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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沭县店头镇中心小学招生工作制度
2023-04-13    点击数:  
 索引号  dtzzxxx/2023-0000297  公开目录  公开目录
 发布机构  店头镇中心小学  发布日期  2023-04-13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文号 
 标题  临沭县店头镇中心小学招生工作制度
索引号: dtzzxxx/2023-0000297
发布机构: 店头镇中心小学
公开目录: 招生信息
发布日期: 2023-04-13

一、招生原则:

(一)依据国家的有关法律法规,进一步规范义务教育阶段学校的办学行为,健全义务教育阶段招生工作的管理体制、工作规范和运行机制,努力做到公开、公正、公平。

(二)坚持义务教育均衡发展,面向全体学生,办好每一所学校,有利于构建面向每一位适龄儿童的基础教育服务体系。

(三)坚持义务教育阶段的公办学校招生以免试就近入学为主的原则,强化政府义务教育责任,构建全面推进素质教育的社会环境。

(四)坚持政府公共信息公开,建立本市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公示制度、告知制度、诚信制度和社会监督制度。

二、招生工作具体要求:

1、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及其实施细则的规定,组织区域内所有适龄儿童免试就近入学。

2、学校不举办学科类实验班和特长班,或以实验班和特长班名义选拔学生,并另行收费。不组织任何形式的测试和面试选拔招收学生;不到幼儿园定点招生;学校不得接受与入学挂钩的捐资、赞助费或其他形式的委托捐资。学校必须按区教体局规定的招生计划数进行招生,不得随意增加。

3、对前来报名就读的区域内常住户口的残疾生、中重度弱智生,要告知家长与本区特殊教育学校联系。

4、学校严格按照区教体局规定的小学招生工作时间组织招生工作。

5、学校最迟于新学年开学前15天,向接受义务教育适龄儿童的父母或指定监护人发出入学通知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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