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关于评选临沭县教学新秀的通知 | ||||||||||||||||||||||||
| 2022-12-03 点击数: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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沭教研字〔2022〕2 号
各镇街中学、中心小学、中心幼儿园,县直各学校,各民办学校:
为加强师资队伍建设,激励广大青年教师虚心学习、刻苦钻研、大胆改革、争创一流、不断提高教学水平和教育质量,经研究,决定开展临沭县教学新秀评选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范围
全县普通中小学、中等职业学校、特殊教育学校、幼儿园和教科研部门等教育机构中从事教育教学教研工作具备相应条件的现任教师,均可参加临沭县教学新秀评选。学校教学管理人员可以参加评选,要求自2019年秋季以来每周兼课达到4节以上(含4节)。
二、评选条件
参评教学新秀需同时具备下列条件:
1.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党的教育方针,忠诚党的教育事业,坚持立德树人,以“四有”好教师为标准,模范履行教师职责,在教师、学生中具有较高威信。
2.具备相应学段的教师资格,学历达标(中等职业学校中技能性强的专业教师和实习指导教师,学历要求可适当放宽)。
3.年龄不超过35周岁(1987年9月1日后出生),具有实际任课3年以上的教学实践经验(2019年9月1日前参加教育教学工作),具备本学段教师资格,学历达标,现从事教育教学工作。
4.教学思想先进,专业知识扎实,教学成绩突出。近3年任教班级教学成绩处于学校领先地位。
5.业务素质高,工作成绩突出。近5年至少取得下列1项成绩(证件材料有效期限为2017年9月至2022年8月):
(1)获得县级及以上教学质量奖;
(2)获得县级及以上教学成果奖;
(3)执教县级及以上公开示范课,或获得县级及以上课堂教学评比(技能大赛)二等奖以上;
(4)县级及以上教科研成果奖二等奖以上、县级及以上社科成果奖(自然科学奖)二等奖以上(以上各奖项的前两位作者);
(5)作为第一作者在省级以上学术刊物发表具有较高价值的教育教学论文,或获市级及以上课程资源评比二等奖以上(只限逐级评选推荐、严格限额申报的获奖课程资源);
(6)在县级及以上教学研讨会上作专题报告或典型发言。
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参评:
1.有违法违纪和教学违规行为,受到查处者;
2.从事以学生为对象的有偿教学活动或向学生推销各种教辅资料谋利者;
3.在参评过程中弄虚作假者;
4.有其他师德表现不良者。
三、评选程序
1.县教学新秀必须在个人申报的基础上,通过学校、县教育和体育局逐级评选产生,任何一级都不得采取指定的方式。评选推荐人选须公示5天,接受群众广泛监督。
2.各单位于2022年12月2日前将申报人员材料及《临沭县教学新秀申报人员汇总表》,报县教育和体育局教科研中心对应科室。
3.县教育和体育局将于12月上旬组织评选。
四、上报材料及要求
县教学新秀申报人员需提交以下材料:
1.《临沭县教学新秀申报表》纸质稿一式2份。
2.能体现本人教育、教学、教研、科研的水平和成绩的获奖证书或论文论著4件以内(复印件一份,须由学校盖章)。
3.毕业证书、教师资格证书(复印件一份,须由学校盖章)。
五、组织领导
县教育和体育局成立临沭县教学新秀评选工作领导小组和评审委员会,专门负责评审领导工作,办公室设在县教育科学研究中心。
各单位要高度重视中小学教学新秀评选工作,严格按照评审的程序和规定,坚持公开、公正、公平的原则,切实把这项工作做实做好,推动我县教师队伍建设和教育教学工作再上新台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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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22.11.29新秀文件(沭教研字 号)-临沭.doc】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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