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临沭县光明路小学课堂教学安全管理制度 | ||||||||||||||||||||||||
| 2025-02-14 点击数: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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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了加强学科课堂教学安全管理,确保学校教学秩序的正常进展,结合我校实际,特制定我校课堂教学安全管理制度。 一、按时上下课,做到不迟到、不早退,不中途离开,不拖堂,如不按时到岗、提早下课以及上课时老师无故离开教室(或活动场所)而造成学生损害事故的老师负全部责任。 二、严格执行教学计划,坚持按课程表上课,未经教务处同意,不准私自调课。 三、循循善诱,不挖苦学生,不体罚和变相体罚学生,尊重学生人格。 四、在课堂教学中,任课老师要落实点名制度,对缺席的同学要查明去向,并及时向班主任老师通报,实行任课老师包课堂的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 五、实验课的老师要组织好学生实验,保证实验课的有序。 1、上课老师要严格按教材要求做好实验准备,对所用药品器材要在课前检查并进行预做,确保药品器材有效。不得让过期变质及存在安全隐患的器材、药品进入课堂。 2、上课老师要认真组织实验课的教学工作,必须做到课前老师对要做实验的整个过程能纯熟操作,对一些实验,老师上课时一定先讲实验要点、处理安全事故的必要知识,并对重要操作进展进行必要的示范和演示,实验的整个过程认真指导和全面监控,确保学生平安。 3、所有学生必须严格恪守实验室治理制度及操作规程,严格恪守操作规程及实验步骤,不明白就询问,及时向老师汇报。 六、到专用教室上课或室外课,要求学生排队前往,上课老师必须亲身将学生送到上课地点,下课后由任课老师将学生送回到教室交给班主任老师。任课老师必须在上课前对器材及设备进行安全检查,有安全隐患禁止使用。 七、教学中的安全隐患及时报告。严格执行学校提出的责任制,即谁觉察、谁教育、谁处理、谁汇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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