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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沭县店头镇店头初级中学实验课安全管理制度(2021年)
2021-02-27    点击数:  
 索引号  dtzcjzx/2023-0000085  公开目录  公开目录
 发布机构  店头镇初级中学  发布日期  2021-02-27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文号 
 标题  临沭县店头镇店头初级中学实验课安全管理制度(2021年)
索引号: dtzcjzx/2023-0000085
发布机构: 店头镇初级中学
公开目录: 安全制度
发布日期: 2021-02-27

一、室要保持安静,自觉遵守纪律,按班级有秩序地入座,不经教师允许不得擅自摆弄教学仪器,药品和模型标本等教学设备.

二、做实验前,要认真检查所有仪器,药品是否完好,齐全,如有缺损应及时向教师报告,予以调整补齐,未经教师宣布开始不得擅自进行实验.

三、实验药品不得入口,取用有毒药品更要小心,不得接触伤口,实验时所产生的有毒或腐蚀性废物,污水等要妥善排出或集中深埋,严格按环保部门规定处理,严禁随地抛弃.

四、实验完毕后,要认真清点整理好教学仪器,药品及其它设备,玻璃仪器要刷洗干净,摆放整齐,并向教师询问仪器,药品禁止使用情况及问题,经教师或实验教师验收并得到允许后,再放好桌凳关闭门窗,方可离开实验室.

五、要爱护公共财物,小心使用教学仪器和实验设备,注意节约药品和水电。

六、实验室内的仪器,药品,模型标本和其他设备未经实验教师许可不准带出实验室。

七、熟悉灭火器材,砂箱以及校医药箱等的放置地点和使用方法,安全用具要妥善保管。

八、实验室工作人员要热爱实验与仪器管理工作,树立为教学服务的思想,面向教学,面向师生。

九、实验室工作人员与任课教师密切配合,提前一周准备好课堂演示和实验分组实验

十、学生实验要分好实验小组,固定座位,由实验小组长收发实验器材,组织本组实验。

临沭县店头镇店头初级中学

2021年2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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