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关于对写字、阅读、口头表达三项重点工作进行落实的规定 | ||||||||||||||||||||||||
| 2023-02-13 点击数: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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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加强我镇小学生基础素养的培养,根据县教体局《抓住重点强力推进努力实现全县小学教育优质均衡发展》的通知要求,结合我镇小学教育实际情况,经中心小学研究决定,对于本学期三大重点工作(写字、阅读、口头表达)的具体落实要求规范如下: 1.午间课前写字时间设置为20分钟,写字课必须有教师指导,如一次练字,一次批改,一次反馈。建议练字课指导教师的安排为语文3节、英语1节、数学1节,各学校可根据学校实际情况进行微调。为提升我镇小学写字水平,在加大督导写字课执行情况的基础上,期末测试将增加5分写字分。写字课时为每节0.5课时,纳入教师工作量。 2.阅读课继续执行“5+X+2”模式,即每天早晨学生入室即晨读;图书下架开放式阅读;每周固定两节阅读指导课,分别为周三下午第三节课、周五课后服务时间,严禁占用。 3.每天晨读时间必须进行朗读,值班教师必须明确晨读提纲及晨读要求,严禁讲授新课。 4.各学科上课前3分钟设置口头表达练习,语文可设置朗诵、背诵、演讲、讲故事、速读、速记等内容,数学可设置口算、速算、小讲师等内容,英语可设置口语交际、情景剧表演、朗诵、英文歌曲演唱等内容,教师提前安排每天展示的学生及展示的内容,并且在每节课时备课上方空白处写明本节课口头表达练习的内容安排,要增加学生的受众面,严禁只安排个别优秀学生进行重复展示和训练。 5.各单位严格落实查课制度,学校一把手要亲自参与查课,教研室将不定期进行抽查,对于没有按照规定内容上课的教师,给予相应纪律处分,情节严重将取消评先树优资格,县教研室也将对此项工作进行督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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