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临沭县蛟龙镇中心小学2021年招生工作实施方案 | |||||||||||||||||||||||||||||||||||||||||||||||||||||||||||||||||||||||||||||||||||||||||||||||||||||||||||||||||
| 2023-04-17 点击数: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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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做好2021年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入学工作,维护广大适龄儿童入学权益,提升便民服务水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山东省义务教育条例》《山东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21年义务教育招生入学工作的通知》《临沂市教育局关于做好2021年义务教育招生入学工作的通知》《2021年临沭县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工作实施方案》等要求,结合我镇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基本原则 (一)坚持免试就近入学原则。根据蛟龙镇小学适龄学生数量、学校分布、学校规模、交通状况、办学条件等因素,以村居位置划片范围为基础,结合学校建设现状,科学调整,按照相对就近免试原则,保障辖区内适龄儿童少年应入尽入。 (二)坚持公正公平公开原则。今年全镇小学招生工作采取网上信息采集、审核、录取的方式进行。报名就读小学的适龄儿童,需由监护人注册及身份认证后进入“临沭县义务教育入学服务平台”填报入学报名信息。 (三)坚持全镇统筹、分级负责原则。蛟龙镇中心小学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全面领导、统筹协调全镇小学招生工作,各招生学校是招生工作的主体,校长是招生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具体负责本校招生工作。 二、时间安排 (一)平台报名时间 义务教育适龄儿童少年监护人网上报名时间为2021年8 月 1日8:00—2021年 8月 13日18:00。 (二)学校审核时间 义务教育学校审核时间为2021年8 月4日—2021年 8月20日。招生学校通过平台大数据对监护人填报的信息和上传的证明材料进行比对审核,对需要实地核实的进行实地调查。网上审核期间,监护人可登录报名平台查看审核结果。审核过程中,因证明材料不齐全或数据填报有错误等原因被招生学校驳回修改的,监护人要根据学校要求上传证明材料照片或到学校现场确认。 (三)发放入学通知书时间 义务教育学校发放入学通知书时间为2021年8月 21日—2021年 8月 25日。 (四)新生报到时间 一年级新生报到时间为2021年 8月26日—8月30日。 三、招生办法 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坚持适龄儿童少年在户籍所在地就近接受义务教育的原则,小学招收片区内年满6周岁,即2015年8月31日(含)前出生,且尚未注册义务教育学籍的适龄儿童。各学校要按规定在本辖区内划片招生,要切实承担义务教育实施和管理的主体责任,积极协调社区、村街等有关部门,对辖区内适龄儿童少年人数进行全面摸底,制定详细新生入学工作方案,确保辖区内的适龄儿童少年全部按时入学。 1.招生对象 小学一年级:年满6周岁,即2015年8月31日(含)前出生,且尚未注册义务教育学籍,本人户口在蛟龙镇小学招生区域、或父母(监护人)在招生区域内购房居住的适龄儿童,身体健康,具备基本学习能力。 2. 入学信息 镇中心完小 ①学生本人户口属于蛟龙镇中心完小招生区域的,提供户口簿信息。 ②在蛟龙镇驻地有房已居住且持有房产证的,提供户口簿信息和房产证信息。 ③ 属于外省市县区农村户口、在蛟龙镇驻地务工经商的外来务工人员子女,提供户口簿信息、父母一方至少一方持有临沭公安部门核发的有效期内的居住证信息;父母一方至少一年以上的劳动合同信息或工商营业执照信息;位于镇驻地学校招生区域内的住房租赁信息。 其他完小 学生本人户口属于蛟龙镇小学招生区域的,提供户口簿信息。 3.工作流程 根据《临沂市教育局关于做好2021年义务教育招生入学工作的通知》(临教基字〔2021〕1号)文件精神,2021年临沭县义务教育学校新生入学实现“一网通办”,实行平台报名。所有适龄儿童少年报名时均需由监护人注册及身份认证后进入“临沭县义务教育入学服务平台”填报入学报名信息。需上传证明材料的要上传相关证明材料照片。 蛟龙镇中心小学招生工作流程:监护人实名注册→进入“临沭县义务教育入学服务平台”→进入“小学/初中入学信息采集入口”→乡镇学校→入学信息填报→申报学区内学校→学校比对审核报名信息、需要实地核实的进行实地调查→监护人根据学校要求,需要现场确认的到学校进行确认→录取新生→发放《新生入学通知书》。 适龄儿童少年的家庭不具备网上报名条件的,其法定监护人可在网上报名时间内前往片区招生学校咨询办公室现场提出申请,招生学校须安排专人提供服务,指导监护人网上报名。 (四)统筹保障特殊群体入学 1.残疾儿童入学工作落实上级“零拒绝”“全覆盖”要求,积极推进融合教育,针对残疾儿童少年的类别和程度,按照“一人一案”的安置原则,与义务教育招生入学工作统一部署和要求,依法保障能够接受普通教育的适龄残疾儿童少年就近就便随班就读,学校不得拒绝接收。对不能坚持到校接受教育,但具有一定接受教育能力的适龄儿童少年,应做好送教上门工作,多种方式保障其接受义务教育。对确因身体原因需要缓学、休学的适龄残疾儿童少年,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应提出申请,报县教体局备案。各学校要认真做好辖区内残疾儿童少年摸底调查,登记评估工作,为适龄残疾儿童少年的入学做好指导服务,按照“一人一策”的原则能入尽入,确保所有残疾儿童接受教育。 2.随迁子女入学工作健全完善以实际居住为主要依据的随迁子女义务教育入学政策,合理确定入学条件。坚持以公办学校为主安排随迁子女就学,推行混合编班、阳光分班、统一管理。不得将随迁子女集中在少数学校、班级。 3.优抚对象子女入学工作对烈士子女、符合条件的现役军人子女、消防救援人员子女及其他各类优抚对象,按照有关规定落实教育优待政策。对符合条件的公安英烈、因公牺牲伤残公安民警子女,以及省卫生健康委备案认定的新冠肺炎疫情防控一线医务人员子女,其义务教育入学按照上级有关要求执行。对符合条件的引进高层次技能人才子女,按照《临沂市高层次人才服务绿色通道实施办法》规定,明确程序,简化流程,优先协调办理入学手续。 (五)依法履行控辍保学法定职责 各学校要建立健全失学辍学儿童比对机制,做好失学辍学书面报告、联控联保和劝返复学工作。要完善义务教育入学通知书制度,在通知书中明确有关法律规定和违法追责说明,切实强化家长和适龄儿童少年的法律意识,保障适龄儿童少年接受义务教育的权利。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无正当理由未送适龄儿童少年入学接受义务教育或造成辍学,情节严重或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法律责任。确因身体健康等原因需暂缓入学的,由其法定监护人向学校、县教体局提出申请,获批准后方可缓学。各学校要开展适龄儿童少年入学摸底排查工作,对失学辍学适龄儿童少年实行实时监测、分类建档、精准施策、及时劝返,摸底排查情况于9月30日前书面报县教体局基教科。 (六)规范延缓入学申请 因身体状况等原因需要延缓入学的临沭县户籍适龄儿童,其家长须于2021年8月25日—2021年8月31日期间向划片学校提交学生申请缓学的有关材料,包括:临沭县义务教育适龄儿童延缓入学申请表(附件5)、户口簿、医疗机构出具的有关证明或残疾证等材料原件、复印件。经学校审验合格后,由学校统一报到县教体局基教科审批,经批准后方可延缓入学。延缓入学年限为1年(应入学年度9月1日至次年8月31日)。次年仍不能入学的,需要再次办理延长缓学1年申请。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 蛟龙镇中心小学成立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统筹做好全镇义务教育招生工作。 强化属地管理的责任意识,设立义务教育招生工作办公室,加强本辖区内招生工作的统筹调度。要完善应急预案,健全应急机制,及时发现并处理苗头性、倾向性问题,确保招生工作公开公正、平稳有序。并与蛟龙镇政府对接,及教育、宣传、公安、人社、自然资源、住建、市场监管、税务、大数据、司法等部门,要建立联动机制,密切配合,分工负责,要严格户籍、房屋所有权、社保缴纳、纳税申报情况等入学信息的比对和审核。各义务教育学校要成立校长任组长的招生工作小组,明确分工,各负其责,依法规范片区内适龄儿童的招生入学工作。 (二)严格政策,阳光招生。各学校要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维护招生秩序,优化招生环境,积极推进“阳光招生”。所有义务教育学校全部公开招生咨询电话,认真、及时、热心解答学生及家长的咨询。各学校要认真贯彻招生工作的法规政策,严格规范招生行为,自觉维护招生秩序,认真执行划片招生、免试就近入学的规定,不得违规招生。各义务教育学校要严格执行招生计划和招生范围,严格审核每一名学生的入学资格,“谁审核、谁签字、谁负责”。建立健全监护人诚信承诺制度,对伪造相关证件者,一律取消录取资格,并视情节报有关单位追究当事人的法律及行政责任。根据实际情况需要,遇到学区学位不足,需要跨学区分流调剂等特殊情况,由蛟龙镇中心小学统筹安排,任何学校不得无故拒收。 (三)严肃纪律,严格程序要严格落实教育部招生工作“十项严禁”纪律。严禁无计划、超计划组织招生,招生结束后,学校不得擅自招收已被其他学校录取的学生。严禁自行组织或与社会培训机构联合组织以选拔生源为目的各类考试,或采用社会培训机构自行组织的各类考试结果。严禁提前组织招生,变相掐尖选生源。严禁公办学校与民办学校混合招生、混合编班。严禁以高额物质奖励、虚假宣传等不正当手段招揽生源。严禁任何学校收取或变相收取与入学挂钩的“捐资助学款”。严禁以各类竞赛证书、学校竞赛成绩或考级证明等作为招生依据,全面取消义务教育学校特长生招生。要继续坚持随机派位方式,均衡编班、阳光分班并加强社会监督,严禁任何学校设立任何名义的重点班、快慢班。要按课程标准严格执行零起点教学要求,小学一年级设置过渡性活动课程,注重做好幼小衔接。 严禁出现人籍分离、空挂学籍、学籍造假等现象,不得为违规跨区域招收的学生和违规转学学生办理学籍转接。严格排查并严厉查处社会培训机构以“国学班”“读经班”“私塾”等形式替代义务教育的非法办学行为。父母或者其他法定监护人无正当理由未送适龄儿童少年入学接受义务教育或造成辍学,情节严重或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法律责任。县教体局将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入学工作纳入对各学校年度考核指标。对违反招生纪律、弄虚作假、徇私舞弊造成不良影响的单位和学校,视情节轻重给予约谈、通报批评、追究相关人员责任等处理。对于违反规定的民办学校,将依照有关规定给予减少下一年度招生计划、停止招生直至吊销办学许可证等处罚。 蛟龙镇中心小学招生工作监督电话:15216529022、15216529027 附件: 1.2021年蛟龙镇中心小学学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 2.2021年蛟龙镇中心小学招生入学工作小组 3.2021年蛟龙镇中心小学学校招生工作咨询电话 4.2021年蛟龙镇中心小学学校招生工作工作日程安排 5.2021年适龄儿童延缓入学申请表 6.2021年蛟龙镇中心小学招生计划 蛟龙镇中心小学 2021年7月22日 附件1、 2021年蛟龙镇中心小学学校招生入学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谢彬中心小学校长) 副组长:李锦红(中心小学副校长) 朱时全(中心小学副校长) 组 员:滕 谦 田金忠 郇恒光 滕学兴 李 刚 仲启龙 田汝宝 陈常亮 附件2: 2021年蛟龙镇中心小学招生入学工作小组 组 长: 李锦红 副组长: 陈常亮 成 员: 孙仕超 张超 邢 刚 史忠心 李娜 杨唅婧 附件3 2021年蛟龙镇中心小学及各学校招生工作咨询电话
咨询时间:上午8点30—12点 下午2点30—6点 附件4 2021年临沭县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工作日程安排表
备注:如遇特殊情况,具体时间调整另行通知 附件5 临沭县适龄儿童延缓入学申请表
附件6 2021年蛟龙镇中心小学招生计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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