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沭第一中学安全管理制度 | ||||||||||||||||||||||||
2025-09-17 点击数: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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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保证学校正常教学秩序,保护学生健康成长,确保校产不受损失,杜绝或尽量减少安全事故的发生,遵循“依法治理、以防为主、综合施策、责任共担、确保平安”的原则,根据《山东省学校安全管理条例》等有关学校安全工作法律、法规和规章以及我校实际情况,特制定本管理制度。 一、校长是学校安全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学校安全工作由校长领导下的安全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各系统、科室向领导小组负责,实行责任追究制。 二、学校是实施安全主体责任清单制度。各部门、各科室负责人要切实履行安全主体责任,及时发现安全问题;要认真落“校园安全风险点责任清单”,发现“风险点”存在问题,及时整改。 三、学校每月要对学生进行有关安全方面的知识教育,教育形式应多样化;每班每周应有针对性的对学生进行安全教育。要对学生进行紧急突发问题处理方法、自救互救常识的教育。紧急电话(如110、119、122、120等)使用常识的教育。 四、建立重大事故报告制度。校内外学生出现的重大伤亡事故一小时以内报告教体局;学生出走、失踪要及时报告;对事故的报告要形成书面报告一式三份,一份报教育局,一份报公安派出所,一份报县人民政府,不得隐瞒责任事故。 五、建立健全领导值班、教职工值班制度。加强学校教育、教学活动的管理,保证学校的教学秩序正常;负责学校安全保卫的人员要经常和城南派出所保持密切联系,争取公安派出所对学校安全工作的支持和帮助。 六、加强对教师的师德教育和安全培训。教职工要树立敬业爱生思想,提高教学水平和质量,随时注意观察学生心理变化,防患于未然,不得体罚和变相体罚学生,不得将学生赶出教室、学校。 七、建立教师和学生安全员制度。设立教师安全员和学生安全员。每个办公室(功能室)负责人为教师安全员,每个班设一名安全委员,为学生安全员,负责本办公室、教室安全检查。 八、学校教育学生遵守学校规章制度,按时到校、按时回家,防止意外事故发生。 九、学校要定期对校舍进行安全检查,发现隐患及时消除,情况严重的,一时难以消除要立即封闭,并上报县教育体育局。 十、学校要经常检查各种设施、设备的安全情况,对有不安全因素的设施要立即予以维修和更换,确保师生工作、学习、生活场所和相应设施既安全、可靠。 十一、建立安全工作责任追究制度。对忽视安全,玩忽职守,管理不善的责任人给予严肃查处,并追究相关责任 十二、未尽事宜,依据相关安全法律法规和规章执行。本制度自颁布之日起开始实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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