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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沭第一中学责任追究安全管理制度
2026-01-07    点击数:  
 索引号  linshuxianlsyz/2022-0000321  公开目录  公开目录
 发布机构  临沭第一中学  发布日期  2026-01-07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文号 
 标题  临沭第一中学责任追究安全管理制度
索引号: linshuxianlsyz/2022-0000321
发布机构: 临沭第一中学
公开目录: 安全制度
发布日期: 2026-01-07

为了进一步依法治校,强化法律法规意识和责任意识,落实学校各项规章制度及岗位职责,规范工作规程和办事程序,提高办事效率和工作效益,根据上级有关精神,结合我校实际,制定本责任追究制度。

一、责任追究的范围

学校规章制度涉及的各个方面所发生的责任事件、学校设置的各个部门、各个岗位的责任人员。

二、责任追究的形式

(一)对违反学校规章制度、工作纪律或玩忽职守、工作不负责任、不履行岗位职责而造成不良影响、事故或经济损失者,视后果的严重程度分别给予批评教育、行政处理、经济处罚和行政处分。对触犯国家刑律者移交司法机关处理。

行政处理为:调离岗位、解除聘任。

行政处分为:警告、记过、降级、撤职、留用察看、辞退、开除。

经济处罚为:赔款、罚款、扣发工资、岗位津贴。

(二)视责任性质,将责任追究分为直接责任追究、间接责任追究、领导责任追究和连带责任追究。

三、责任追究的程序

(一)部门自我追究:对照学校规章制度及岗位职责,部门定期和不定期进行工作检查,发现问题,在部门处理范围内的由部门处理,报学校备案。重大事故由部门自查后,报学校逐级予以追究。

(二)学校追究:

1、对部门上报的重大问题,视责任范围大小,后果严重程度逐级予以追究。

2、对照各项规章制度及岗位职责,每学年度末进行考评并且不定期地对各部门、各工作岗位进行抽查,发现问题逐级予以追究。

3、对偶发重大事故,学校及时逐级予以追究。

四、责任追究认定权限

1、属批评教育、行政处理、经济处罚范围内的一般责任追究,由各部门研究处理。

2、属行政处理、行政处分或经济处罚范围内的重大责任追究,由校务会议研究决定。

五、责任追究的监督

对重大责任事件和有关责任人,在追究的过程中,学校行政应及时向工会委员会和教代会民主监督委员会汇报。被追究责任的个人如有异议,有权向校长、工会或上级反映,校长在认真听取意见和进行调查研究的基础上,经校务会议研究可以更改原处理意见,并同时追究有关处理人的责任。

六、本制度自批准发布之日起执行。

                                                                                2026年1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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