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临沭县玉山镇玉山初级中学救助贫困生制度(2021年) | ||||||||||||||||||||||||
| 2021-02-05 点击数: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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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在一片蓝天下生活,有的孩子充分享受着家庭的温暖和学习生活的甜美,有的孩子却因家庭困难而为生活焦虑,面临失学的危险,急需救助。为了让每一个学生享受到童年的欢乐,让贫困生不再流泪,学校特制定贫困生救助制度如下: 一、指导思想 认真贯彻十九大精神,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和相关政策法规,积极筹集资金,采取多种形式救助贫困生完成学业,促进我校教育事业健康全面发展。 二、组织领导 玉山中学救助贫困生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李 志 副组长:刘长钦 许 伟 成 员:李锦龙 李裕欣 王通广卢丙伟 三、主要职责: 1.收集整理学校贫困生资料,做好贫困生的档案管理工作。 2.筹划贫困生救助的各项活动,积极筹集贫困生救助资金。 3.广泛联络社会各界人士的献爱心活动,积极为他们牵线搭桥,联系帮助对象,负责贫困生受资助的信息反馈。 4.负责贫困生救助资料收集和贫困生救助的相关信息的发布。 5. 负责贫困生捐助资金的发放和管理。 四、救助资金来源 ①每年社会各界的部分捐资、学校的勤工俭学收入。 ②教育局及民政部门的救济款项。 ③学校组织教职工的爱心捐助款项。 五、资金的管理 1.学校设立专门账户进行资金的管理使用。 2.资金救助标准: A类品学兼优特困生:家庭收入低,低于城市最低保障线标准,家庭出现特殊困难,在校表现突出的学生; B类贫困生:家庭收入低,达到城市最低保障线标准,在校表现好的学生; C类贫困生:家庭遇到突发事件,造成暂时困难的学生,根据情况确立标准进行救助。 3.资金的使用。资助金原则上用于受助学生在校期间的学杂费及书本费用。收支要建立明细账目。 六、受助学生的管理与信息反馈 1. 资助对象的确定: ①由学校统一印发《贫困生个人登记表》,各班于每学期开学后对待资助对象进行摸底调查,并通过一定形式接受群众监督评议后,由待资助对象填写《贫困生个人登记表》由家长签名后上报学校。 ②学校对待资助对象确定后,将《贫困生个人登记表》加盖公章,学校进行汇总后安排资助。 2.加强对受助学生的培养和管理,指导学生给捐赠者复信,让捐赠者及时了解学生的在校情况。保证受助学生学得好,确实解决学生家长后顾之忧。要建立健全受助学生的档案,及时总结宣传有关情况。 3.每学期印制《贫困生情况登记表》 玉山初级中学贫困救助评审制度 1.坚持公开、公正、公开原则。 2.贫困残疾儿童、贫困独生子女、贫困寄宿生优享受“两免一补”待遇。 3.杜绝助富裕学、助情感学、助亲属学 4.对救助对象进行集体评审,严禁暗箱操作。 5.对已确定的、符合救助条件的贫困儿童进行公示,七天无 异议再确定上报。 6.对评审过程中违纪违章者给予严重处分。 2021年2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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