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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沭县教育体育局关于评选2021-2022学年度小学教学质量奖的通知
2022-11-03    点击数:  
 索引号  lsjddwxx/2023-0000073  公开目录  公开目录
 发布机构  临沭街道第五小学  发布日期  2022-11-03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文号 
 标题  临沭县教育体育局关于评选2021-2022学年度小学教学质量奖的通知
索引号: lsjddwxx/2023-0000073
发布机构: 临沭街道第五小学
公开目录: 评先树优
发布日期: 2022-11-03

各镇街中心小学、县直各小学、各民办学校:

为调动广大教干教师的教学积极性,树立教学中心意识,全面提高教育教学质量,根据《临沂市教学质量奖评定办法(试行)》(临教科研字〔2021〕4 号),经研究,定于近期进行2021—2022学年度教学质量奖的评选工作。现将评选程序和标准下发给你们,请各单位依据评选标准,认真组织评选。评选出候选人后,不分学科按成绩从高到低排序,并填写《临沭县教学质量奖推荐人选登记表》,于11月8日下午3:00前报县教育科学研究和发展中心小学教研室,同时将上报结果公示。县教体局将参照排序,查阅有关业务档案,确定市、县教学质量奖人选。

希望各单位严格操作程序,按照公正、公开、公平的原则进行评选。严禁违反操作程序,弄虚作假,营私舞弊。对于不按标准、违反程序、弄虚作假者,县教育体育局将进行查处,并取消相关人员的参评资格。

举报电话: 2132611 13792984127

附件:

1.临沭县教学质量奖评选标准

2.临沭县教学质量奖评选操作表

3.临沭县教学质量奖评选程序

4.临沭县教学质量奖推荐名额分配表

5.临沭县教学质量奖推荐人选登记表

 

临沭县教育体育局

2022年11月1日

 

附件1:

临沭县教学质量奖评选标准

临沭县教学质量奖是为表彰教学成绩突出的教师或教学管理人员而设立的奖项。受奖者必须为在职在岗教师或教学管理人员,并同时具备下列条件:

一、热爱社会主义祖国,坚持党的基本路线,认真执行党的教育方针,忠诚党的教育事业,模范地履行教师职责,师德高尚,在教师、学生中具有较高威信。

二、评奖年度圆满完成教学工作及领导安排的其他工作,因私请假不超过20天。

三、教学扎实认真,成绩突出,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教学成绩在本单位本学科处于领先地位(位居前30%以内)。

2.教学成绩在本单位本学科处于先进行列(位居前50%以内),本学年参加县级以上优质课评比获一等奖(镇街可放宽至二等奖,具体标准由镇街中心小学拟定)。

3.教学成绩在本单位本学科处于先进行列(位居前50%以内),参加教科研实验,获县级以上优秀成果一等奖并有较高的推广价值。

4.教学成绩在本单位本学科处于先进行列(位居前50%以内),指导学生参加教育部门组织的各种竞赛成绩优异。

5.教学管理人员中所分管教学工作在县内处于领先地位,或指导青年教师获县级优质课评比一等奖以上(镇街可放宽至二等奖)。

6.在教学领域做出其他突出贡献。

四、本年度无违法违纪行为。

附件2:

临沭县教学质量奖评选操作表

评价项目

权重

评分标准

师德修养

10分

遵守《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所有校内教师赋分差距控制在1分以内。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取消参评资格:体罚或变相体罚学生;歧视后进生或贫困生;从事第二职业、举办辅导班等。

备课

5分

按要求认真备课,积极参加集体备课;二次备课扎实、针对性强,所有校内教师赋分差距控制在1分以内。多次不参加集体备课的不得参加教学质量奖评选。

课堂教学

10分

依据教研室《课堂评价标准》评价,所有校内教师赋分差距控制在2分以内。

作业布批及课外学习辅导

5分

根据教研室关于作业的相关要求评价,所有校内教师赋分差距控制在1分以内。

教师评教

5分

教师按优秀、合格、不合格三个等级投票评教,统计评教结果最高为5分,其他教师以最高为标准折算计分,差距控制在1分以内。

教干评教

5分

同上。

教学成绩

50分

按所在单位所有教师教学成绩折算赋分,成绩最高者赋满分,最低者赋30分,其他教师按成绩折算赋分。

教研成果

10分

按本学年度(2021年9月1日至2022年8月31日)参加教研室组织的各种教研活动的证书赋分,校内所有教师排序赋分,赋分差距控制在5分以内。

附件3:

临沭县教学质量奖评选程序

1.公示教学质量奖评选通知及附件(镇街公示到完小),做好宣传,切实让每一位教师都了解评选的内容和标准。教师按标准自愿申报。

2.依据通知标准制定切实可行的评选方案和操作办法,并成立评选小组,评选小组要由包括教师在内的各个层面的人员组成。

3.认真组织教师评教、教干评教活动。

4.根据积分确定县级教学质量奖推荐名单,任课教干(镇街包括中心完小校长、副校长、完小校长等以上教干;驻城小学包括校长、副校长,教务主任、副主任等)和镇街教研员所占比例应控制在25%以内(在上报表格备注栏注明“教干”字样)。上报推荐教师的评选成绩需本单位80%以上的教师签名存档,并公示3天(镇街评选结果公示到完小)。

5.将被推荐人按积分由高到低(不分学科)以附件5的样式(电子表格文档,横向纸张,单元格不得合并)于11月8日下午3点前报县教科研中心小学教研室(反面须有所有参选教师签名)。电子稿发送至电子邮箱:409556348@qq.com,同时交盖有镇街中心校或驻城学校公章的2021—2022学年度两个学期的所有参评教师的详细积分一览表(反面须有所有参选教师签名)。

6.县教科研中心小学教研室将组成评委确定县级教学质量奖名单,并推选市级教学质量奖候选人。

7.所有分配名额落实后,一律参加本单位教师的排名。不按规定排名的,自动取消评选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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