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临沭县红石湖实验学校2025年秋季学期贫困生资助政策 | ||||||||||||||||||||||||
| 2025-09-29 点击数: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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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困难儿童资助政策的内容是什么? 政府资助:对中小学在校家庭经济困难儿童,特别是建档立卡家庭儿童、低保家庭儿童、特困救助供养儿童、孤儿和残疾儿童进行的资助。 二、资助对象: 建档立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 非建档立卡孤儿(含重点困境儿童)非建档立卡家庭经济困难残疾学生非建档立卡低保家庭学生 非建档立卡特困救助供养学生 小学阶段享受政策: 项目名称: 非寄宿生生活补助 资助对象: 全日制正式学籍的家庭经济困难在校生 资助标准: 小学生年625元,初中生每年750元,分春秋两次平均发放。 办理流程:由学生填写申请表,经学校评审,公示,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审核后予以资助。 三、资助流程:“三级评审”“两级公示” 贫困学生认定需经过三级评审,方可资助。 “三级评审”:(一)班级评审(二)年级评审(三)校级评审 (一)班级评审 1、家长报名填写认定申请表、承诺书。 2、班主任及辅导员指导填写评审表和认定量化表。 3、申请人准备家庭贫困证明材料、申请表、户口本复印件等。 4、班级评审小组根据调查情况筛选出符合条件的学生。符合条件的学生根据困难程度分成三档。 5、结果公示。 (二)年级评审 班级将评定结果上交年级后,由年级组根据调查材料进行进一步的筛选、监督、进行年级评定。 (三)校级评审 各年级将评定结果汇总到学校,经学校后台大数据比对进行评审、公示,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审核后予以资助。 贫困学生认定结果公示: “两级公示”:(一)年级公示(二)校级公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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