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关于组织2023上报省级课题结项工作的通知 | ||||||||||||||||||||||||
| 2023-12-05 点击数: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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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县区教育(体)局教科室、局直属各学校: 根据市教科院工作计划,经研究,市规划办将组织2023年下半年省级课题的鉴定初审工作,现就做好课题结项工作通知如下。
1.电子材料报送时间:仔细阅读相关课题鉴定要求,请以县区为单位于12月12日前将省教育科学规划、专项课题和省教学研究课题结题材料和汇总表发送到指定邮箱。 2.纸质材料报送时间:经市规划办反馈后打印纸质材料,按照课题类别汇总后统一报送(材料装入档案袋内,注明“教育科学规划”“教育科学规划***专项”“教育教学研究”字样,详细写明课题名称、课题编号、课题负责人姓名、工作单位),于12月27日之前将纸质材料(一式两份)、加盖公章的“结题汇总表”(1份)报市教科院1309室。 3.其中结项课题至少提交一份与课题研究相关的《教科研成果专报》(要求及标准格式见附件),在研课题可自愿提交《教科研成果专报》稿件。 4.山东省教育科学规划、山东教育科学规划专项课题(含结题材料、教科研成果专报)电子材料和汇总表发送至邮箱:daihui613@163.com。山东省教育教学研究课题(含结题材料、教科研成果专报)电子材料和汇总表发送至邮箱:lysktgl@126.com。 5.所有超过研究期限、未办理延期申请的课题,以及已经提交延期申请且到期未结题的,均将予以撤项。请相关单位填写撤项项目统计表,并加盖公章,电子版材料一并发至指定邮箱。 附件:山东省教育科学研究院关于开展课题结项工作的通知 临沂市教育科学研究院 2023年11月28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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