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临沭县中山路小学学生资助政策 | ||||||||||||||||||||||||
| 2026-01-20 点击数: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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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国家资助政策和教育工作要求,为确保国家助学金政策落实到位,现将临沭县中山路小学学生资助政策通知如下: 一、加强领导,确保国家资助政策落实到位 学校学生资助工作小组,要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切实担负起落实学生资助工作的主体责任,加强国家资助政策宣传,精准认定资助对象,规范学生资助档案建设,确保国家资助政策落实到位。 二、加强宣传工作,确保资助政策知晓率达到100%。 学校要组织学生及家长认真学习国家资助政策,通过家长会、主题班会等有效形式,将国家资助政策项目、受助条件、资助标准等宣传到位,确保每一名学生及家长知晓国家资助政策。 (一)资助项目 义务教育阶段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生活费补助政策、义务教育阶段非寄宿学生助学金政策. (二)资助对象 国家资助政策资助具有正式注册学籍的在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包括: 1.经全国防返贫监测信息系统监测的脱贫户、脱贫不稳定户子女; 2.经民政部门确认的低保家庭(有家庭成员是低保对象)学生; 3.经民政部门确认的特困供养学生; 4.经民政部门确认的孤儿和事实无人抚养儿童; 5.经退役军人事务部门确认的烈士子女; 6.经残联部门确认的残疾学生; 7.其他家庭经济困难学生。主要包括全国防返贫监测信 息系统监测的边缘易致贫户、突发严重困难户子女,享受国 家定期抚恤补助的优抚对象子女,家庭经济困难残疾人子女,因家庭遭受重大自然灾害(疫情)造成重大损失、因家庭成员遭受重大疾病或意外伤害、因家庭发生重大变故等情况影响其子女入学就读及其他需要资助的低收入家庭经济困难学生。 三、国家助学金、资助对象认定工作流程 认定资助对象必须坚持以下程序: 1、调查摸底。通过教师家访等途径全面了解和收集学生的家庭经济情况,按类别、分层次进行汇总,形成贫困生信息库:对学生家庭状况进行跟踪监控,准确掌握学生家庭动态。 2、学生申请。每学年开学初,学校组织学生填写资助申请表,资助申请表学校存档。 3、评审。学校组织领导小组根据资助条件和上级下达的资助名额,对申请资助的学生进行逐一审选,初步拟定资助对象,评审小组名单上墙公布,并存档备查。 4、公示。对通过评审初步拟定的资助对象进行为5个工作日的适当形式的公示。公示期内若有异议及时进行调查核实和调整。 5、上报审批。学校将公示无异议后的名单上报县资助科。 6、发放资助资金。 四、加强资助宣传和教育工作 宣传好资助政策。学校对资助条件、资助标准、资助名额、评定程序、资金来源等相关内容进行广泛宣传,让学生、家长和社会全面了解政策,实行阳光操作,接受社会监督。 学校在开展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工作中,通过举行助学金发放仪式、发表受助感想、主题作文比赛等形式,对学生进行感恩教育和励志教育,促进学生形成自强自立、回馈社会的良好道德品质。 五、健全学生资助工作管理制度,规范资助行为 1、建立和完善具体的工作制度或实施细则。制订学生资助工作制度;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评审制度;学生资助资金发放管理制度;资助工作人员岗位职责。 2、落实资助对象动态管理机制。每学年组织一次申请,每学年评定一次资助对象。学对受资助后生活铺张浪费、或严重违反校纪校规受到处分的,取消受助资格。 3、规范资助资金发放管理。学校在收到专款后立即将资金落实到学生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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