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临沭县第四实验小学2020年招生工作实施方案 | ||||||||||||||||||||||||||||||
| 2020-07-09 点击数: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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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临沭县教体局基教科招生会议精神,制定我校2020年秋季招生工作实施方案,具体如下: 一、县教体局规定的我校招生范围: 兴大东街以北、中山南路以东(二初南路口交汇处);滨海路(外贸小区除外)以南;苍山路以东,常林东大街以南(老针织厂路口交汇处),薛疃路以西交汇处。
二、一年级招生报名要求 1.招生对象: 年满六周岁(2014年8月31日及此日前出生),本人户口在我校招生区域、或父母(监护人)在招生区域内购房居住的身体健康、具备基本学习能力的适龄儿童。 2.招生条件及提交材料:
上交材料说明: (1)户口本上交前,请家长按照“首页、索引、户主、学生本人、其他家庭成员”的顺序进行理顺,有缺失的请提前到派出所补办;证件有破损的,提前粘贴好。 (2)所有上交的材料需提供复印件一份。除户口本复印首页、索引、学生本人共三页外;其他所有证件全部据实复印。 (3)上交时原件、复印件一起上交(所有复印件装订成册,在左上角订一个钉子)。 3.报名及领通知书时间: (1)第一批招生: ①在本校就读幼儿园的适龄儿童,于7月9日、10日将相关证件交各班班主任;未在我校幼儿园就读但符合我校招生条件的适龄儿童于7月11日(上午8:00-11:30,下午14:30-17:00)携带相关证件到四实小东门卫报名。 ②7月13日(8:00-11:30)在我校就读的幼儿家长到幼儿园领取证件原件、查看是否通过审查、领取入学通知书;未在我校就读的到东门卫领取证件原件、查看是否通过审查、领取入学通知书。 (2)第二批招生: ①如因证件不符或漏报,可于8月26日(8:00—11:30)在我校就读的幼儿家长再次到幼儿园办公室补交证件,学校再次审核;未在我校就读的在学校东门卫补交证件。 ②8月28日(8:00-11:30)在我校就读的幼儿家长到幼儿园领取证件原件、查看是否通过审查、领取入学通知书;未在我校就读的到东门卫领取证件原件、查看是否通过审查、领取入学通知书。 (3)因放假,请家长按报名、领取通知书的时间段报名、领取通知书,在非规定的时间段内无招生工作人员。敬请理解! 三、二至六年级插班生报名要求 1.开学第二天(9月2日)到学校东门卫报名登记,报名所需条件与一年级提交材料相同。 2.因2020—2021学年上学期的教科书、教辅用书、作业等已经在6月前征订完毕,因此所有二至六年级转入我校学生的教科书、教辅用书、作业等均需到原学校领取或自备。 四、其他事项: 1.2014年9月1日及以后出生的儿童,不属于今年的入学对象,学校不予接收,省教育厅不予注册学籍。注册学籍以户口本为准,实际年龄已满六周岁,但户口本上年龄不满六周岁的,由家长到公安机关更改户口本信息,否则学校不予接收。 2.对于暂未落户的适龄儿童,需到公安系统申报户口获得身份证号后,才能入学并注册学籍。 3.凡是提交虚假材料骗取学位,一经查实,取消学位。虚假材料一律予以没收并提交给纪检、公安部门,追究开具虚假材料的单位(或个人)的责任。 五、招生工作联系人 招生联系电话:李老师:13854930787 胡老师:13583936359 六、救助途径:招生过程中如发现徇私舞弊现象,欢迎来电举报。举报电话:0539-2138708 13954932990 临沭县第四实验小学 2020年7月8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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