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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沭县第三初级中学2026年招生工作实施方案
2026-06-30    点击数:  
 索引号  linshuxian56250807-6/2026-00010  公开目录  公开目录
 发布机构  临沭县第三初级中学  发布日期  2026-06-30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文号 
 标题  临沭县第三初级中学2026年招生工作实施方案
索引号: linshuxian56250807-6/2026-00010
发布机构: 临沭县第三初级中学
公开目录: 招生信息
发布日期: 2026-06-30

为做好2026年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入学工作,维护广大适龄儿童入学权益,提升便民服务水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山东省义务教育条例》《临沂市教育局关于印发《义务教育阳光招生专项行动(2026)实施方案》的通知》等要求,落实临沭县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入学工作会议精神,结合我校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基本原则

(一)坚持免试就近入学原则根据临沭县驻城适龄学生数量、学校分布、学校规模、交通状况、办学条件等因素,以驻城中小学原划片范围为基础,结合学校建设现状,科学调整、确定驻城中小学招生范围,按照相对就近免试原则,保障辖区内适龄儿童少年应入尽入。

(二)坚持公正公平公开原则今年全县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工作采取网上信息采集、审核、录取的方式进行。报名就读小学、初中起始年级的适龄儿童、少年,需由监护人注册及身份认证后进入“临沭县义务教育入学服务平台”填报入学报名信息。县教育和体育局和各学校将及时通过网站、微信公众号、公告栏等多种形式,向社会公布招生政策和招生信息,自觉接受社会监督,确保招生工作公正、公平、公开。

(三)坚持县级统筹、分级负责原则县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全面领导、统筹协调全县义务教育阶段招生工作,各招生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根据职责分工做好相关工作。各招生学校是招生工作的主体,校长是招生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具体负责本校招生工作。

二、时间安排

(一)平台报名时间义务教育学校初始年级2026年入学实行网上报名,监护人登录爱山东APP,搜索“义务教育招生”找到临沭县义务教育入学服务平台。初中2026级新生报名时间2026年7月24日—7月28日。(初中2025级转学学生现场报名时间:2026年7月28日8:00—11:00)

(二)学校审核时间义务教育学校审核时间为2026年7月28日—2026年7月31日。招生学校通过平台大数据对监护人填报的信息和上传的证明材料进行比对审核,对需要线下核实的进行线下核实。网上审核期间,监护人可登录报名平台查看审核结果。审核过程中,因证明材料不齐全或数据填报有错误等原因被招生学校驳回修改的,监护人可以咨询招生学校并根据学校要求重新填报报名信息。

(三)发放入学通知书时间义务教育学校发放入学通知书时间为2026年8月11日。

(四)新生报到时间义务教育学校新生报到时间具体见录取学校通知。

三、招生办法

(一)招生对象初中一年级(2026级)新生:①具有县直(驻城)公办小学六年级学籍的;②符合驻城就读条件的本(外)县域内小学毕业生(就读条件见(四)入学条件)。初中二年级(2025级)转入:符合驻城就读条件的本(外)县域内相应学籍学生(就读条件见(四)入学条件)。

(二)招生范围1.沭河西街以南,常林大街以北、中山路以西、青云山路 以东(不含华诚超市后常林北家属院、人民银行家属院)。2.光明路以西、滨海街以北,青云山路以东、常林大街以南交汇区域。 3.史丹利小区、金都小区、金堂社区、名都花园北区、名都花园南区、世纪名筑东区、倾城一品。

(三)驻城初中学生入学安排1.县域内镇街(民办)小学六年级毕业生符合到县直初中就读的,由驻城初中学校组织实施审核。2.县直及驻城小学六年级毕业生升入驻城初中,由学生毕业学校组织实施审核。3.外地、本县乡镇六年级毕业生升入驻城初中,由驻城初中学校组织实施审核。

(四)入学条件1.学生本人户口属于驻城小学招生区域的,提供户口簿信息。2.在驻城学校招生区域有房且已交付使用且持有房产证的,提供户口簿信息和房产证信息。3.有房且已交付使用并办理了房产证抵押贷款的,或者有房且已交付使用但未办理房产证的,提供户口簿信息和不动产查询信息。4.居住房屋属拆迁安置房的,提供户口簿信息和拆迁安置协议信息。5.居住房屋属小产权的,提供户口簿信息、购房协议信息、山东省临沂市农村合作经济组织统一收款收据、街道政府出具的购房证明信息。6.祖孙三代在同一户口本上,提供户口簿信息、房产证信息。或孩子父母为独生子女的,提供户口簿信息、房产证信息、孩子父母的独生子女证明信息。7.属于外省市县区户口、在临沭县区务工经商的随迁子女,在驻城学校招生范围内居住的,提供户口簿信息、父母至少一方持有临沭公安部门核发的有效期内的居住证信息;父母至少一方的劳动合同信息或工商营业执照信息;位于驻城学校招生区域内的住房租赁信息。8.烈士子女、符合条件的现役军人子女等优待群体按照上级政策提供相关材料。

备注:1.条件中的住房,指适龄儿童本人或监护人自有且已交付使用的房产。产权人为共有的,产权份额应不少于50%。房产用途(性质)须为住房,工业用房、商业用房、储藏室、车库等非住房不能作为入学房产。2.凡是用住房作为条件入学的,如学生户口与房产登记人不在同一个户口本上的,除上述材料外,还需同时提交父母结婚证或孩子的出生证明。3.第5项小产权房和第7项随迁子女的入学,以及其他入学材料不规范的情况,学校需统一组织入户调查核实。4.第7项随迁子女入学,在学校招生名额有空余的前提下可按照以上条件招生,当学校无法接收时,予以调剂。5.以下情况不作为入学条件:*商品房只签订购房合同但房子未交付使用。*购买“二手房”但未完成过户的。以上所需信息,在入学招生平台报名时,通过与相关部门数据对接,实现大数据智能匹配的,不需要上传证明,直接提交报名;需要上传证明材料的,要根据要求上传相关证明材料照片后再提交报名。

(五)报名流程监护人登录爱山东APP→进入“临沭县义务教育入学服务平台”→进入“初中一年级新生报名”→报名类型→入学信息填报→报名提交→学校审核报名信息、需要实地核实的进行实地调查→录取新生→发放《新生入学通知书》。适龄儿童少年的家庭不具备网上报名条件的,其法定监护人可在网上报名时间内前往招生学校现场提出申请,学校安排专人提供服务,指导监护人网上报名。城区学校2026年全部实现线上招生。

(六)统筹保障特殊群体入学义务教育阶段全面落实“两为主、两纳入、以居住证为主要依据”的随迁子女入学政策,有条件的地区要实现仅凭居住证入学,确保随迁子女在流入地公办学校“应入尽入”。随迁子女入学后,实行混合编班、统一管理。具有我市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学籍的毕业生均可就地报名参加初中学业水平考试,并与当地考生享受同等录取政策。要健全控辍保学动态监测机制,重点关注留守儿童、残疾儿童、孤儿、事实无人抚养儿童、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等群体,有针对性地做好入学保障和关爱帮扶。要加大乡村学校服务保障力度,充分考虑学区布局调整、覆盖半径扩大带来的影响,为学生提供必要的午餐、校车等服务。要依法依规落实烈士子女等教育优待政策,全面推行军人子女教育优待资格证明信制度。支持因地制宜完善义务教育“长幼随学”招生、转学服务举措,统筹“长随幼”“幼随长”“长幼同调至一校”等方式,切实帮助解决多孩家庭接送困难。公办学校接收符合条件的“长幼随学”转学时,可适当突破基准班额,但不得形成新的大班额。申请转学人数超过学校空余学位数量时,严格按照事先明确的规则执行。

(七)规范延缓入学申请因身体状况等原因需要延缓入学的临沭县户籍适龄儿童,其家长须于2026年8月25日—2026年8月31日期间向划片学校提交学生申请缓学的有关材料,包括:临沭县义务教育适龄儿童延缓入学申请表、户口簿、医疗机构出具的有关证明或残疾证等材料原件、复印件。经学校审验合格后,由学校统一报到县教体局教科室审批,经批准后方可延缓入学。延缓入学年限1年(应入学年度9月1日至次年8月31日),次年仍不能入学的,需要再次办理延长缓学1年申请。

四、学校招生领导小组组长:袁永副组长:王仕栋 李东华 顾帮福 刘尚华 成员:庄修龙 吴清通 苏波 孙元营 杨大锟

招生工作咨询电话:13562927082(庄修龙主任) 15266630306(杨大锟老师)咨询时间:上午9:30—11:00下午14:30—18:00

临沭县第三初级中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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