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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沭县第四初级中学公务卡管理细则
2022-01-01    点击数:  
 索引号  dscjzx/2023-0000084  公开目录  公开目录
 发布机构  第四初级中学  发布日期  2022-01-01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文号 
 标题  临沭县第四初级中学公务卡管理细则
索引号: dscjzx/2023-0000084
发布机构: 第四初级中学
公开目录: 教学信息
发布日期: 2022-01-01

为进一步深化国库集中支付制度改革,规范我单位财政授权支付业务,减少现金支付结算,提高支付透明度,加强财政财务监督,根据《临沭县公务卡改革实施意见》(沭政办发〔2012〕号)和《银行卡业务管理办法》(银发〔1999〕17号)、《支付结算办法》(银发〔1997〕393号)等相关规定,制定本细则。

一、公务卡的性质及其使用人

公务卡是指县直预算单位工作人员持有的,主要用于日常公务支出和财务报销业务的信用卡。公务卡的发放范围是县直预算单位在编在岗工作人员。公务卡的卡片和密码均由持卡人负责保管。公务卡遗失或损毁后的补办等事项,由持卡人自行到发卡行申请办理,并通过单位财务部门及时通知发卡行维护相关信息。

二、公务卡使用的范围

公务卡结算的范围主要是财政授权支付业务中原使用现金结算的公用经费支出,包括差旅费、会议费、招待费及授权支付范围内的其他零星购买支出等。

三、公务卡使用和日常管理

1.公务卡的信用额度,由预算单位根据银行卡管理规定和业务需要,与发卡行协商设定。每张公务卡的信用额度不超过5万元、不少于2万元。

2.公务卡主要用于日常公务支出。持卡人进行公务消费时,须取得发票和经持卡人消费签名的消费交易凭条(即银联小票)等财务报销凭证。公务卡不得用于个人消费。持卡人不允许通过公务卡提取现金

3.持卡人办理公务卡消费支出报销业务时,应当按照所在单位财务部门要求填写报销审批单,并附有关财务报销凭证及公务卡消费凭条,按照单位规定的财务报销程序办理。

4.持卡人使用公务卡消费结算的各项公务支出,必须在发卡行规定的免息还款期内,到所在单位财务部门报销。下列情况不得予以报销,发生费用由持卡人承担。

(1)报销费用与提供的报销凭证、消费交易凭条明显不符的;

(2)报销时间超过免息期后产生的罚息、滞纳金等相关费用;

(3)因个人保管不善或遗失等原因,导致公务卡被盗刷造成的支出;

(4)消费后无交易凭条(pos单)或原始发票等形成的支出;

(5)其他不符合财务管理规定和要求的。

5.确因工作需要,持卡人不能在规定的免息还款期内返回单位办理报销手续的,可由持卡人委托其所在单位相关人员向单位财务部门提供持卡人姓名、交易日期和每笔交易金额的明细信息,按照单位内部报销流程报请批准后,由单位财务部门于免息还款期之前,先行报销还款,持卡人返回单位后按财务部门规定时间补办报销手续。

6.单位财务人员登录公务卡管理系统,根据持卡人提供的卡号、交易日期、消费金额和流水号等信息,查询核对公务消费的真实性,审核确认后批准报销。

7.单位财务人员对批准报销的公务卡消费支出,按以下规定办理报销还款手续:

(1)通过公务卡管理系统,编制“还款明细表”,并以电子文档形式将“还款明细表”提交发卡行。

(2)签发财政授权支付指令,附加盖单位财务公章的“还款明细表”,通知发卡行向指定的公务卡还款。

四、实行公务卡结算方式后的现金管理

实行公务卡结算方式后,职工在公务活动中一般情况下不再使用现金结算。属于下列情况之一的,经单位领导和财务部门审核同意后,方可继续使用现金结算:

1.确需用现金发放的困难补助费、其他抚恤救济性支出;

2.确需用现金支付给单位临时聘用人员的费用;

3.确需用现金支付的培训费、劳务费等;

4.在不具备刷卡条件的商业服务网点发生的零星支出;

5.其他特殊情况确实不能使用公务卡结算的,需由本人写出原因,经分管财务领导批准同意后,连同原始发票一起报销。

实行公务卡结算方式后,原则上不再向职工办理现金借款。不具备刷卡环境的商家和服务单位又确需公务消费时,由个人先行垫付现金,而后按财务报销程序进行报销。

五、管理职责

1.财务科在公务卡管理工作中的主要职责是:

(1)与发卡行签订服务协议,在不违背信用卡管理有关规定的前提下,与发卡行明确公务卡结算的个性化服务需求。

(2)督促本单位持卡人及时办理公务卡公务消费支出的财务报销手续。协助发卡行向本单位有逾期欠款的持卡人催收欠款。

(3)根据公务卡管理办法规定,结合单位财务管理制度,制定本单位公务卡管理细则,加强财务管理,并认真做好对本单位持卡人持卡行为的监督管理工作。

(4)依托公务卡管理系统,认真审核公务卡报销事项。对于批准报销的公务卡消费支出,应当在规定时间内,通过零余额账户办理向公务卡的还款手续。

(5)在工作人员新增、调动、退休时,应及时组织办理公务卡的申领或停止使用等手续,并通知发卡行及时维护相关信息。现有工作人员涉及公务卡的相关信息变动时,应及时通知发卡行维护相关信息

(6)在收到支付凭证回单后,将消费发票、消费交易凭条及支付凭证回单等原始凭证按现行会计核算办法登记入账。

2.持卡人在公务卡管理工作中的主要职责是:

(1)妥善保管公务卡,规范使用公务卡办理公务支出的支付结算业务,并及时向所在单位财务部门申请办理报销手续。

(2)特殊情况下公务卡信用额度不能满足公务支付需要时,持卡人可通过单位财务部门提前向发卡行申请临时增加信用额度。

(3)因向供应商退货等原因导致已报销资金退回公务卡的,持卡人应及时通知单位财务部门,由单位财务部门退回零余额账户。

(4)持卡人应如实填写“公务卡申请表”,连同相关证明材料一起交本单位财务部门。

临沭县第四初级中学

2021.01.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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