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临沭县石门镇石门初级中学招生实施方案(2023年) | ||||||||||||||||||||||||
| 2023-07-01 点击数: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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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做好2023年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入学工作,维护广大适龄学生入学权益,提升便民服务水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山东省义务教育条例》、《山东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23年义务教育招生入学工作的通知》、《临沂市教育局关于做好2023年义务教育招生入学工作的通知》、《2023年临沭县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工作实施方案》等要求,结合我镇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招生范围 本着公开、公平和公正的原则,本乡镇小学毕业生免试入学。 二、招生计划 对辖区内的适龄学生进行统一摸排,统筹做好义务教育阶段户籍适龄学生、随迁子女的招生入学工作,确保本辖区适龄学生依法入学,使每一位有学习能力的适龄学生(包括残疾学生、贫困家庭学生)都能接受法定年限的义务教育。 三、组织领导 为加强领导,统一协调,顺利做好当年秋季七年级招生工作,学校成立招生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戴林 副组长:伏利华 付贞 尹梦雪 成 员:王伟 陈令光 王庆祝 陈凯 四、招生程序 坚持依法招生,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实行划片招生,免试就近入学,不举行或变相举行选拔性考试;坚持公平招生,保障适龄儿童少年平等接受义务教育;坚持生源均衡分布,促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坚持公开招生,加强过程监督和管理,做到报名时间公开、招生办法公开、招生计划公开、录取结果公开。 1、报名对象、条件:本乡镇的小学毕业生(含在外地借读的学生)。 2、登记、报名: (1)在学区内小学就读且符合条件的小学毕业生应提前登记,由毕业学校于6月25日—6月29日组织集体报名、登记、审核。 (2)户口在本乡镇且在外地读书的小学毕业生,愿意回本乡镇就读初中的予以报名登记。 (3)如有其它特殊情况可以来校咨询或电话咨询:0539-2130367。 3、分班原则: 采用随机分班,不设重点班,公平公正公开原则进行。 五、招生条件 1、坚持免试划片就近入学原则,不举办任何形式的入学或升学考试,不以各类竞赛、考级、奖励证书等作为学生入学或升学的依据。 2、根据市县教体局规定进行招生,严格控制大额班,每班最多50人,并逐步实行小班化教学。 3、加强学籍管理,当年新生注册学籍,同时采用电子学籍管理系统为学生建立电子学籍档案。 4、加大招生政策的宣传力度,采取多种形式,让家长和社会各界充分理解招生政策和招生程序,主动接受上级主管部门、学校内外和社会各界的监督,杜绝违规招生和超计划招生,确保招生工作的公平、公正。 5、牢固树立为人民服务的宗旨,耐心做好矛盾化解与维护社会稳定工作,切实解决好招生工作中出现的突出问题,确保招生工作的顺利进行。 6、严明招生纪律,强化责任追究,对招生工作过程中发生的违纪违规行为坚决查处,同时实行评优与考核“一票否决”。 六、救济措施 1.统筹保障特殊群体入学 (1)残疾儿童入学工作落实上级“零拒绝”“全覆盖”要求,积极推进融合教育,针对残疾儿童少年的类别和程度,按照“一人一案”的安置原则,与义务教育招生入学工作统一部署和要求,依法保障能够接受普通教育的适龄残疾儿童少年就近就便随班就读,学校不得拒绝接收。对不能坚持到校接受教育,但具有一定接受教育能力的适龄儿童少年,应做好送教上门工作,多种方式保障其接受义务教育。对确因身体原因需要缓学、休学的适龄残疾儿童少年,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应提出申请,报县教体局备案。各学校要认真做好辖区内残疾儿童少年摸底调查,登记评估工作,为适龄残疾儿童少年的入学做好指导服务,按照“一人一策”的原则能入尽入,确保所有残疾儿童接受教育。 (2)随迁子女入学工作健全完善以实际居住为主要依据的随迁子女义务教育入学政策,合理确定入学条件。坚持以公办学校为主安排随迁子女就学,推行混合编班、阳光分班、统一管理。不得将随迁子女集中在少数学校、班级。 (3)优抚对象子女入学工作对烈士子女、符合条件的现役军人子女、消防救援人员子女及其他各类优抚对象,按照有关规定落实教育优待政策。对符合条件的公安英烈、因公牺牲伤残公安民警子女,以及省卫生健康委备案认定的新冠肺炎疫情防控一线医务人员子女,其义务教育入学按照上级有关要求执行。对符合条件的引进高层次技能人才子女,按照《临沂市高层次人才服务绿色通道实施办法》规定,明确程序,简化流程,优先协调办理入学手续。 2.依法履行控辍保学法定职责 各学校要建立健全失学辍学儿童比对机制,做好失学辍学书面报告、联控联保和劝返复学工作。要完善义务教育入学通知书制度,在通知书中明确有关法律规定和违法追责说明,切实强化家长和适龄儿童少年的法律意识,保障适龄儿童少年接受义务教育的权利。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无正当理由未送适龄儿童少年入学接受义务教育或造成辍学,情节严重或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法律责任。确因身体健康等原因需暂缓入学的,由其法定监护人向学校、县教体局提出申请,获批准后方可缓学。各学校要开展适龄儿童少年入学摸底排查工作,对失学辍学适龄儿童少年实行实时监测、分类建档、精准施策、及时劝返,摸底排查情况于9月30日前书面报县教体局基教科。 3.规范延缓入学申请 因身体状况等原因需要延缓入学的临沭县户籍适龄儿童,其家长须于2023年8月25日—2023年8月31日期间向划片学校提交学生申请缓学的有关材料,包括:临沭县义务教育适龄儿童延缓入学申请表(附件5)、户口簿、医疗机构出具的有关证明或残疾证等材料原件、复印件。经学校审验合格后,由学校统一报到县教体局基教科审批,经批准后方可延缓入学。延缓入学年限为1年(应入学年度9月1日至次年8月31日)。次年仍不能入学的,需要再次办理延长缓学1年申请。 七、招生监督举报、咨询电话:0539—2130367 临沭县石门镇石门初级中学 2023年7月1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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