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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沭县第一初级中学2024年秋季招生工作实施方案
2024-07-27    点击数:  
 索引号  linshuxiandycjzx/2024-0000066  公开目录  公开目录
 发布机构  临沭县第一初级中学  发布日期  2024-07-27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文号 
 标题  临沭县第一初级中学2024年秋季招生工作实施方案
索引号: linshuxiandycjzx/2024-0000066
发布机构: 临沭县第一初级中学
公开目录: 招生信息
发布日期: 2024-07-27

为做好我校2024年义务教育招生入学工作,维护广大适龄儿童入学权益,提升便民服务水平,根据临沭县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入学工作会议精神,结合我校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基本原则

坚持免试就近入学原则。根据临沭县教体局划定的驻城中小学划片区域,按照相对就近免试原则,保障辖区内适龄儿童少年应入尽入。坚持公正公平公开原则。报名就读初中七年级的学生,监护人登陆爱山东APP,搜索“义务教育招生”找到临沭县义务教育入学服务平台。填报入学报名信息,接收辖区学校审核。学校将自觉接受社会监督,确保招生工作公正、公平、公开。

二、招生办法

1.招生对象

初中七年级:①具有县直(驻城)公办小学六年级学籍的;②符合驻城就读条件的本(外)县域内小学毕业生(就读条件见3.入学信息)。

2.招生区域

(1)沭河东街以南,中山路以东,常林大街以北,冠山路以西交汇区域。

(2)曹村贵和家园,东成小区。

(3)常林北家属院(手拖厂家属院),人民银行家属院。

(4)县第一初级中学和红石湖实验学校初中部共同招生区域:玖楼小区(含玖楼新区),后杨楼。

3.入学所需材料

①学生本人户口属于学校招生区域的,提供户口簿。

②在学校招生区域有房已居住且持有房产证的,提供户口簿信息和房产证信息。

③有房已居住并办理了房产证抵押贷款的,或者有房已居住但未办理房产证的,提供户口簿信息和不动产查询信息。

④居住房屋属拆迁安置房的,提供户口簿信息和拆迁安置协议信息。

⑤居住房屋属小产权的,提供户口簿信息、购房协议信息、山东省临沂市农村合作经济组织统一收款收据、街道政府出具的购房证明信息。

⑥祖孙三代共同居住、在同一户口本上,孩子父母为独生子女,且驻城无房产。如孩子父母驻城有房产,按父母房产所在区域入学。提供户口簿信息、房产证信息、孩子父母的独生子女证明信息。

⑦属于外省市县区农村户口、在临沭城区务工经商的外来务工人员子女,在驻城学校招生范围内居住的,提供户口簿信息、父母一方至少一方持有临沭公安部门核发的有效期内的居住证信息;父母一方至少一年以上的劳动合同信息或工商营业执照信息;位于驻城学校招生区域内的住房租赁信息。

⑧属于招商引资者子女入学,提供企业相关证明信息、临沭县招商局相关证明信息。

备注:①条件中的住房,指适龄儿童本人或监护人自有且已实际交房入住的房产。产权人为共有的,产权份额应不少于50%。房产用途(性质)须为住房,工业用房、商业用房、储藏室、车库等非住房不能作为入学房产。

②凡是用住房作为条件入学的,如学生户口与房产登记人不在同一个户口本上的,除上述材料外,还需同时提交父母结婚证或孩子的出生证明。

③第5项小产权房和第7项外来务工人员随迁子女的入学,以及其他入学材料不规范的情况,学校需统一组织入户调查核实。

④第7项外来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入学,在学校招生名额有空余的前提下可按照以上条件招生,当学校无法接收时,予以调剂。

⑤以下情况不作为入学条件:

*只签订购房合同但房子未交付使用或者虽交房但未入住的。

*购买“二手房”但未完成过户的。

以上所需信息,在入学招生平台报名时,通过与相关部门数据对接,实现大数据智能匹配的,不需要上传证明,直接提交报名;需要上传证明材料的,要根据要求上传相关证明材料照片后再提交报名。

4.工作流程

根据临沭县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入学工作会议精神,我校新生入学全部实行平台报名。所有适龄儿童少年报名时均需由监护人登陆爱山东APP,搜索“义务教育招生”找到临沭县义务教育入学服务平台。填报入学报名信息。需上传证明材料的要上传相关证明材料照片。

三、时间安排

(一)报名

平台报名时间

监护人登陆爱山东APP,搜索“义务教育招生”找到临沭县义务教育入学服务平台。

七年级学生报名时间2024年7月29日—2024年8月2日

学校审核时间

义务教育学校审核时间为2024年8月2日—2024年8月12日。招生学校通过平台大数据对监护人填报的信息和上传的证明材料进行比对审核,对需要线下核实的进行线下核实。网上审核期间,监护人可登录报名平台查看审核结果。审核过程中,因证明材料不齐全或数据填报有错误等原因被招生学校驳回修改的,监护人可以咨询招生学校并根据学校要求重新填报报名信息。

(二)发放入学通知书

①新生入学通知书县直小学、驻城小学毕业生的入学通知书由原毕业小学负责发放到新生。

②符合来一初就读的乡镇小学毕业生,县外小学毕业生的入学通知书由第一初级中学负责发放到新生。

(三)新生报到:七年级新生报到时间具体见录取学校通知

四、学生资助救助

(一)资助范围

城乡义务教育阶段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

(二)资助标准

寄宿生:小学每年每生1000元,初中每年每生1250元。

非寄宿生:小学每年每生500元,初中每年每生625元。

(三)办理流程

①申请:生活费补助按学年申请。每学年开学初期,向学校提交申请,填写《义务教育学生生活补助申请表》

②评审:学校应成立义务教育学生生活费补助评审小组。评审小组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结合本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情况进行评审。并提出本校当年享受生活补助初步名单,报学校学生资助工作领导小组审定。评审工作应按学年进行。每年春季学期应对转学、退学学生情况进行统计,及时调整和变更资助学生信息。

③审核:学校将评审结果录入全国学生资助管理信息系统报同级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审核。

④公示:学校应将义务教育生活费补助评审结果在校内进行不少于5个工作日的公示。

⑤发放:义务教育学生生活补助资金按学期集中发放。学校应将生活补助资金通过银行卡或社会保障卡发放给学生,将发放情况逐级报省学生资助管理机构。

五、学校招生领导小组

组长:马贵胜

副组长:伏开清金怀振 张永团 袁 林

组员:许振强 葛成文 周成杰 杨颜华 王济岭 张兆才 徐应曼

初中招生工作咨询电话:

金老师:15963482602

许老师:18854489766

徐老师:13685396358

临沭县第一初级中学

2024年7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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