤时要着装规范、文明礼貌、热情服务、认真负责。仔细查看核实外来人员的有关证件,办理入校登记手续。 4.严格控制外来人员进入校园,确需进入时,必须认真核实,搞好登记。严格控制外来机动车辆进校行驶和停放,禁止小商小贩进入学校或在校门口摆摊设点出售物品。 5.上课时间学生出门须持由班主任签字的请假条方可放行。禁止学生携带不卫生食品、易燃易爆物品、宠物以及管制刀具进入校园。 6.认真做好来客登记工作,填写会客单。严格执行学校会客制度,来访者经确认可以接待后方可入校;出校时,应凭被访者签字后会客单予认确认。如被访者遇上课或开会,门卫应安排来访者在门卫室等候。 7.教育门卫人员值班前和值班期间不得饮酒,不在值班室与闲杂人员闲聊,不得擅离职守,不得在岗上抽烟、吃零食、下棋、打牌等。 8.学校门卫在岗期间的工作表现,每月由学校保卫处考核,对在工作中有突出表现的个人予以奖励,对考核不合格的或违纪的个人给予必要的处理,情况严重的予以调离岗位或辞退。 十二.教室安全管理制度 1.教室钥匙应指定专人保管,做到按时开门,放学后及时关窗锁门。如需到公共教室或操场上课,要关闭教室门窗、锁好门。 2.教室内课桌椅要编号登记,实行专管专用,按照指定位置就座。 3.维护教室卫生,爱护教室内的各类公共设施,不在课桌上乱贴乱写乱画,更不得用刀具刻划痕迹。 4.保持教室安静,不在教室内追逐打闹,随便搬动课桌、椅,课间不进行打牌、下棋、打球等活动,不乱起哄。 5.妥善保管好自己的财物,学生课桌内除放书籍课本、学习用品外,不准存放手机、现金、钱包、首饰、手表、随身听、计算器等贵重物品。 6.要严格按多媒体操作规程操作多媒体设备并做好设备使用交接手续,禁止学生使用多媒体设备。 十三.图书(阅览)室安全管理制度 1.图书管理员应热情为师生服务,为教学服务,认真履行工作职责,做好保管和借阅工作。 2.图书室须建立图书登记制度。包括总体登记、个别登记和注销登记,做到帐帐相符。新购进的图书都要及时分类、编号、登记、上架、并定期清点核对,做到帐物相符。年终将一年的报刊装订成册归类存放。损坏的图书要履行注销手续。 3.图书室保持清洁、干燥、通风、避光,做好防火、防尘、防霉、防蛀、防盗工作;室内应保持肃静和环境卫生,不大声喧哗,不乱抛果皮和纸屑等,不随地吐痰。 4.加强图书资料的流通工作,提高资料的利用率。借阅图书要凭借借书证办理手续,一次不得超过规定的本数,按时归还,对借出逾期不归还者,图书管理人员要定期追缴,对损坏、丢失书刊者按有关规定处理。 5.图书目录设置以卡片为主。图书室应设有书名目录和分类目录、增设著者目录。做好检查和修补工作,还书时要认真检查图书是否完好,管理人员要及时修补损坏的书籍、杂志。 6.爱护图书,损坏赔偿。管理者要教育读者借阅图书、报刊时应予爱护,不得批点、折角、涂改、污损、剪裁、影描、撕毁或遗失。如发现上述现象,应视情节轻重按规定由借阅人赔偿;故意破坏者要从重处罚。 7.读者进阅览室要遵守阅览室的一切制度。认真办理登记填写手续,读者阅读书报,须在室内进行,不得带出室外,阅完后按时交还;读者在阅览室必须保持安静,不得大声喧哗,不得相互嬉闹,要注意清洁卫生。 十四.图书室教师借阅安全管理制度 1.图书室除按计划组织学生课外阅读外,仅供本校教职员工借阅。 2.凡本校教职工借书,必须遵循图书室规定,办理借阅手续。 3.每次借书不得超过2册,借阅时间为一月(工具书可延长至学期末),每学期末清查一次书籍,收回所有外借书刊。 4.凡借阅者必须妥善保管图书,不得在书刊上批注、勾划、撕剪,不得转借或丢失,否则按规定赔偿。 5.凡调离本单位的教职员工,必须先还清所借书籍,方可办理离校手续。 十五.实验室安全管理制度 1.实验室安全工作实行各级主管领导负责制,严格遵守国家和地方各级政府的安全法规、制度,经常对师生开展安全教育,切实保障人身和财产安全。 2.落实防火、防盗、防污染、防事故等方面的防护措施,并定期进行检查,作好检查记录。实验室管理人员必须熟悉本室的安全要求及配备的消防器材的性能和使用方法。 3.实验室要建立安全值班制度,工作人员下班时,必须关闭电源、水源、气源、门窗,用余的一般药品要保管好。当班教师要配合值班人员进行安全检查。 4.实验室对自燃、易燃、易爆和放射性等危险品要加强管理。使用剧毒药品一定要严格按照有关规定审批,两人领取,领用数量应用多少领多少,对用余的危险品应及时交危险品仓库暂存,严禁存放在实验室内。对领、用、剩、废、耗的数量必须详细记录,专人负责管理。 5.凡有危险性的实验,必须两人以上进行,任课教师必须首先讲清操作规程、安全事项,再进行实验。不得让非实验人员操作。凡须持证上岗的岗位,严禁无证人员操作。 6.对于易燃、有毒气体钢瓶和压力容器,应严格按规定存放于专门地点,用后及时关闭阀门开关,严禁违章操作。 7.严禁乱拉乱接电线,经常检修、维护线路以及通风、防火设备等。严禁在实验室内抽烟及未经批准动用明火。 8.对违反安全制度,不遵守实验操作规程,工作不负责任,以致造成事故的直接责任者必须追究责任,按情节轻重给予严肃处理。 十六.物理实验室安全管理制度 1.进入实验室要保持安静,自觉遵守纪律,有秩序地入座,不经教师允许不得擅自摆弄教学仪器等教学设备。 2.实验室内应保持安静,不得大声喧哗和谈笑。 3.实验室内一切设备在使用时要细心谨慎。 4.实验室内一切仪器设备未经允许不得拆开,不准携带室外。 5.实验室内任何用电设备和电源不准任意摸弄,以防触电危险。 6.任何线路未经指导教师同意,不可接通电源。 7.操作电源开关时,不可两手同时操作,要避免面对开关。 8.任何仪表和电器,在未熟悉其使用方法前不得应用。 9.在进行电压、电流测量时,应注意电路中的电压表和安培表,如指针迅速指向刻度盘末端,应立即断开电路,检查原因,重新联接。 10.使用电源时,严禁带电接线或拆线,务必经过教师检查线路后才能接通电源;实验后要切断电源。 11.实验中要注意安全,如仪器设备出现异常气味、打火、冒烟、发热、响声、振动等现象,应立即切断电源,关闭仪器,并向教师报告。 12.实验中若发生触电等人身伤害,应保持镇定并立即切断电源,马上向教师报告,以便采取相应措施。 13.爱护仪器,严格按仪器说明书或操作规程操作。仪器用具发生故障,损坏或丢失等特别情况,应立即向教师报告。严禁擅自拆卸、搬弄仪器,如有损坏仪器,应做出书面检查,等候处理。公用工具用完后应立即归还原处。 十七.化学实验室安全管理制度 1.进入实验室要保持安静,自觉遵守纪律,有秩序地入座,不经教师允许不得擅自摆弄教学仪器、药品和模型标本等教学设备。 2.做实验前,要认真检查所有仪器、药品是否完好、齐全,如有缺损应及时向教师报告,予以调整补齐,未经教师宣布开始不得擅自进行实验。 3.任何实验药品不得入口,取用有毒药品更要小心,不得接触伤口,实验时所产生的有毒或腐蚀性废物、污水等要妥善排出或集中深埋,严格按环保部门规定处理,严禁随地抛弃。 4.实验完毕后,要认真清点整理好教学仪器、药品及其它设备,玻璃仪器要刷洗干净,摆放整齐,并向教师询问仪器、药品禁止使用情况及问题,经教师或实验工作人员验收合格并得到允许后,再放好桌凳关闭门窗,方可离开实验室。 5.妥善保管各种可燃物(如汽油、酒精、乙醚、苯、丙酮等),特别是易燃物质(白磷应浸在水里)。 6.可燃物与氧化剂必须隔开放置,易挥发的可燃物应密封放在阴暗处,并防止漏气。 7.实验室应准备砂箱、灭火器和水源,以防万一。如遇起火,必须先停止通风,切断电源,用砂盖熄灭或用灭火器、水扑灭。 8.对于溴、汞及汞盐、氢氰酸及其盐类,砷的氧化物,苯胺等药品必须妥善保管,使用时不能用手拿。 9.严格按照操作规程进行实验,对220V电源,不能用手直接接触,使用工具时注意绝缘措施,遇触电时,必须先切断电源。 10.如发现突发事件,要及时上报有关领导,妥善处理。 11.要爱护公共财物,小心使用教学仪器和实验设备,注意节约药品和水电。 12.实验室内的仪器、药品、模型标本和其他设备未经实验教师许可不准带出实验室。 13.实验室要建立安全值班制度,实验室值班人员或工作人员下班时,必须关闭电源、水源、门窗、灭火。当班教师要配合值班人员进行安全检查。 14.实验工作人员要落实防火、防盗、防污染、防事故等方面的防护措施,并定期进行检查,作好检查记录。实验室工作人员必须熟悉本室的安全要求及配备的消防器材的性能和使用方法。 十八.生物实验室安全管理制度 1.随时注意发现安全隐患,发现隐患必须及时报告及时解决。 2.遵守安全操作规程,严禁违章操作。 3.安全用电,严防触电,各种电器设施如有损坏,必须及时报告处理。发现隐患不报告由实验员负责,报告后未作处置则由有关领导负责。 4.管理好易燃、易爆、有毒等物品,一般药品与剧毒药品分类定位存放,严格执行危险品管理制度。危险品必须贮放在危险品柜内,分类隔离存放,由专人保管。 5.实验室要建立安全值班制度,实验室值班人员或工作人员下班时,必须关闭电源、水源、门窗、灭火。当班教师要配合值班人员进行安全检查。 6.落实防火、防盗、防污染、防事故等方面的防护措施,并定期进行检查,作好检查记录。实验室工作人员必须熟悉本室的安全要求及配备的消防器材的性能和使用方法。 十九.实验室安全使用制度 1.进入实验室前,学生应预习本课的内容,明确实验目的、要求、及注意事项,并携带好实验所需的自备用品。 2.学生进入实验室后,需保持安静,按编组次序就坐,不得喧哗。 3.学生衣着整齐、大方。不准将零食带入实验室,不随地吐痰,不乱扔纸屑杂物,不乱涂乱写。保持实验室的整洁、卫生。 4.任课老师每次上课时,必须提前到实验室,组织学生要有序地进入实验室。 5.学生进入实验室后,要清点各自的实验用品有无缺损,如有问题,应及时与教师及管理人员联系,调整器材。 6.在做电学实验的过程中,要严格遵守安全用电的原则,绝不能马虎,因违章操作而造成的一切后果,由其本人负责。 7.服从教师和管理人员的安排,不随便走动,不随意玩弄仪器,不擅自调换或拆卸实验仪器,以免造成意外损失。 8.在整个实验过程中,要认真、细致,严格按照实验步骤和操作规程进行。在使用较贵重的、精密的仪器时,必须更加小心谨慎,要在教师或管理人员的指导下进行操作,切勿鲁莽从事,以免造成不必要的损失和事故,违者后果自负。 9.爱护学校公共财物及设施,杜绝人为的损坏。如发现,将追究其责任,从严处理。 10.在实验过程中,如有损坏仪器,应立即报告教师和管理人员,并及时办理登记、报废手续。视原因确定赔偿标准及处理意见。 11.实验室中的一切物品,未经教师和管理人员的许可,不得擅自取出或带走,违者将严肃处理。 12.在实验过程中,学生应认真填写好各类实验报告及实验室的各类表格。 13.实验结束后,应立即切断电源,关闭水、电、煤气等阀门。将所用的仪器再次清点、整理好,放回原处。 14.在离开实验室时,应将实验室打扫干净,关好门、窗,认真做好安全保卫工作。 二十.学生实验安全操作制度 1.实验前必须做好预习,掌握实验原理,明确实验目的、内容和步骤,了解仪器设备操作要求与注意事项,并提交实验预习报告,接受教师检查提问。 2.上实验课不得无故迟到、早退、旷课。必须遵守实验室的规章制度,服从教师指导。实验室内不准吸烟、随地吐痰、乱扔纸屑杂物,不准喧哗打闹。 3.要爱护仪器设备,严格遵守操作规程。实验准备就绪后需要经过教师检查认可方可动用仪器设备。实验中仪器设备出现异常现象和故障不得自行处置。 4.实验时,要细致观察、真实记录、独立思考,以实事求是为荣,以弄虚作假为耻,自觉培养科学严谨、勇于探索的学风。结束实验需要经过教师审阅实验数据,签字认可实验过程与结果。 5.试验中要注意安全。发生事故时应保持镇静,迅速切断电源,防止事故扩大,立即报告教师,服从统一指挥,注意保护现场 6.实验完毕,应整理仪器设备,如数清点复位,清洁器具,打扫卫生,关水断电,经教师检查认可后,方可离去。不得将实验室物品带出实验室。 7.无故缺席者补做实验需按规定交纳费用。实验不合格者重做实验,需经实验教师同意。 8.进入开放实验室做自主实验,应事先和实验室联系,报告实验目的、内容和所需实验仪器设备物品,经实验室安排后,在预约的时间内进行。 9.损坏仪器设备和物品应主动说明原因和接受调查。凡属违反规章制度、违反操作规程导致仪器设备和物品损坏当事人须作出书面检讨并照章赔偿。 二十一.计算机教室安全管理制度 1.进入计算机教室必须听从教师安排,自觉遵守纪律,保持室内安静,按规定位置对号入座。师生进入计算机教室要穿拖鞋或戴鞋套。 2.爱护室内仪器设备,不准随便改变设备的位置,要按照教师要求进行操作。上课前后注意检查键盘、鼠标、主机情况,若有问题及时报告。可移动显示器等相关设施的位置,不可私自调试显示器上的按钮,不可私自插拔电源插头。教室内设备均属专用设备,不准外借和挪做它用。 3.上机时要保持安静,禁止在机房随意走动,禁止打闹嬉笑,不可做玩游戏、上网聊天等与上课无关的事情。严禁在电脑及桌椅上刻画、涂抹、张贴。上机完毕,应按操作规程关闭机器设备,主动将键盘、鼠标、凳子等各项物品放回原处。 4.维护教室卫生,保持地面干净、桌面整洁、窗户明亮、屏幕清楚并保持合适的温度,不在室内吸烟、随地吐痰、乱抛纸屑杂物,严禁携带饮料、水果、零食等进入计算机教室。 5.不私自设置与破解密码(如开机密码、屏幕保护密码等),不设置共享文件夹,不更改电脑配置参数(如电脑桌面、控制面板、网络地址等)。未经老师同意不得下载、安装或卸载软件,不随便拷贝、删除任何文件,不私自将光盘、移动存储设备(U盘、移动硬盘、MP3、软盘等)带入教室。 6.不上色情、暴力、血腥、反动网站,若出现自动连接此类网站时要及时报告老师。不得利用网络传送接收色情、暴力、血腥、反动信息。不将电脑中的反病毒软件关闭或禁用。所有软件未经教师许可和杀毒处理不得擅自使用。 7.教师应培养学生自我保护意识,防止学生用手触摸电源线、插座、开关或灯具等不安全设施。下课后,教师应整理检查室内设备的位置,关门窗、关灯、关掉总电源。 二十二.计算机教室安全使用制度 1.任何人不得私自移动、拆开拿走计算机及相应设备,如人为损害设备,按原价加倍赔偿,否则按学校有关规定处理。如发现微机故障应及时报告任课教师,并由任课教师做好设备的维护工作。 2.学生不得私自调换座位,不得带未经任课教师允许的光盘进入机房。不得擅自带进或在网上下载任何黑客软件及破坏性的软件并在计算机上使用,如因使用而造成不良后果,必须按价赔偿。 3.使用计算机教室时,要遵守国家有关规定,严禁利用计算机观看、传播、拷贝、制作反动、淫秽、色情、暴力、迷信等内容,如有违反规定者,学校将取消其使用学生机房的资格,并依法处理。 4.信息技术课任课教师应做好机房的维护和维修工作,确保教学工作顺利进行。上课前应检查机器是否处于良好状态,发现问题及时向计算机教室管理员反映。 5.在学生上网的计算机上安装黄色网页过滤软件;能单机运行的学生用计算机尽可能安装还原精灵,确保计算机始终处于最佳工作状态。 6.建立计算机教室使用记录档案。将每次使用、维护的情况,详细记录在册,建立专门档案。 二十三.多媒体教室网络安全管理制度 1.预防计算机病毒和黑客侵入。任何计算机安装软件时,需由计算机专任教师负责安装。 2.严禁访问宣扬封建迷信、淫秽、色情、赌博、暴力、凶杀、恐怖、教唆犯罪等违法网站。禁止在网络上聊天及玩游戏。 3.加强信息发布审核管理工作。发布网络信息不得有危害国家安全、泄露国家秘密,侵犯国家、社会、集体的利益和公民的合法权益的内容出现。 4.禁止外来人员操纵系统,禁止不合法的登录情况出现。遇到安全问题及时报告,并采取措施及时解决。 5.不得利用局域网络从事危害单位利益、集体利益的活动和发表不适当的言论,不得危害计算机网络及信息系统的安全。在局域网上不允许进行任何干扰网络用户、破坏网络服务和破坏网络设备的活动。 6.做好计算机病毒防护措施。关注电脑病毒防治情况和提示,根据要求调节计算机参数,避免电脑病毒侵袭。 二十四.食堂从业人员日常安全管理制度 1.全体食堂从业人员要积极参加各种政治学习、会议和集体活动,树立为师生服务的思想,增强服务意识努力钻研业务只是和营养知识,提高服务质量和工作效率。 2.全体食堂从业人员要增强时间观念,按时上下班,管理人员要认真遵守学校的坐班制度。 3.严格遵守病事假请假制度。 4食堂从业人员仪表要端庄整洁,不穿工作服、不戴工作帽不准进入工作间。男同志不留长发,女同志工作时不戴戒指、耳环。 5.食堂从业人员必须在统一地点集体就餐,不能乱吃零食,更不能带东西回家。 6.工作时间不准脱岗串岗,否则按旷工处理,不能干与工作无关的事情,严禁在工作间内洗衣服。 7.严禁中午喝酒,严禁酒后上岗。禁止在工作区吸烟、打闹、高声喧哗。 8.注意节约水、电、汽和液化气,杜绝跑、冒、滴、漏发生。 9.对炊事机械,使用保管人要认真维护保养,并严格执行操作规程,确保人员安全和机械设备正常运转。货梯内严禁乘人,防止安全事故发生。 10.食堂内部要严格收费管理,任何人不能收取现金。 二十五.食堂卫生安全管理制度 1.对库存物料要经常检查,一经发现有变质、腐烂过期的原料立即汇报,妥善处理,严防不良物料进入加工区,否则追究责任。 2.严格仓库管理。经常检查仓库内防火、防盗、防霉烂设施,正确使用捕鼠器和防腐物品,仓库内保持清洁,原料离强、垫高、存放有序。 3.对餐具容器做到用前必须洗净消毒。售饭完毕对所有器皿必须消毒保洁,做到“一洗、二刷、三冲、四消毒”。严禁使用不卫生工具售饭。 4.食堂内做到窗明地净,无油渍、无水渍、无卫生死角、无积存垃圾,用好灭蚊蝇器具,杜绝一切不卫生因素发生。 5.盛放食品的容器、容具每日清洁消毒,餐具每餐后清洁消毒。 6.讲究个人卫生,穿戴干净的工作衣帽,常洗手,勤理发,常修指甲。 二十六.餐具清洗消毒保洁安全制度 1.餐厅每日用完后的菜墩、菜刀必须放在适量的消毒液中进行浸泡,浸泡时间为15-30分钟;不能进行浸泡的不锈钢桌、不锈钢架等用具必须定期用适量浓度消毒液进行擦拭。清洗餐具、用具时,应做到浸泡池、消毒池、清水池“三池分开”,并在水池的明显位置注明标识。 2.餐具、用具在清洗消毒过程中须做到“一洗、二清、三消毒、四冲洗”,不得减少任何环节。 3.清洗时,在水池里放入5-10/1000的洗涤剂,注入热水,将洗洁剂搅拌均匀,水温控制在40℃;在将餐具、用具内的杂物刮掉,放入水池浸泡5-10分钟后进行清洗。 4.洗净后,凡能用蒸汽消毒的餐具、用具、器皿等,均应放入蒸车内进行消毒,蒸汽温度大于或等于95℃,蒸煮时间为15-30分钟;凡不能用蒸煮的塑料餐具、用具、器皿等,须用药物浸泡进行消毒(药物浓度参照说明书),浸泡时间为15-30分钟。 5.对每餐未使用的餐具,必须收回洗碗间用清水冲洗,进行消毒后,方可再用。消毒后的餐具、用具、器皿等干燥后,应放入指定的位置,并加盖封闭,防止细菌浸入。 6.洗碗间及消毒间必须保持整洁、卫生、明亮,不得存放有毒物品、有毒气体、污物、易爆物品等。 7.下班时,专职管理人员应锁好餐具间及洗碗间的门窗。 二十七.餐厅卫生安全管理制度 1.卫生管理人员每天不定时的对食堂及餐厅的大厅、外厅、后堂、用具、设施设备进行抽查,并对存在的问题作好记录,及时向食堂及餐厅负责人提出改进意见。 2.抽调相关卫生管理人员组成专项卫生检查考评小组,每周五对食堂、餐厅卫生状况进行全面检查,并作好卫生检查记录。 3.食堂、餐厅卫生状况经多次通报仍未落实和完善的,卫生管理人员有权对相关负责人进行批评和相应处罚;卫生执行情况将与年终考核挂钩。 4.所有检查资料须在分管领导确认后交与学校存档备查。 5.餐厅卫生由专人负责,定岗、定人、定区域。 6.餐厅每日早、中各清洁1次,每周定期进行卫生大扫除至少2次,并用杀虫剂、消毒剂全面杀虫及消毒。杀虫剂要与消毒剂分开放置,并指定专人进行管理。 7.员工在工作时,着装要穿戴整洁,不得留长发、长指甲;不得用双手接触或沾染所盛装食物的容器内部及食物成品,尽量使用专用的夹子、勺子等用具进行采用。 8.餐厅工作人员在上班前和入厕后,要彻底清洁、消毒双手,保持双手清洁卫生。 9.摆放在餐厅的保洁设施应清洁卫生,非食品用具不得与食品用具混放。 二十八.食堂食物留样及食物中毒安全报告制度 1.提供的每餐每样食品都必须由专人负责留样。每样食品必须留足100克,分别盛放在消毒的餐具中。留样食品取样后,必须立即放入完好的食品罩内,以免被污染。 2.留样食品冷却后,必须用保鲜膜密封好(或盖上),并在外面标明留样时间、品名、餐次、留样人,贴好标签后必须立即存入专用留样冰箱内。每餐必须作好留样记录,便于检查。 3.留样食品必须保留48小时,到时间后方可倒掉。 4.留样冰箱为专用设备,留样冰箱内严禁存放与留样食品无关的其他食品。 5.经营场所发生食物中毒,应立即向卫生部门报告,同时向上级主管部门汇报。 6.停止食物销售,保护现场,封存可疑食品,关闭有关通道,控制员工和外来人员进出、接触。 7.积极配合有关部门的调查,如实回答调查人员的询问,共同寻找中毒原因。 二十九.财务室安全管理制度 1.财务室是学校的一个重要部门,一般情况下外人不得随便入内。 2.财务室应采取切实的防火、防盗措施安装和使用有效的报警器探头,窗户安装防盗门窗,设立禁烟标志,严禁吸烟。 3.保险箱钥匙财务人员应随身携带,不准放在办公室的抽屉内过夜。备用钥匙妥善保管。 4.财务室的支票和印章分开保管,财务人员离开岗位应将现金、支票及有价证券锁入保险箱内并拨乱密码号。 5.财务室应遵守现金库房限额的规定,提取或送存现金须固定专人,万元以上需增加人员陪同。临时性较多现金存放过夜,需向领导汇报派专人值班守护。 6.下班之前要进行安全检查,关好财务室门窗,并且锁上防盗门窗。 三十.仓库安全管理制度 1.学校仓库实行专人专管制,负责教育教学、办公、卫生等物品的保管。 2.严格执行物资验收制度,做好外购物资入库验收工作。入库时要认真检查物品型号、数量是否与发票一致,对不能入库的大型物品,要到现场察看验收,方可办入库手续。入库要及时登帐,手续检验不合要求的不准入库。 3.合理安排物品在仓库内的存放次序,按物品种类、规格等级分区堆放整齐,分类清楚,保持仓库整洁。仓库管理员应对库存物品心中有数,了如指掌。 4.对仓库所有物品应加强防潮、防蛀、防压、通风等保管措施,对有毒、有害、易燃、易爆物品。 5.物品出库要有领用人签字,物资领发时,要准确核对物资名称、数量,并及时登记入帐。 6.临时借用的小型工具等,要建立借用物品台帐,严格履行借用手续,并及时催收入库,以免造成不必要的损失。 7.仓库人员要定期盘点,每月一小盘,每学期一大盘,做到日结月清,帐物相符。对因现代教育的需求,确需淘汰或报废的物品,需先向总务部门提出申请,经核查后报校分管领导同意,方可消帐。 8.学校仓库应悬挂《学校仓库安全管理制度》、《仓库管理员职责》,建立《学校仓库物品入库台帐》、《学校仓库安全检查记录表》、《学校仓库物品借用登记表》。 三十一.美术器材室安全管理制度 1.美术器材室用于美术教学,美术教师应充分发挥室内器材的作用,保持美观、安静,做到专室专用。 2.器材室指派专人负责,各种美术器材、模型安放整齐,造册登记并妥善安排和使用。 3.教育学生爱护各类美术器材,室内器材未经老师许可,不得随意使用,移动借用后要立即放回原处。器材人为损坏,要追究赔偿责任。 4.保持室内整洁,不准乱丢废纸或其它杂物。作业时,颜料、墨汁小心放好,严禁乱涂乱画。 5.教室使用完毕,应整队离开。值班生整理好课桌椅,搞好卫生,关好电源、门窗,经老师检查后方可离开教室。 6.室内器材外借,必须经学校主管领导批准,如借出损坏或遗失,照价赔偿。 7.美术器材室应悬挂《美术器材室安全管理制度》、《美术器材借用登记制度》,建立《美术器材借用登记表》。 三十二.体育器材室安全管理制度 1.学校各项体育器材,分类摆放,造册登记,专人管理。 2.教师上课所用器材,需办理登记手续,课后按数按量归还,放回原处。未经体育室管理人员的同意,不准任何人进入室内拿玩体育器材。 3.课余时间,需用器材,应办理借出手续,并按时送还,如有遗失损坏,追查责任按价赔偿。 4.体育器材及场地设施器械,任何人不得随意损坏。违者,一经发现,追究赔偿责任。 5.体育器材,每学期全面查点一次。逐年购置和自制,保证按省规定的器材达标。 6.搞好室内卫生,保持室内整洁。 7.注意安全,做好防失、防火、防盗工作。 8.体育器材室应悬挂《体育器材室安全管理制度》、《体育器材借用登记制度》,建立《体育器材借用登记表》。 三十三.陈列室、展室安全管理制度 1.陈列室、展室是供参观使用的,任何人未经许可不能进入室内。 2.在室内参观要保持安静,校史陈列室内禁止吸烟,注意防火。 3.爱护室内的物品和图片,不准用手、物触摸。 4.要保持室内的清洁,不要在室内乱丢杂物。 5.室内东西一般不能借出,若特殊需要,必须经管理人员同意,并办好借出手续。 6.管理人员要定时打扫室内卫生和洗刷室内物品,离开校史室要关好电灯及门窗。 7.管理人员必须把每次参观作好记录。 8.陈列室、展室应悬挂《陈列室、展室安全管理制度》、《陈列室、展室参观有关规定》,建立《陈列室、展室参观人员登记表》,记录参观人员,参观时间,参观批准人姓名。 三十四.教学仪器室安全管理制度 l.仪器要分类编片、入帐。账目、标签、实物编号要统一,账物要相符。 2.仪器入库要认真验收。入库后要分科、分类定位存放,贴好标签,按照要求做好防潮、防震、防尘、防压、防鼠、避光、避磁等工作,仪器标本要定期保养,损坏的要及时修复。 3.易燃、易霉、剧毒、放射性药品要在地窖或专柜中按规定要求存放,并严格管理。 4.存放贵重精密仪器的房间或专柜要有可靠安全的防范措施。 5.所有的仪器领、归还都要履行登记手续,并认真验查仪器的使用保管情况,教学仪器只供教学使用,不准个人借用。 6.实验室人员变动,应认真办理移交手续,移交时要有主管领导参加,按帐点物,逐件移交。帐物不符要查清原因,并认真登记。移交完毕,须形成书面文件,并由三方签字。 7.仪器室要保持清洁卫生,用过的玻璃器皿要及时清洗、晾干,归类存放。 8.对因玩忽职守而引起重大事故,要追究其责任,严肃处理。 9.实验完毕,要清理物品,关闭水源、电源,搞好清洁卫生,所有物品均不得带出实验室。 10.要爱护仪器设备,爱惜药品材料,爱护实验室设施,不在桌、凳和墙壁上涂写乱画。 三十五.档案室安全管理制度 档案室是学校党政文书资料、人事档案、学生学籍档案保存使用的场所,列为学校安全管理要害部位,工作人员应特别做好安全工作。为加强档案室管理工作,切实做到档案管理,确保档案的安全和质量,特制定: 1.档案室是机密部位,档案库房应有专人专管,非工作人员未经批准,不得随便进入室内。 2.要维护档案的完整性,保持其历史联系,要做到“有规可循,有日可查”便于保管和利用。 3.档案库房内严禁吸烟。消防器材固定存放,工作人员离开库房时要关闭门窗,切断电源。 4.保持档案室整洁卫生,并有防盗、防火、防潮、防鼠、防尘、避光等安全措施。 5.档案箱排列要整齐,分类存放,每年清库查对档案一次,确保档案安全。 6.调阅档案要严格履行登记手续,做到调卷登记,还卷注销。 7.各类资料进入档案室,必须严格登记制度、借还制度,机密资料、人事档案严防丢失、严防泄密事件的发生。 8.门窗坚固防盗,工作人员随手关窗锁门,假期、节日要特别加强看护,确保安全。 9.档案管理人员要不断学习掌握科学知识,善于总结经验,提高管理水平。逐步实现管理的标准化、规范化、科学化和现代化。 10.学校档案室应悬挂《学校档案室安全管理制度》、《学校档案室资料借阅登记制度》,应建立《学校档案借阅登记本》、《学校档案室安全检查记录表》。 三十六.锅炉房安全管理制度 1.锅炉工须持证上岗,并严格按规程操作。 2锅炉工工作日不得饮酒,如发现饮酒分管领导须采取措施,另行指派合格人员代班。 3.锅炉房要配备必要的消防器材并定点存放不得随便移动或挪做他用。 4.锅炉工每日负责进行巡检,及时发现消除隐患,确保锅炉及附属设备安全运行。 5.每半年对锅炉进行一次全面的检修维护,确保锅炉安全正常运行。开水锅炉检修后,要反复冲洗保证水质。 6.开水供水必须保证达到100℃,确保师生放心饮用。 7.锅炉重地,非经锅炉工许可任何人员不得入内。 三十七.锅炉房安全巡检制度 1.锅炉安全巡检每天不少于2次,每次检查中必须冲洗水位表和检查进出水温是否合乎要求。安全保护装置每周不少于1次试验,并将试验相关数据作好记录。 2.巡检时,要按照从炉前向左,沿炉体向后,到炉体后部,转到炉体右侧,再沿炉体向前到炉顶,再回到炉前中部,再检查附属设备的路线进行。 3.巡检时,主要检查压力,看温度、水位是否正常;检查炉体,看受压部件有无渗漏、变形等异常情况;检查炉墙,看有无塌裂、掉砖现象,炉门及其它有无过烧变形;检查附属设备,看鼓、引风机、炉排、除碴机、排污阀门及其它阀门是否正常,润滑系统是否良好,安全附件、各类仪表工作是否正常,安全防护装置是否灵敏,电器设备作用是否灵敏可靠;检查燃料输送系统是否正常;检查给水系统中水箱情况是否正常,水泵运转状况和给水调节阀、逆水阀的工作状况是否正常。 4.必须严格遵守设备、设施巡视制度,并严格按照锅炉操作规程进行操作和维护,保证锅炉本体和安全保护装置等处于完好状态,锅炉设备运行中发现有严重安全隐患时,应立即停止运行,并做好记录。 三十八.药品器械安全使用制度 1.拆零药品应集中存放,并保留原包装的标签。 2.药品拆零使用的工具、包装袋应清洁卫生。 3.使用配方时应在药袋上写明药品的名称、批号、效期、服法、用量、用法等内容。 4.发现不良反应的药品应立即停用,并按法定程序上报。 5.有不合格药品存放区域,并有明显的识别标志。 6.一次性使用无菌医疗器械不得重复使用。 7.使用过的一次性医疗器械必须按有关规定进行消毒、毁形后收集保管,并做好收交记录工作。 三十九.学校厕所安全管理制度 1.厕所是滋生虫害、传播疾病、造成污染的场所之一。加强厕所卫生管理,是学校管理工作的重要一环。学校厕所由总务处负责设施维护等管理工作,政教处或团委(少先队)要做好日常管理工作。 2.厕所男女入口处按规范要求设置醒目标志,并制做统一的标牌悬挂于厕所明显位置。 3.厕所门窗牢固,厕所内安装照明装置,线路做到墙体内植或套管敷设,不得裸露,配置有效,且保持良好状态。 4.厕所应每天打扫二次,保持地面、便槽、洗水池内无垃圾杂物。定时冲洗,每天不得少于一次。做好厕所消毒、灭蚊蝇工作,每周两次以上对卫生厕所进行消毒除臭处理,不得有异味、蚊蝇。并做到物品摆放整齐,清理及时,保持清洁卫生。 5.经常检查卫生厕所供水和水冲设施,发现损坏及时维修。定期清理化粪池和出口通道,保证畅通无堵塞。对厕所卫生进行不定期的检查,并记录检查情况,发现问题及时解决。 6.师生要文明如厕,爱护卫生厕所设施,讲究清洁卫生,节约用水。大小便要入槽,严禁把塑料袋等其它杂物带入厕所内。不随地吐痰,不乱抛杂物,不乱涂墙壁。 7.学生出入厕所高峰时,值班人员维护秩序。 四十.学校公车安全管理制度 1.学校公务用车是校产的重要组成部分。加强学校公车管理,有利于促进领导干部廉政建设和安全稳定。 2.学校领导、教职工不论因公、因私一律不得私自驾驶公车,对违反公车管理规定造成交通事故或其它民事纠纷的,所有责任一律自负。 3.车辆由学校办公室统一管理调度,每次出车须持派车单,派车单上注明公务用车时间、起止地点、公务内容、公务人员等事项。领导班子成员因公用车,须向学校主要领导申请,由学校办公室按照先急后缓、先远后近、以远带近的原则统筹安排、调派车辆。 4.驾驶员必须接到办公室的出车通知才能出车,凡不按公车管理规定私自驾车外出并发生意外事故或造成经济损失的,由驾驶员承担全部责任。驾驶员必须坚持原则,忠实履行岗位职责,不得将车辆交与他人驾驶。 5.严格执行节假日封车制度。春节、“五一”、“十一”等重大节日期间,车钥匙统一交办公室保管。因公确需用车,须经学校主要领导同意,并与办公室履行有关手续后方可出车。 6.未经学校主要领导同意,严禁将车辆借给外单位或个人使用,如确因工作需要,并经领导同意必须外借的,车辆驾驶员必须随车驾驶。 7.学校领导因公出差要轻车简从,不允许搭乘与工作无关的人员。 8.学校主要领导要以身作则,率先垂范,带头遵守公车使用管理规定,不搞特权。要切实加强对干部职工的教育、管理和监督,杜绝公车私用、外借等不正之风。要建立健全派车手续、车辆出勤登记等管理制度。 9.原则上公务车每天应返回学校(派车远途出差例外),将车停放于指定位置,并做好安全防范工作,如未按规定失职所造成的损失,应由责任人赔偿。 四十一.教职工私家车安全管理制度 1.学校应在远离教学区和学生活动场所的地方设置用于停放教职工私家车和外来车辆的停车区或停车位,车辆必须按学校指定的停车位统一停放,不得随意、无序停车,进出停车位时要注意行人安全。 2.校内设置禁鸣标志、限速标志,进入学校车辆校内严禁鸣喇叭,时速不超过5公里。 3.车辆进入学校大门应须主动避让学生和行人,慢速缓行,指示灯信号明确。 4.校内严禁鸣喇叭,车辆必须按学校指定的停车位统一停放,不得随意、无序停车,进出停车位时要注意行人安全。 5.不得在校园内学车试车。不得在学校内洗车及修车。所有车辆一律不得进入教学区。 6.凡进入校园的私家车,在校内不管发生任何意外事故均由私家车车主负责,学校不承担任何经济、法律责任。 7.节假日,校园内禁止停放私家车。 四十二.摩托车、电动车、自行车安全管理制度 1.学校要为师生存放摩托车、电动车和自行车提供必要的条件,有专门用于停放的防雨车棚。师生应服从管理员的安排,做到前后整齐排放并上锁。教职工和学生车辆分开停放。 2.学校应建立学生自行车管理制度,加强对学生自行车的管理。严禁将自行车停放在大厅、走廊、通道内,办公楼(室)、教学楼前或不该停放的地方。学校应定期检查并将结果计入量化考核。 3.根据交通有关法律规定,未满12周岁的中小学生严禁骑自行车。家离学校2公里之内的学生一般要步行上学。 4.骑自行车的学生应在校门外下车,推行进入校门。禁止学生在校园内骑车。学生必须把车停放在学生自行车棚内。 5.骑自行车时,应双手握把。在马路上骑自行车时要特别注意:不要突然猛拐,更不得突然进入机动车道或横过马路,要严格遵守道路交通安全法规。同学之间不得相互攀扶,不得追逐打闹,不得站着载人,不得牵引、攀扶车辆或者被其他车辆牵引。不准骑车载人、骑快车、骑车撑雨伞、双手离把或扶身并行。互相追逐、蛇形骑车、争道抢行、急转弯等。 6.学生上学不准骑电动车和摩托车。 7.学生存取自行车一般由学校按照作息时间规定,原则上放学后都要将车骑走,若有特殊原因在校过夜停放,需经管理员或学校政教处同意,若造成损失,学校概不负责(学校组织的教育、教学活动除外)。 8.同学之间的自行车要互相照看,任何人不得损坏他人自行车,违者除按原价赔偿外,还要按照学校的学生违纪处理规定处理。 9.学生存车必须严格遵守自行车管理制度,自觉按学校规定时间、位置有秩序地存取自行车。 10.学校应安排专人对学生自行车进行看管,并为学生自行车的存取提供便利。因学校管理不善造成学生自行车损坏、丢失学校应照价赔偿。 四十三.外来车辆安全管理制度 1.因公来校办理公务的车辆必须出示有效证件,经门卫登记,发给《汽车出入证》后,凭证入校,出校时交还《汽车出入证》并接受检查。 2.未经允许的外来车辆一律不能进入校园。门卫请示学校有关负责人,经学校允许进入的车辆,门卫必须按照门卫制度对外来车辆及人员实行登记查验制度。要查验有效证件,严格登记手续,并认真检查进出车辆及人员、物资的情况。进入校园的车辆和驾驶员提供有效的证件。严禁无牌无证的车辆进入校园。 3.经批准进入校门的车辆,均应停放在指定的地点,不得堵塞交通。确需进入校园装卸货物的,均须按规定的时间、路线、速度行驶,不准在非停车区随意停放。进入校园的车辆,行车、转弯、后车要注意学生的动向。禁止超车、并行,禁止鸣喇叭,不得影响学校正常的教学秩序。校内行车的时速为5公里。 4.不得在校内学习开车或试刹车,禁止无牌、无证或酒后驾驶车辆进入校园。 5.需要进入校园装卸货物的车辆应避开学生下课或活动时间。往校外运送物品必须持有学校有关部门开具的“物品出门证明”。否则,门卫有权扣留其物品,且车辆不准出校。 6.非本校车辆禁止在校内过夜,特殊情况要报请“校园管理处”批准,在指定地点停放。 7.进入学校所有外来车辆安全一律由车主本人负责。 8.出租车辆无论任何理由一律不准进入校园。 9.学校不得将校内任何场所租用给社会上任何单位用于停放车辆。 10.经批准举办的校内大型活动,须安排专人指挥车辆在指定位置有序停放。全校性大型活动和有重要领导、重要来宾出席的活动,由保卫人员统一组织安排车辆和交通管理。 四十四.预防饮食伤害安全管理制度 1.学校认真贯彻《食品卫生法》,《学校食堂与学生集体用餐卫生管理规定》、《餐饮业和学生集体用餐配送单位卫生规范》,加强饮食安全,所有的食品和原材料均从正规渠道购入,有凭有证,严防食物中毒事故。检查、指导学校卫生防疫和卫生保健工作,落实疾病预防控制措施。 2.监督、检查学校食堂、学校药品、食品、饮用水和游泳池等的卫生状况。严格执行严格遵守卫生操作规范。建立食堂物资定点采购和索证、登记制度与饭菜留验和记录制度,检查饮用水的卫生安全状况,检查督促食堂按规定定期定时消毒,保障师生饮食卫生安全。 3.建立师生健康管理制度,定期组织检查。注重卫生防疫工作,做好传染病,流行病的预防,控制工作,严防传染病流行。 4.教育学生不采摘、捡拾、购买和食用来历不明的食物,尤其是来路不明的家禽以及不认识的野生菌类、野菜。购买、食用定型包装的食品,一定要注意查看生产日期和保质期。不到无证饮食场所就餐,不购买无证摊贩的食品。 5.学校食堂加工、存贮食物时,要做到生熟分开,隔夜食品一定要加热后才能食用。避免食用老鼠、苍蝇、蚊虫接触过的食品。不食用劣质、变质的动植物油。 6.动物性食品、生豆浆、四季豆等,必须充分煮熟、煮透后方可食用。尽量少吃或不吃凉菜。 7.养成良好的卫生习惯,注意洗手,注意餐具清洗和消毒,不直接饮用生水。不暴饮暴食。 四十五.预防坍塌伤害安全管理制度 1.加强对学校工程建设各环节的监督管理,发现校舍、楼梯护栏及其他教学、生活设施违反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的,应责令纠正。 2.学校经常检查校舍的门、窗、楼板、楼梯、屋面、屋顶、房檐有无异常情况,疏散口、厕所、围墙、大门、门垛是否有断裂、倾斜、塌陷等坍塌隐患,校舍墙体、房梁、支柱有无下沉和断裂现象,内外墙皮有无空鼓、脱落现象。 3.建立校内安全定期检查制度和危房报告制度,发现存在安全隐患的,应当停止使用,及时维修或者更换;维修、更换前应当采取必要的防护措施或者在建筑物醒目处设置警示标志。学校无力解决或者无法排除的重大安全隐患,应当及时书面报告主管部门和其他相关部门。 4.不私自对校舍进行加层、加深、加宽改造。不得在已有校舍旁搭盖建筑物。不使用危房作为学生学习和生活的场所。 5.教育学生课余时间不在楼梯、楼道上追逐打闹,不要进入或靠近危房或危房拆除现场做游戏,不沿楼房、围墙等建筑物墙体行走,不到建筑工地临时存放的木料堆和砖堆上玩耍。 四十六.预防拥挤踩踏伤害安全管理制度 1.配齐紧急照明装置和消防设施与器材,保证学校教学楼、图书馆、实验室、师生宿舍等场所楼道内照明、消防条件符合国家安全规定。 2.在校内高地、水池、楼梯等易发生危险的地方设置警示标志或者采取防护设施。不得在走廊、楼梯和主要出入口堆放物体或加装防盗门。 3.学生上操、开会、下课、放学等集中出入的高峰环节,学校应当值班老师在楼梯口或门口维持秩序,疏导交通,同时安排人员巡查。晚自习学生没有离校之前,学校应当有负责人和教师值班、巡查。 4.严格遵守上下楼梯靠右行规则,不从楼梯的扶手上下滑,行至拐弯处,要放慢脚步,预防相撞,课间不追逐、不打闹。不要在楼梯上戏耍打斗。严禁跳楼梯,爬栏杆,翻围墙。遇有突然停电或其他突发事件时不起哄、不嬉闹、不搞恶作剧。 5.班主任要经常的向学生传授自护自救的安全常识。学校集会,做操应以班为单位,上下楼时不要拥挤,不催促学生快跑,要有教师负责疏散管理,进出会场要有序,严防挤压事故的发生。 6.严禁在楼梯口、楼道及其转弯处快速奔跑、追逐、游戏。上下楼应有秩序,不得前推后拥,以防冲撞他人,造成伤害。 四十七.预防校园暴力伤害安全管理制度 1.健全门卫制度,学校门卫由专职保担任。建立校外人员入校的登记或者验证制度,禁止无关人员和校外机动车入内,禁止将非教学用易燃易爆物品、有毒物品、动物和管制器具等危险物品带入校园。 2.严格执行学生晨检制度,严禁学生带刀制管具,易燃,易暴,有毒有害物品进入校园,一旦发现立即没收。 3.学生人身安全受法律保护,任何人不得侵害学生人身安全。禁止学生进行不安全的活动游戏,携带利器和其它危险物品。 4.同学之间应团结友爱、和睦相处,做到言语文明,反对用不恰当的言词羞辱激怒对方。严防发生斗殴打架事件,伤害他人要负一切经济法律责任。 5.遇同学争吵要主动劝解,不怂恿矛盾升级,不盲目讲义气帮人打架。遇打斗场面不要围观起哄,防止被误伤或扩大事态。 6.发生纠纷要及时报告老师,校内矛盾应在老师或班干部的劝说下解决,不将矛盾带到校外。严禁纠集他人打架或以威胁恐吓等方式解决。遇到敲诈勒索、恐吓等,要及时报告老师或家长。 7.不吸烟、不喝酒、不参与社会聚会,严禁拉帮结派、纠集他人结伙滋事或勾结校外不良人员入校打架。 8.建立校园申诉制度。让学生对困扰他们的烦恼有一个申诉的地方。比如被人敲诈、被人欺负等等。对有特异体质、特定疾病或者其他生理、心理状况异常以及有吸毒行为的学生,学校应当做好安全信息记录,妥善保管学生的健康与安全信息资料,依法保护学生的个人隐私。 9.建立学生安全信息通报制度,将学校规定的学生到校和放学时间、学生非正常缺席或者擅自离校情况、以及学生身体和心理的异常状况等关系学生安全的信息,及时告知其监护人。 四十八.预防触电伤害安全管理制度 1.学校建立用水、用电、用气等相关设施设备的安全管理制度,定期进行检查或者按照规定接受有关主管部门的定期检查,发现老化或者损毁的,及时进行维修或者更换。 2.学校学生进行安全用电教育,指导学生规范使用电器。不要有湿手、湿布触摸、擦拭电器外壳。不要触碰高压线下悬挂的物体。 3.发现绝缘层损坏的电线、灯头、开关、插座要及时报告,请电工检修,切勿乱动。电工接到报告后应及时检修,不得拖延。 4.教育学生不到配电房、变压器周围逗留,更不能攀爬变压器,不得把其他物体抛向变压器及配电房内,不要在高压线下及附近放风筝。 5.遇有电器设施起火时,要迅速切断电源,然后再灭火。 6.发现有人触电时,要迅速切断电源或拉闸或用干燥木棍等绝缘体挑开电线,不可贸然伸手去拉触电者。 7.学校经常检查所有电器设备,每学期进行一次全面检修。 四十九.预防攀爬伤害安全管理制度 1.严禁翻越学校围墙进出学校。 2.严禁攀爬变压器、电线杆、大树、楼顶、门窗、假山等建筑物和设施。 3.严禁在单杠上站立、倒挂、回环或做其他危险动作,严禁攀登或悬空篮球架等大型体育器材。 4.不骑在楼梯栏杆上下滑,不攀翻楼梯、阳台护栏或道路护栏及建筑工地围挡。 5.严禁将身体探出窗外或站在窗台上擦玻璃,严禁坐在窗台或走廊外侧护栏上休息,不得在楼道、窗口等处推拉打闹。 6.不攀爬学校建筑工地的塔吊、脚手架以及临时存放的圆木堆、砖堆等,防止滚落砸伤。 五十.学校预防溺水伤害安全管理制度 1.游泳要选择好游泳场所。严禁在无家长陪同的情况下到河、湖、海、沟、塘坝中游泳;在家长陪同的情况下,必须仔细了解水情,避开暗流、漩涡、淤泥、乱石、水草及受污染水域。 2. 下水前要做好准备活动,通过跑步、做操等活动开身体。还可用适量冷水冲洗一下身体,以尽快适应水温,避免出现头晕、心慌、抽筋现象。 3. 饱食或者饥饿时不下水游泳,剧烈运动和繁重劳动以后不要游泳。 4. 游泳时若遇到有人坠入水中等危险情况,在自己没有能力救助的情况下,不应贸然下水,应迅速向岸边成人呼救。 5. 患有心脏病、高血压、肺结核、中耳炎、皮肤病、红眼病及严重沙眼等传染病的人不宜游泳。 五十一.中小学生假期安全管理制度 1.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学校管理制度,注意自身安全,防止各种事故的发生。 2.认真完成假期作业、积极参加社会实践活动。未经学校批准,禁止假期到校活动。 3.自觉遵守交通规则,注意交通安全。 4.增强防火、防骗、防中毒、防突发事件的意识。外出就餐时,要注意饮食安全。不与陌生人攀谈,谨防传销组织或他人的欺骗。 5.学生不得到江、河、海、湖、沟、水库、塘坝等地游泳。凡学生自行外出或旅游期间发生一切意外事故,由学生本人负责。 五十二.办公室安全用电管理制度 1.严禁在灯具、电扇、空调等电器上悬挂覆盖装饰品等易燃物。 2.灯具、电扇、空调、饮水机等电器使用完毕后应及时关闭电源、以免长时间开机过热引起火灾。 3.严禁私自改动室内线路,绝不在办公室私拉乱接电线。 4.办公室内严禁使用电褥子、电热杯、电炉子、热得快、电磁炉、微波炉、电饭锅、电热取暖设备等。 5.为了延长计算机的使用寿命,教师下班离开办公室时要关闭计算机,并关闭电源开关。 6.为了减少使用电器时的危险,办公室摆放计算机时,尽量靠近电源,避免四处布线、盘绕电源、跨接电线。同时不要在电线上或插座旁堆放物品,尤其是易燃物。 7.室内各电器设施若发现异常现象,必须立即停止使用,并及时报告校方有关部门,严禁自行处置。 五十三.教室安全用电管理制度 1.严禁在灯具、电扇、空调、摄像头、投影仪等电器上悬挂覆盖装饰品等易燃物。 2.不得私自搬移所有电器的使用位置、不得私自改变室内电器用途及所有电器线路。教室内所有电源插座严禁为手机、电池等充电,严禁使用电热器具。 3.多媒体设备、灯具、电扇、空调、饮水机使用完毕后应及时关闭电源、以免长时间开机过热引起火灾。 4.楼道应急灯插座严禁用于其他用途,以免发生意外时应急灯不能正常使用 5.室内各电器设施若发现异常现象,必须立即停止使用,并及时报告校方有关部门,严禁自行处置。 6.注意保持用电设备及周围的环境卫生,严禁堆放易燃物品。 7.教室内所有电源插座一律采用固定形式,高出地面不低于1.8米。电源线做到墙体内置火套管敷设,禁止出现裸线现象。 五十四.多媒体教室安全用电管理制度 1.安装多媒体设备的教室,需对教室线路负载、楼层负载及总引入电源负载进行科学测算,未达到标准和要求的要及时整改,特别是已安装多媒体设备的教室要进行重新排查,发现问题及时解决,并要保证在教室中安装的所有设备要有合格的漏电保护装置。 2.禁止在机房内存放易燃易爆物品,禁止在机房内吸烟或使用明火,禁止在机房内乱拉电线。机房要配有消防设施,安装消防门或消防通道,安全指示及火警电话要醒目;机房走廊、楼梯等公共部位严禁堆放物品,保持通道畅通。 3.电源使用者应经常查看用电设施接头是否松脱,用电完毕后切记关闭总电源。 4.设备在使用过程中发生打火、异味、高热、怪声等异常情况时,必须立即停止操作,关闭电源,并及时找相关人员检查、修理,确认能安全运行时,才能继续使用。 五十五.校舍安全管理制度 1.学校内的一切房屋、场馆及其附属设施等都是供教育、教学使用或为教学服务的,必须加强管理,规范学校校舍安全管理工作。任何人不得以任何名义出租、出借、改做它用或任意改造。 2.学校成立校舍安全检查领导小组,目标明确,责任到人。严格执行《安全责任追究制》,按照“谁主管、谁负责,谁使用、谁负责”的原则实施管理。对学校的安全责任区划分实行上墙警示,重点地段要有警示标语和明显标志。 3.坚持对校舍安全做到“八查八看”:查墙基看下陷风化,查墙体看倾斜裂缝,查屋架看断裂虫蛀,查围墙看雨淋风刮程度,查流水看排水畅通,查校址座落看滑坡水冲,查校外四周看危及师生安全因素,查死角看隐患。对校舍安全隐患和事故的发现要及时做好逐级上报、排除和积极处理工作。 4.学校房屋内的一切设施及墙面等使用部门必须保护好,未经允许不得破坏、改动,若需维修必须立即报经总务处,不得自行处理。每个教室内的环境、课桌椅、门窗、黑板、电器设备开学时由总务处配齐,班主任验收签名,学期结束时由校产管理员验收签名,发现损坏,照章赔偿。 5.学校要定期组织师生学习校舍安全防范常识和技能,做好防火、防盗、防损坏工作。教育师生爱护学校的一草一木,做好节水、节电工作,每天下班前关好门窗、水电源。 6.教室由班主任负责管理使用,并具体落实到个人。门窗有专人负责,做到及时关、锁。教育学生爱护教学用具,自觉做到手不摸墙,不乱涂、乱画,不乱拉乱刻桌凳,不随意开启照明灯及电教设备。实验室、图书室、阅览室由专人管理,定期排查安全隐患,发现问题及时上报解决。 7.总务处对学校各楼层的走廊、楼梯、护栏、楼板、墙体、玻璃墙,每月至少进行一次检查,发现问题及时上报,同时采取有效应急的防范措施,每月28日将检查和处理结果书面报学校。 8.门卫、保卫、值班人员必须认真巡查,发现隐患及时报告总务处及有关部门,以便及时维修,消除隐患。 9.校园内禁止外来车辆驶入,尤其要控制重载车进入校园,以免损坏路面及撞伤学生。 10.校舍设施要求避雷设施完好,发现损坏要及时修复,定期请有关部门做好检测。 11.校园校舍要经常进行维修,学校防盗设施要不断加强。校舍安全领导小组要作好有关校舍安全工作的会议、检查、安全责任等记录整档工作,一并纳入学校安全档案。 12.如果有校内施工时,应在施工现场周围构筑安全防护栏,并设置显眼的安全警示牌,提醒学生切勿走近施工现场,并加强对施工人员的监督,要求施工人员合法施工,注意安全。如果校外周边有建筑施工,学校应及时和施工单位沟通,督促施工单位搭建安全通道,加固并经常检查塔吊,预防塔吊倒塌。 五十六.学校校舍安全管理检查制度 1.校舍检查的范围为学校教学用房、办公用房、生活用房,其中包括道路、围墙、锅炉房、配电房、仓库、车棚等各项建筑设施。 2.学校应成立由分管校长任组长的学校校舍安全检查工作领导小组,总务处为校舍安全检查的职能部门,具体负责对校舍安全检查的落实工作。 3.校舍安全检查要做到制度化、规范化、严格化,要做到定期检查和突击检查相结合,全面检查和重点检查相结合。在正常情况下,学校应每学期对校舍进行一次全面性的安全检查;对一些年久失修的旧房要进行重点细致的检查;在风、汛、雪、雨季要进行突击性的检查。校舍安全检查应邀请当地城建部门有经验的工程技术人员参与;每次安全检查均应按要求进行台帐记录,存档备查。对发现结构损坏、蛀虫、腐烂或存安全隐患的校舍应及时研究落实维修措施。对经技术鉴定为危房的一律封房停用,采取断然措施,消除祸患。 4.总务后勤部门应对校舍进行经常性的维修保养工作,以确保安全使用。除特殊安全隐患应及时采取措施排除外,一般的校舍维修应安排在暑假或寒假进行。校舍维修应按实际情况分为小修、中修或大修。维修计划应经学校领导同意并报镇街中心校或县教体局批准,当地城建部门参与技术指导。重大维修项目必须履行质监部门或有权部门参与的验收手续。特大维修应进行公开招投标并实行工程监理。 五十七.校园周边环境安全管理制度 1.学校要对学生进行法制教育和安全教育,以增强学生的安全防范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学校要及时向政府有关部门反映校园周边环境的情况,配合政府有关部门做好校园周边环境管理工作;负责校园周边环境集中整治和专项治理活动的组织、协调工作。 2.学校要组建治安综合治理委员会;要有分管领导分工负责治安综合治理工作,要加强保卫组织建设,开展保卫干部的业务培训,搞好集人防、物防、技防于一体的校园治安防控体系建设,提升学校治安管理的科技含量,全面落实学校治安综合治理的各项措施。 3.学校要把学校周边环境整治工作由突击型转向经常型,职责履行由阶段性向常态化发展。必须坚持校地共管、标本兼治的原则,规范长远,狠抓当前,优化教书育人的良好环境。 4.学校要建立多种形式联防共建的防范网络,采取警校联防、校校联防、校企联防、校村、校区联防等联防共建形式,整合资源,凝聚力量,建立以学校为核心,反应迅速的维权岗区域联动机制,提高预防、发现、控制和处置治安隐患的能力,扩大校园周边的安全覆盖面,为青少年构建安全防护屏障。 5.寄宿制学校,要加强学校夜间周边安全防范,要配备教师或管理人员专门负责管理学生宿舍,落实夜间值班、巡查制度,防止不法分子夜间潜入校园作案。 6.学校要做好对学生的交通法规、治安法规、卫生常识和抵制不良文化等方面的教育,增强学生对治理校园及周边环境的认知水平、遵守校规校纪和有关法规的自觉性、自我保护意识。 7.结合学校实际情况,建立以净化、美化校园及周边环境为目标的校园及周边环境管理长效机制。利用广播、宣传栏、媒体等,在学校和社会上大力宣传净化、美化校园及周边环境的重要意义。 8.加强社会监督。学校联系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新闻记者,加强对学校及周边治安环境整治的监督,发现问题及时提出意见和建议。 9.对在中小学校校园周边200米以内开办的网吧、电子游戏厅、录像厅、歌舞厅、台球室、棋牌室等营业性娱乐场所,学校要积极申请工商行政管理等相关执法职能部门依法查处取缔,并依法查处接纳未成年人进入的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 10.学校周边音像书报商店、摊点不出售、出租非法出版物。学校申请文化执法、新闻出版、公安、工商行政管理等部门依法取缔学校周边兜售非法出版物的游商和无证照摊点,查处学校周边制售含有淫秽色情、凶杀、暴力及迷信、反动等内容的出版物的单位和个人以及音像书刊点,坚决制止向学生兜售不良出版物的行为,防止不健康的音像制品和书刊侵蚀毒害青少年。 11.各级各类学校不得将校园及其周边的房屋、场地用于出租或者自营开办前款所列各类娱乐场所。禁止在校园门口50米以内摆摊设点;禁止占用校园门前的道路和校门两侧的人行道从事经营活动。 12.学校会同卫生、工商、城管等部门,做好对校园周边经营摊点的定位、归市等工作;经有关部门批准在学校周边设立的经营商店,要求合法、规范经营,并保持整洁卫生。坚决取缔不符合卫生条件的、非法经营的小卖部、饮食摊点。 13.要积极会同公安、交通、建设等部门,治理整顿学校周边的交通秩序。学校周边道路保持平整、完好,整洁卫生,排水通畅,便于通行。 14.学校周边机动车和非机动车辆,按指定停放点或划定区域有序停放;在有条件的学校设置放学时段临时停泊车位,方便接送学生车辆停放,不得影响学生进出。并有交警或交通协管员指挥家长接送车辆即停即走,学校安排人员配合疏导工作,保证师生、家长进出秩序良好,学校门口没有拥堵状况。 15.学校申请公安交通管理机构在中小学校门前学生集中通行的道路上设置限速标志、限时通过标志、安装减速带或其他安全通行警示标志,施划人行横道线,根据需要设置交通信号灯、过街天桥等设施。 16.学校周边500米内不得新建公共停车场。联系公安交警和交通部门依法加强对交通工具的监督管理,特别是“黑校车”、“黑出租”搭载学生,农村地区非法劳动车辆运载学生上下学现象;禁止没有资质的、无从业许可证的车船搭载学生。 17.学校每学期要对校车安全保障、驾驶员资格等情况进行全面检查,严禁租用个人车辆接送学生,凡是用于接送学生的车辆必须取得校车标识牌。 18.组织学生活动集体用车、船等交通工具时,必须与承运单位共同落实交通安全措施,签订安全协议。学校在组织师生乘坐前,要加强对驾驶员证照、车辆(保险等方面)的检查,严禁使用存在安全隐患的车辆,严禁无证人员驾车,严禁驾驶员酒后驾车和疲劳驾车,严禁超载。 19.结合警校共建工作,积极配合当地公安机关认真落实《公安机关维护校园及周边治安秩序八条措施》,建立健全“110”协同工作机制,制定工作方案,排查校园周边安全隐患,处理扰乱学校秩序和侵害学生人身、财产安全的违法犯罪行为。切实保障师生人身、财产安全。 20.联合公安基层单位和责任区民警与学校建立经常性的联系协作制度,及时了解校园周边环境的各种治安信息和动态,加强日常治安检查,加大防范力度。申请公安机关把学校周边地区作为重点治安巡逻区域,加强对学校周边治安复杂部位、重点时段的巡逻,及时帮助学校解决治安隐患,构建校园安全防范体系。 21.联系公安部门在治安情况复杂的学校周边地区增设治安岗亭和报警点,及时发现和消除各类安全隐患,配合公安部门严惩违法犯罪团伙和首恶分子;及时处置扰乱学校秩序和侵害学生人身、财产安全的违法犯罪行为,特别是对不法人员、闲散人员、流氓团伙在学校附近持刀抢夺、盗窃、敲诈、勒索师生财务和恐吓、要挟、威逼学生加入帮派未果后进行殴打及包工头因讨债未果纠集黑恶势力以伤害师生为要挟进行追债等侵害师生人身、财产安全的案件要协助公安机关组织专门力量,快侦快破。坚决铲除校园及周边存在的 “黄、赌、毒”现象;防止聋哑人团伙犯罪向学校的聋哑学生进行渗透活动;净化校园及其周边治安环境。 22.学校与公安、工商等部门配合,强化学校周边出租房屋、流动人口、暂住人口以及外来人员居住点等重要部位的安全管理,保护学生安全。 23.学校联系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及学生家长向学校周围居民、村民宣传有关校园周边环境管理方面的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教育居民、村民自觉维护校园周边环境,协助有关部门做好校园周边环境管理工作。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有维护校园周边环境的义务,并有权对破坏校园周边环境的行为进行制止、检举和控告。 24.联合建设行政部门负责校园周边建筑活动的监督管理工作。任何单位和个人未经建设行政部门批准不得依托校园围墙搭建建筑物、构筑物或其他设施。要协同有关部门对校园及周边的违章建筑、危房等进行一次全面的清理和检查。申请国土、规划、城建、城管部门按照有关法规,拆除校园周边的违章建筑;对未经合法程序批准的建筑物,一律限期无条件自行拆除;对某些虽办理了合法手续,但又严重影响学校正常的教学、科研、生活和校园周边环境的建筑物,要联系城建部门劝其拆迁或拆除。 25.学校周边建设工程,要考虑到学校学生、校舍的安全,确保建筑塔吊在生产厂商规定的起重作业性能范围内作业,严禁超负荷运行、塔吊严禁斜吊,严禁起吊不明重量的大件物品,严禁起吊埋入地下或凝固在地面上的物品,严禁高空坠物,有重物悬挂在空中时,操作人员不得离开岗位。起吊物品必须捆扎牢靠,严禁起吊松散、零乱的物品,雨天作业应先试吊,证明制动系统安全可靠方可进行作业。学校要对学校周边进行的建筑工程可能对学校安全造成的危险早报告,早预防,早联系安监部门责其整改。 26.学校经常组织力量对学校周边地区地质和建筑物等安全隐患进行排查,凡发现地质隐患的要迅速报当地政府妥善处置,对排查出的具有安全隐患的教室要停止使用,必要时可以临时停课。 27.联合公安部门对学校周边建设工程进行执法检查,禁止在校园周边设立易燃、易爆、剧毒、放射性、腐蚀性危险物品的生产、经营与储存;预防学校周边化工厂毒气泄漏。 28.学校周边500米内不得新建易燃、易爆物品经营场所。杜绝将学校场地租用停放社会车辆,或租用从事易燃、易爆物品生产、经营活动,以及其他可能危及学生安全的活动。 29.校园周边应当保持安静。集贸市场、停车场、夜市不得在可能干扰校园正常秩序的地点设置。校园周边的露天娱乐场所、自娱自乐等活动的边界噪声必须符合国家规定的环境噪声排放标准。违反本规定,干扰学校正常秩序,擅自设立的,学校要申请主管的行政部门予以取缔;经批准设立的,由批准的行政主管部门责成限期迁移。 30.学校联合环境卫生管理机构负责校园周边环境污染防治的统一监督管理工作。 31.校园门口应当保持环境整洁、卫生。禁止在校园门口20米以内设置垃圾台、摆放垃圾桶。禁止在校园周边倾倒垃圾、污水、堆放杂物。 32.在发生地震、洪水、泥石流、台风等自然灾害和重大治安、公共卫生突发事件时,学校应当立即启动应急预案,及时转移、疏散学生,或者采取其他必要防护措施,保障学校安全和师生人身财产安全。 33.学校要积极组织驻地相关部门、单位建立校园周边环境联席会议制度,定期研究部署学校周边环境安全工作,确保周边环境秩序良好,切实保障师生生命和财产安全,积极推进平安和谐校园建设。 34.学校应经常排查校园周边安全隐患,每年不少于2次向所在地学校及周边治安综合治理工作领导小组汇报工作,定期研究部署学校周边安全工作,消除安全隐患,维护学校周边秩序。 35.学校针对校园周边存在的安全隐患,制定防外来不法伤害、防交通事故及突发事故等安全应急预案,并定期组织演练。 36.学校加强校门进出人员的管理,严禁社会闲杂及无关人员进入校园,严禁学生随意进出校门。 37.学校建立安全隐患举报制度,公布举报电话,发动师生和家长对周边存在的违规场所及隐患进行举报。 38.学校应联系公安交警部门,在学校上下学时段,派出警力维持学校门口交通秩序。协调交警、交通部门,在学校周边设置交通警示标志,加强对接送学生车辆的排查和管理。 39.学校加强与当地派出所联系,建立警校共育办公室,由派出所民警担任办公室副主任兼法制副校长,坚持每周到警校共育办公室工作半日,定期对学生进行法制教育。协调公安部门,严厉打击各类涉及违法犯罪活动,特别是在校园及周边的盗窃、敲诈、抢劫师生财物、侵害师生人身安全的违法犯罪案件。在治安问题突出的地段和校园周边要增加执勤点,增加巡逻警力,防止拦路抢劫、敲诈和伤害师生的校园暴力案件发生。 临沭县石门镇中心小学 2022.2.1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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