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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沭县临沭街道第五小学关于推荐县级电化教育、实验教学质量奖的通知
2022-11-18    点击数:  
 索引号  lsjddwxx/2023-0000075  公开目录  公开目录
 发布机构  临沭街道第五小学  发布日期  2022-11-18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文号 
 标题  临沭县临沭街道第五小学关于推荐县级电化教育、实验教学质量奖的通知
索引号: lsjddwxx/2023-0000075
发布机构: 临沭街道第五小学
公开目录: 评先树优
发布日期: 2022-11-18

根据县教体局关于开展2021-2022学年度临沭县教学质量奖(电化教育、实验教学)评选工作的通知精神(沭教字〔2022〕27号),结合学校实际现将此次质量奖推荐工作通知如下:

一、电化教育

1.推荐人员范围:现在编在岗从事电化教育教学的教师;本学年度已获得教学成绩奖的人员不再推荐;已调离教职工不再推荐。

2.推荐条件:严格参照县局文件附件1中的第二款要求,尤其是要符合推荐条件的第二项中至少具备两项,才可推荐的要求。报名时需注明符合哪部分条件。

3.推荐办法:按照自愿报名的原则进行推荐;报名人员需根据县文件提报2021-2022学年的和电化教育有关的证书材料,学校根据职称评聘细则中的积分办法进行证件积分,积分靠前者优先,积分相同时按2021-2022学年度综合量化成绩排序,成绩高者优先。

二、实验教学成绩奖

1.参评人员范围:现在编在岗从事科学学科教学和实验室管理的教师;本学年度已获得教学成绩奖的人员不再参评;已调离教职工不再推荐。

2.推荐条件:严格参照县局文件附件2中的第二款要求的五个条件;报名时需注明符合哪部分条件。

3.推荐办法:按照自愿报名的原则进行推荐;多人报名的由学校根据2021-2022学年度综合量化成绩排序,成绩高者优先。

三、报名时间及报名表

1.凡有意申报参评者,请于11月17日上午10点前,将报名表、承诺书和有关证书交教务处李宗芳主任收,逾期视为放弃报名。注意:承诺书和证书装于一个档案袋内,将姓名、证书名称和时间及等次打印到一张A4纸上后,贴在档案袋外侧。

2.因隔离等原因,确实不能到校递送纸质材料的同志,可以将材料拍照后,联系李宗芳主任交电子版,时间要求同上。但需说明隔离情况。

3.学校将组织评审小组,审核、评议有关材料,并最终确定推荐人选。产生的人选由办公室在微信群和教学楼大厅内公示,并上报教体局。

附件:

1.报名表、承诺书

2.县评选文件 

 

临沭县临沭街道第五小学

2022年11月16日

 

报名表

姓名


申报类别


申报

条件

需根据文件要求的条件筛选后如实填写

 

承诺书

本人承诺所递交的材料真实无误,愿意承担因造假、提交材料错误等造成的一切后果。

承诺人:

 

临沭县临沭街道第五小学 

2022年11月17日

 

临沭县教育和体育局关于组织开展2021-2022学年度临沭县教学质量奖(电化教育、实验教学)评选工作的通知

各镇街中学、中心小学、中心幼儿园、县直及驻城各学校:

根据《临沂市教学质量奖评定办法(试行)》(临教科研字〔2021〕4号)和《关于组织开展2021-2022学年度临沂市教学质量奖(电化教育、实验教学)评选工作的通知》(临教函〔2022〕93号),为鼓励先进,表彰在全县电化教育和实验教学工作中做出突出成绩的教师,经研究,决定组织开展2021—2022学年度临沭县教学质量奖(电化教育、实验教学)评选工作。有关要求见附件。

各学校、幼儿园请于2022年11月21日将申报材料加盖单位公章后报送县教体局605室,同时将电子稿发邮箱lsxdjsgw@163.com。

附件:

1.临沭县教学质量奖评选规范(电化教育)

2.临沭县教学质量奖评选规范(实验教学)

 

临沭县教育和体育局

2022年11月14日

 

附件1

临沭县教学质量奖评选规范(电化教育)

一、评选范围

各镇街中学、中心小学、中心幼儿园、县直及驻城各学校、电教室电化教育工作人员,中小学电化教育专兼职教师,在中小学信息技术与学科课程整合、电化教育教学、数字创作、计算思维、科创实践等方面做出突出成绩的学科教师。

二、评选条件

(一)基本条件

1.热爱社会主义祖国,忠诚党的教育事业,在教师、学生中具有较高威信。坚持把师德师风作为第一标准,强化教师思想政治素质考察,对出现师德师风问题的教师,实行“一票否决”。

2.热爱电化教育教学工作,具备相应学段的教师资格,学历达标,具有二年以上电化教育教学管理和实践经验,模范地履行电化教育教师职责,思想先进,专业知识扎实,业务素质高,工作成绩突出。

3.评奖学年度内圆满完成教学工作及领导安排的其他工作,因私请假不得超过15天。

(二)以下条件,须至少具备两项,才可推荐。

1.本评选年度内教学成绩在本校处于领先地位,在县域内处于先进行列;

2.本评选年度内教学成绩在本校处于先进行列,积极参加国家教育科学、省电化教育馆教育技术课题研究,近一年内取得有一定价值的研究成果、予以结题者。在电化教育教学应用或理论研究方面,有论文发表或获其他电教方面奖项者(附结题证书、发表论文、获奖证书复印件);

3.本评选年度内教学成绩在本校处于先进行列,主动进行电化教育实践,积极探讨运用现代教育技术,教学方法有所创新和突破,能及时总结教学经验,近一年内在讲课比赛、信息化大赛等评选活动中获县一等奖以上者(附获奖证书复印件);

4.本评选年度内教学成绩在本校处于先进行列,在中小学数字创作、计算思维、科创实践等信息素养活动中,近一年内所指导的学生获市一等奖以上者(附获奖证书复印件)。

(三)为进一步推动数字创作、计算思维、科创实践等信息素养活动的开展,经研究决定,凡经县电化教育与实验教学研究室组织推荐,并在本评选年度内上述全国性比赛活动中所指导的学生获国家级二等奖以上的指导教师(限一名指导教师(按文件公布的第一位指导教师))将单列评选教学质量奖(限名额数量,需在2022年8月31日前获奖,每学校、幼儿园根据实际获奖情况,报送不超过1名候选人,没有的可以不报。)(附获奖证书复印件和相关证明材料、电化教育与实验教学研究室盖章同意参赛通知文本稿)。

(四)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参评。

1.有违法违纪和教学违规行为,受到查处者;

2.从事以中小学生为对象的有偿教学活动或向学生推销各种教辅资料牟利者;

3.利用工作时间从事个人经营性活动者;

4.有其他师德表现不良者。

三、评选办法

(一)评选采取各学校、幼儿园组织评选,原则上推荐1名候选人,县教体局复审的方式进行。

(二)评选要客观、公正、实事求是,充分体现鼓励先进、面向基层的原则,严守程序,严格把关,层层选拔,严格按参评条件组织实施。

(三)各学校、幼儿园要严格按照市教育局《关于规范“评先树优”工作的通知》(临教人字〔2007〕9号)要求及我县有关文件精神,按照所分配名额,在充分酝酿、民主评议的基础上向县教体局择优推荐。

(四)拟推荐参加县级评选的候选老师,应在本校公示不少于3个工作日,并附送相关获奖材料复印件(需加盖推荐学校公章)。

(五)县教体局将抽调电化教育专家组成评审组,在认真评审的基础上,结合各学校、幼儿园开展电化教育教学情况、参评成绩和管理工作开展情况确定最终获奖人选,并择优向市局推荐。

 

附件2

临沭县教学质量奖评选规范(实验教学)

临沭县实验教学质量奖是为表彰在实验教学和管理工作中成绩突出的教师、管理人员设立的奖项。评选规范依据《临沂市教学质量奖评定办法(试行)》(临教科研字〔2021〕4号)和《关于组织开展2021-2022学年度临沂市教学质量奖(电化教育、实验教学)评选工作的通知》(临教函〔2022〕93号)执行。

一、评选范围

全县普通中学物理、化学、生物及小学科学课实验教师。

二、评选条件

(一)认真执行党的教育方针,忠诚党的教育事业,热爱实验教学和实验室管理工作,对出现师德师风问题的教师,实行“一票否决”。

(二)具备相应学段的教师资格,学历达标。

(三)模范履行实验教师职责,较好的从事实验教学和实验室管理工作。教学思想先进,专业知识扎实,业务素质高,在实验室建设、教学仪器配备、管理和使用方面成绩突出。

(四)重点考察积极参加县电化教育与实验教学研究室组织的实验精品课遴选、实验优质课比赛等业务活动。积极承担县级以上实验教学课题研究,积极开展实验教学与管理的研究,在管理理论和教学方法上有所突破和创新。有专业研究论文发表或获奖。

(五)在实验教学中能把握新课改目标,重视发挥学生的主体作用,实施探究式实验教学。

三、评选办法及要求

(一)评选采取各中小学校组织评选,原则上推荐1名候选人,县教体局复审的方式进行。

(二)评选要客观、公正、实事求是,充分体现鼓励先进、面向基层的原则,严守程序,严格把关,层层选拔,严格按参评条件组织实施。

(三)各学校、幼儿园要严格按照市教育局《关于规范“评先树优”工作的通知》(临教人字〔2007〕9号)要求及我县有关文件精神,按照所分配名额,在充分酝酿、民主评议的基础上向县教体局择优推荐。

(四)拟推荐参加县级评选的候选老师,应在本校公示不少于3个工作日,并附送相关获奖材料复印件(需加盖推荐学校公章)。

(五)县教体局将抽调实验专家组成评审组,在认真评审的基础上,结合各学校教育技术装备工作和实验教学开展情况确定最终获奖人选并择优向市局推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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