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临沭县第四初级中学优秀学生奖励办法 | ||||||||||||||||||||||||
| 2021-04-21 点击数: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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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更好的激发学生的学习兴趣,拓宽学生的知识,提升学生的能力,丰富学生的学习生活,根据上级教育主管部门加大优秀学生培养的指导精神,落实以名生创建名校的办学思想,学校决定制定《优秀学生奖励办法》。 在全市统一组织的地理生物学业考试中,获得两科总分100奖励300元,两科总分99奖励200元,两科总分98奖励100元。 在全县统一组织的期中期末考试中,获得全县前10名的学生设立校长励志奖,每人次奖励奖状一张,现金1000元;进入全县前100名的学生校长励志奖,每人次奖励奖状一张,现金100元;进入全县前1000名的学生设立学习标兵奖,奖励奖状一张,精美奖品一份,以上奖励不累计计算。 在全校统一组织的学科展示赛中,进入全校总成绩前10名的学生设立校长励志奖,每人次奖励奖状一张,现金100元,名次并列者同时奖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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