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访问临沭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
简体 繁体
智能问答 无障碍浏览 长者模式 数据开放平台
当前位置: 首页>>公开>>教育领域>>普通中小学>>学生管理>>学生资助>>正文
临沭县红石湖实验学校2024年学生资助方案
2024-08-03    点击数:  
 索引号  lsxhshsyxx/2024-0000052  公开目录  公开目录
 发布机构  临沭县红石湖实验学校  发布日期  2024-08-03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文号 
 标题  临沭县红石湖实验学校2024年学生资助方案
索引号: lsxhshsyxx/2024-0000052
发布机构: 临沭县红石湖实验学校
公开目录: 学生资助
发布日期: 2024-08-03


为了落实好市教育局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和教育基金会学生资助工作的各项任务,确保我校学生资助工作有计划有步骤的顺利开展,特制定本计划。

一、基本情况 

我们将严格按照上级安排的工作要求开展“资助”工作,力争让贫困生享受到政府好政策的惠顾。 

二、主要措施 

(一)切实加强领导,建立健全工作机构 

开学初我校成立由校长为组长,中层领导和班主任为组员的“资助”工作领导小组、受助资格评审认定小组和全国学生资助信息管理系统领导小组。建立健全相应的规章制度,为“资助”工作提供组织保证。班主任做好家访,了解学生家庭情况,上报德育处建好贫困学生数据库,确保资助信息准确。

(二)组织全校教师学习资助政策,规范资助工作的程序

明确我校“资助”的目标任务、贫困生的界定标准,资助标准和实施范围。结合我校实际,制定小学教育阶段贫困家庭学生“资助”工作计划,宣传方案,并确定工作安排。 

加强资助政策宣传做好资助典型教育

一是宣传好资助政策。学校对资助条件、资助标准、资助名额、评定程序、资金来源等相关内容进行多种形式的广泛宣传,让学生、家长和社会全面了解政策,实行阳光操作,接受社会监督。

二是宣传好资助典型。对社会团体、爱心人士的助学善举进行充分的宣传报道,对学校开展资助工作的好做法进行及时的总结推广,营造捐资助学的和谐氛围,促进学生资助工作健康发展。学校在开展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工作中,通过举行助学金发放仪式、发表受助感想、主题作文比赛、向捐助人寄送感谢信等形式,对学生进行感恩教育和励志教育,促进学生形成自强自立、回馈社会的良好道德品质。

规范资助对象认定工作,保证资助公平公正

认定资助对象必须坚持以下程序:

1、调查摸底。通过教师家访等途径全面了解和收集学生的家庭经济情况,班主任和辅导员按类别、分层次进行汇总,形成贫困生信息库;对学生家庭状况进行跟踪监控,准确掌握学生家庭动态。

2、学生申请。每学年开学一个月内,学校组织学生填写资助申请表,申请表须加盖村委会公章,学年中途若有调整也必须申请。资助申请表学校存档。

3、评审。学校组织专班根据资助条件和上级下达的资助名额,班主任根据学校统一安排,实行三级评审制度,评审小组名单上墙公布,并存档备查。

班主任对本班提出申请的学生材料进行审查核实,并逐个走访了解学生提供材料的真实性,对申请资助的学生进行逐一审选,初步拟定资助对象,形成班级评审学生名单;年级评审小组汇总各班级信息形成年级评审学生名单;校级评审小组最终确认全校资助学生名单。

4、公示。对通过评审初步拟定的资助对象进行为期不少于5个工作日的公示,分为班级公示和学校公示。公示期内若有异议及时进行调查核实和调整资助工作领导小组应在接到异议材料的3个工作日内予以答复。

5、上报审批。学校将公示无异议后的名单上报中心学校。

6、发放资助资金。学校在收到专款后立即将资金落实到学生手中。

健全学生资助工作管理制度,规范资助行为

1、建立和完善具体的工作制度或实施细则。制订学生资助工作制度;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评审制度;资助工作人员岗位职责。

2、落实资助对象动态管理机制。每学年组织一次申请,每学年评定一次资助对象。学年中途资助对象转出县外的,学校按程序评选新的资助对象替换。对受资助后生活铺张浪费、或严重违反校纪校规受到处分的,取消受助资格。

3、规范资助资金发放管理。对已经审定的免费对象,学校应在开学时免收学费,对入学收费后审定的免费对象,学校要在收到专款后如数退还给学生;寄宿生生活补助资金,采取现金或饭卡充值的方式发放。对因学生异动等原因形成的结余资金,学校要如实上报。


  
关闭窗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