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临沭第一中学2024年生资助实施方案 | ||||||||||||||||||||||||
| 2024-03-01 点击数: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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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了认真做好我校助学金助学金评审发放工作,根据有关文件精神,结合学校实际,特制定我校学生资助管理(包含国家助学金、国家免学杂费、学校及社会资助项目等)办法。 一、学校成立学生助学金资助管理工作组织机构及职责 1、临沭一中学生资助管理工作领导小组 组长:段广强 副组长:武传国 朱卫 陈怡然 胡文涛 王丁利 成员:马勤勤 张军华 高峰 荣又 伟李宝峰 郝学利 刘峰 郇昌飞 2、临沭一中学生资助管理评审小组。 学校根据工作需要和文件精神,成立三个评审小组,每组第一名成员为该评审组组长。 (1)高一年级评审小组成员:高峰 荣又伟高一各班班主任 (2)高二年级评审小组成员:李宝峰 郝学利高二各班班主任 (3)高三年级评审小组成员:刘峰 郇昌飞高三各班班主任 3、临沭一中学生资助管理工作领导小组工作职责 (1)领导小组组织学习有关文件精神,做好宣传工作。 (2)研究制定《临沭一中助学金评审发放实施方案》 (3)组织实施助学金评审工作。 (4)评审小组在学校领导小组的领导和安排下,开展评审工作。对本年级申请资助的学生提供的申报材料、相关证明证件进行审核,依据认定条件及有关要求,研究确定本组初审上报名单。 (5)领导小组对各组确定的初审上报名单进行审定,按程序进行公示。无异议后,确定上报。 二、学生资助金申请助认定条件及要求: (一)申请学生助学金资助的学生应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1、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2、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学校各项规章制度; 3、诚实守信,品德优良; 4、勤奋学习,积极上进; 5、家庭经济困难,生活俭朴。 (二)申请助学金资助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应具备以下条件之一(应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 1、农村、城镇低保户家庭学生; 2、孤儿、烈士及残疾人家庭学生; 3、遭受天灾人祸、造成重大损失,无力负担学费的学生; 4、家庭直系成员患有重大疾病的家庭困难学生; 5、无稳定收入的单亲家庭经济困难学生; 6、农村计划生育独生子女和双女户家庭学生; 7、其他家庭经济特别困难的学生。 (三)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学生,不能获评助学金 ①在校期间,违法、违反校纪、校规;被学校给予纪律处分的。②家庭经济困难,但本人生活不俭朴,有奢侈浪费现象的。③申请助学金时,不诚实、弄虚作假,伪造证明材料、证件。⑥学习不求上进,学习态度不端正,不尊重老师,不服从管理的。 三、临沭一中学生资助管理工作程序及工作要求 1、工作程序 (1)各班在班主任的组织下,学习宣传有关政策,根据评审认定条件,由各班同学自己申请。成立班级评审小组,对本班提出申请的学生进行初评。 (2)班主任收集学生申请、相关证件,初步审核并提出审核意见。 (3)班主任将收集材料、证件交到年级组长处。 (4)各年级组评审小组组长负责召开本组评审会议,研究确定初审人选。 (5)各组将初审学生名单、相关材料,上报学校政教处。 (6)学校领导小组召开会议审核各年级组上报学生名单,确定人选,进行公示。 (7)按要求做好资助学生档案。 2、工作要求 (1)要高度重视。学校每年从事业收入中计提5%经费用于校内资助,对于助学金的发放,是学校从制度上基本解决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就学问题的惠民政策。 (2)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 (3)认真执行有关政策,严格按照认定条件进行评审。 (4)严禁徇私舞弊、弄虚作假,工作中不作为或乱作为,严禁评审中吃、拿、卡、要等不正之风。 (5)各评审小组实行组长负责制、问责制,确保评定工作顺利进行。 (6)监督举报电话:6287826 四、未尽事宜,由校长办公会研究决定。 临沭第一中学 2024年3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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