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临沭县青云镇青云初级中学学生资助申请指南 | ||||||||||||||||||||||||
| 2024-08-07 点击数: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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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沭县青云镇青云初级中学学生资助申请指南 一、个人申请 在认定标准范围之内的学生,直接提交《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 申请表》、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申请委托授权书,如有民政部门出 具的其他家庭经济困难情况的证明材料(包括伤残证明、特困证明、抚恤对象等)可一同提交所在班级班主任,以证明其家庭经济状况;超过认定标准且因突发事件、大病等特殊情况需要资助的学生,除提 交以上材料外,还要提交相关证明材料。 二、班级评议 1.各班评议小组负责本班民主评议工作。 2.班主任对学生所提供证明材料是否真实有效,是否符合申请条件进行初步审核。 3.班主任根据学生提交的申请表、调查表及相关证明材料,以学生家庭人均收入为基础,对照学校确定的困难等级和标准,结合学生日常消费行为,确定本班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名单,报学校审核认定小组审核。 4.学校通过全国资助平台、省资助平台对全校学生信息认真核实、比对,做到应保必保,不漏下一个学生。 三、学校审核认定 对于评议小组提供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名单,按照公开、公平、 公正的原则对学生提交的资助申请进行认真审核。应适当采取家访、 电话询问、观察学生日常情况等方式对学生的家庭经济情况进行认真 核实。还应对学生提交的申请表及相关证件进行重点审核。 四、学生资助领导小组审核 1.学生资助领导小组对各班上报的推荐名单及相关材料进行认真审核后,在学校范围内予以公示五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后,将各班申请认定困难学生信息报临沭县教育和体育局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审核。 2.师生如有异议,可通过书面形式向学生资助领导小组反映情况, 领导小组将进一步进行调查核实,并在接到异议后三个工作日内予以 答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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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青云初级中学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申请指南.doc】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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