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临沭县石门镇石门初级中学收费管理制度(2021年) | ||||||||||||||||||||||||
| 2021-03-16 点击数: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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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了稳定教育教学秩序,进一步规范学校收费行为,加强收费管理,切实减轻群众负担,确保教育事业健康发展,根据省、省、县相关教育收费文件,特制定本学校收费制度。 一、报告制度 1、学校收费必须按省、市、县政府事物价部门批准的收费项目及收费标准执行,并及时到所属物价部门办理《收费许可证》,凭《收费许可证》收费,学校或个人不得自立项目和超标准收费。 2、社会有关部门确实需要委托学校向学生收取费用的,要依据省、市、县政府或物价部门文件规定,并经物价、财政、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同意,学校方可执行。 3、学校所有收费,在收费前必须向主管部门报告,经同意后,方可收费。 二、公开、公示制度 1、学校在收费之前,印发收费通知单,公开收费项目和收费标准,并在学校揭示板上予以公布。 2、收费要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对家庭生活困难的学生享受优惠的,要予以公布。 三、严格收费制度 1、学校在每学期向学生收费时,必须严格执行上级部门有关收费的规定,凭文件或许可收费。 2、通过各种渠道(微信群、qq群、公示栏等)把收费文件或许可证传达给每一位老师、学生和家长,让他们知道收费的依据和标准。 四、“收支两条线”管理制度 1、学校收费必须开具财政部门的专用票据,及时缴入财政专户,严格按“收支两条线”规定办理。 2、学校收费一律由财务部门集中统一管理,学校不私设小金库。 五、监督检查制度 1、认真执行上级文件规定,实行学校收费公示制,主动接受社会监督,学校必须设立举报电话,随时接受社会监督。 2、学校各项收费必须由一把手负责,实行一支笔审批。各级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对校长进行监督检查,校长要定期或不定期监督检查学校的收费情况。 3、各级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定期对学校收费进行抽查和检查时,学校要积极配合,主动接受物价、财政和审计等部门的监督检查。 六、违纪处罚规定 1、根据上级有关文件规定,对不认真履行职责,导致在责任范围内性情严重乱收费问题,且解决不力、群众意见大,致使学校行风评议不合格者,将追究有关责任人责任。 2、违反收费管理制度的当事人,要接受处罚;当事人当年不评先进、不予晋升职称,不晋升工资,对严重违纪的领导,要撤销其领导职务,同时与学校内部机制改革管理的办法挂钩,对情节严重,经教育仍不悔改者,要予以辞退。 临沭县石门镇石门初级中学 2021年3月12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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