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临沭县石门镇石门初级中学学生评先树优实施方案(2023年) | ||||||||||||||||||||||||
| 2023-02-20 点击数: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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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认真贯彻落实《关于实施全环境立德树人加强和改进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的意见》(鲁教组发〔2022〕1号),选树德行优良、表现优异、全面发展的学生榜样,发挥示范引领作用,按照《山东省高中阶段学校学生和班级省级评优管理办法》相关规定和《山东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22学年高中阶段学校学生和班级省级评优工作的通知》要求,现就2022学年初中学校学生和班级省市级评优工作有关事项结合学校实际,特制订临沭县石门镇石门初级中学关于评选市级三好学生和市级优秀学生干部的实施方案。 一、市级三好学生 1.思想品德好。热爱祖国,热爱人民,热爱中国共产党,具有正确的理想信念、价值取向,富有社会责任感,遵守法律法规和社会公德,积极参加劳动和社会实践活动,尊敬师长,团结同学,积极践行《中小学生守则(2015年修订)》和《中学生日常行为规范(修订)》,有良好的文明行为习惯,在同学中能起到模范作用。 2.学习好。学习目的明确,学习态度端正,学习能力突出,学习成绩优秀。较好掌握各门功课的基础知识、基本技能,选修课程较多,有较强的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各科学业水平考试成绩均达到B级(含)以上。 3.身体好。坚持锻炼身体,积极参加校内外文体活动,有良好的生活卫生习惯和心理素质,身体健康,体育课成绩优秀,体育运动项目成绩突出。 4.市级三好学生评选范围为我校二、三年级在籍学生,学籍注册并在推荐学校实际就读连续2个学期以上(学籍在2020年12月1日前转入)。 二、市级优秀学生干部 1.热爱祖国,热爱人民,热爱中国共产党,具有正确的理想信念、价值取向,富有社会责任感,遵守法律法规和社会公德,尊敬师长,团结同学,积极践行《中小学生守则(2015年修订)》和《中学生日常行为规范(修订)》。 2.学习能力突出,学习成绩优秀。积极参加各类实践和志愿活动,坚持锻炼身体,积极参加文体活动。 3.有较强的集体主义观念和组织工作能力,积极组织开展班团队活动,具有突出领导组织事迹。热心为同学服务,在各方面能起到表率作用,在同学中有较高的威信。 4.市级优秀学生干部评选范围为全校二、三年级在籍学生,在推荐学校任班委以上职务不少于3个学期(含本学期),任职期间表现突出。 三、成立班级评选小组(共7人) 组长:刘瑞秀 成员:邵光远、陈令光、王曼芬(学生)、刘成(学生)、王广华(家长代表)、李希山(家长代表) 四、成立学校评选推荐委员会 组长:戴林 成员:伏利华、付贞、王伟、王元升、何桂萍(学生)、陈世双(学生)、陈延飞(家长代表)、朱骏夫(家长代表) 五、评选程序 1、班级根据候选人的情况组织参选人采用无记名投票的方式进行投票,当场唱票并公布投票结果,得票最多者上报学校评选推荐委员会。 2、学校评选推荐委员会召开评选会议,对班级评选小组提出的人选进行评选审核,根据班级评选小组推荐的候选人情况进行材料审阅、讨论,并进行投票表决,按得票多少排序,得票最多者即为临沂市优秀学生人选。 4、评选结果在校公示栏和学生所在班进行公示(公示期不少于3天),公示无异议者上报县教育体育局,公示有问题经查实者由下一名递补。 六、要求 1、要公开评选,严格程序,保证评选的广泛性和公开性。 2、要强化外部监督,做到公开公正、阳光透明。 临沭县石门镇石门初级中学 2023年2月20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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