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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沭县红石湖实验学校2025年秋季学期贫困生资助政策
2025-09-29    点击数:  
 索引号  lsxhshsyxx/2025-0000028  公开目录  公开目录
 发布机构  临沭县红石湖实验学校  发布日期  2025-09-29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文号 
 标题  临沭县红石湖实验学校2025年秋季学期贫困生资助政策
索引号: lsxhshsyxx/2025-0000028
发布机构: 临沭县红石湖实验学校
公开目录: 学生资助
发布日期: 2025-09-29

一、困难儿童资助政策的内容是什么?

政府资助:对中小学在校家庭经济困难儿童,特别是建档立卡家庭儿童、低保家庭儿童、特困救助供养儿童、孤儿和残疾儿童进行的资助。

二、资助对象:

建档立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

非建档立卡孤儿(含重点困境儿童)非建档立卡家庭经济困难残疾学生非建档立卡低保家庭学生

非建档立卡特困救助供养学生

小学阶段享受政策:

项目名称: 非寄宿生生活补助

资助对象: 全日制正式学籍的家庭经济困难在校生

资助标准: 小学生年625元,初中生每年750元,分春秋两次平均发放。

办理流程:由学生填写申请表,经学校评审,公示,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审核后予以资助。

三、资助流程:“三级评审”“两级公示”

贫困学生认定需经过三级评审,方可资助。

“三级评审”:(一)班级评审(二)年级评审(三)校级评审

(一)班级评审

1、家长报名填写认定申请表、承诺书。

2、班主任及辅导员指导填写评审表和认定量化表。

3、申请人准备家庭贫困证明材料、申请表、户口本复印件等。

4、班级评审小组根据调查情况筛选出符合条件的学生。符合条件的学生根据困难程度分成三档。

5、结果公示。

(二)年级评审

班级将评定结果上交年级后,由年级组根据调查材料进行进一步的筛选、监督、进行年级评定。

(三)校级评审

各年级将评定结果汇总到学校,经学校后台大数据比对进行评审、公示,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审核后予以资助。


贫困学生认定结果公示:

“两级公示”:(一)年级公示(二)校级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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