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临沭县青云镇青云初级中学教辅材料管理制度 | ||||||||||||||||||||||||
| 2023-04-10 点击数: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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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规范教辅材料管理使用,切实减轻学生课业负担和家长经济负担,树立教师良好形象,进而规范办学行为,特制订本制度。 1.不以开展教学改革、专题教育或校本课程等名义强制学生购买任何图书、读本、各种“教材”。 2.不强制要求学生购买任何教辅材料。 3.不通过课堂讲授、布置作业、安排考试、家长委员会等方式变相强制学生购买省定目录外教辅材料。 4.不向学生推销教辅材料,不引导、诱导、暗示学生到指定的书店购买教辅材料。 5.不接纳或协助任何单位和个人进入学校宣传、推荐和推销任何教辅材料;不向家长推荐通过第三方教辅材料征订平台(包括网络商城、小程序、微信号、二维码等)向学生推销教辅材料。 6.不搞暗箱操作,坚持学校教辅材料征订和收费公开公示。 对存在上述违规行为的教师,按照《山东省对违规从事普通中小学办学行为责任道究办法》《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处分暂行规定》《中小学教师违反职业道德行为处理办法》等政策法规,给予相应处分或处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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