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临沭县北城实验学校安全管理制度 | ||||||||||||||||||||||||
| 2026-01-20 点击数: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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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沭县北城实验学校教干教师一岗双责制度 学校安全工作关系到千家万户和社会稳定,是作好其他工作的前提和条件。学校中层教干必须把师生的安全放在首位,督察所辖部门严格执行安全工作管理制度。为使学校安全工作做到警钟长鸣,常抓不懈,真正创建一个安全、文明、和谐的“平安校园”。 一、学校坚持“一岗双责”原则,作好本职工作的同时,必须把安全工作纳入岗位职责实行目标责任管理,明确分工,层层落实责任。学校中层教干要加强对所辖部门安全工作的督促检查,抓好学校安全工作的落实。 二、学校教干教师在值日时,加大校园巡视的范围和次数,作到经常巡视校园,查看校园的每一个角落,要将发现和排除不安全因素作为工作重点,深入基层,发现不安全因素,及时通知有关人员进行整改,并及时向分管校长进行汇报。 三、学校教干教师负责管辖范围内师生的安全教育,重点是楼道楼梯安全、交通安全、用电和消防安全、食品卫生安全、校舍安全等方面的教育,并认真作好知道检查。 四、职责追究 (一)由于疏于管理或措施不力而造成的安全责任事故,要追究相关责任人的工作责任、经济责任乃至法律责任。 (二)本责任书各类安全工作责任人的职责是与其本身职务、工作任务相对应的不得推卸责任。职责完成状况将作为考核政绩的重要依据。 临沭县北城实验学校学校安全工作职责 学校全体教职工,要树立“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思想,强化安全意识,安全措施,责任到人,实行人人有责,分工负责,谁主管谁负责,谁主办谁负责,责任追究,工作奖惩制度。对忽视安全,玩忽职守,管理不善的责任人给予严肃查处,并追究相关责任。 学校安全包括学生及教职工的人身安全和学校财务安全。 一、学校校长:对学校安全负总责。整体负责:安全文件的传达,学校安全教育,主持学校安全工作会议,对学校安全工作进行巡查指导,处理应急、突发安全事件。 二、分管校长、后勤主任、安全办主任:负责学校安全保卫工作,安全值班工作,房屋、设施的安全,房屋设施使用安全,学生在校住宿、饮食安全。注意做到责任分工清楚,责任到人,经常对相关人员教育、检查、并做好记录。对相关安全工作负责。 三、分管教学校长及教导主任安全方面职责:对学生安全教育,对教师进行工作安全教育。对教师在工作及学生学习期间的安全负责。 四、政教主任,安全办主任工作职责:对学生进行安全教育,进行安全宣传,注意相关活动中的安全,组织保卫人员及班主任对学生进行安全教育及检查,并做好记录。对相关安全工作负责。 五、班主任安全工作职责:对本班学生安全工作全面负责,进行全面教育、指导、检查。做到学习宣传学校安全工作精神,组织学生进行学校学生安全工作学习、签字与实施。做深做细学生安全的周教育、月教育、学期教育、节假日安全教育。全面关心爱护学生,对本班学生安全工作负责。 六、保卫人员职责:坚守岗位,按学校有关工作职责干好安全保卫工作。与学生签订安全责任书,并注意留档。做好校园内学生安全方面的巡查,对做得不好的进行处理与教育。对外来人员进行查问或登记,防止不法分子、不法商贩入校。督促做好安全值班记录,保存完好安全工作材料。 七、学校全体教职工都对学校安全工作提出建议的责任,都有对学生进行安全教育的责任,都有对发现的学生不安全行为制止教育的责任。全体教职工在自己上课期间,其他活动或其他工作期间,对学生负有监护、管理教育等责任。 八、所有科室职能人员对本科室财物,班主任对班级财务,教研组长对教研组财物,住校教师对所使用学校财物都具有保管、正常使用、防止丢损的职责。 九、安全方面的主要内容事项: ①房舍、设施工具保持完好,正确使用。 ②对学生进行饮食卫生知识教育,严把学校食堂消毒措施关,进货渠道关,防止食物中毒。 ③对师、生的体育课、实验课、劳动课、活动课等进行安全管理与教育。 ④集体活动相关的安全教育与防范。 ⑤交通游水安全教育。 ⑥严禁学生私扯电线、宿舍点蜡烛。确保用电、用火安全。 ⑦严禁师生对刀具、爆炸品和其他危险物品的携带、玩用。 ⑧严禁学生上、下楼拥挤、起哄,禁止攀高,禁止追逐、打闹等。 ⑨严禁体罚、变相体罚学生。 ⑩学校对发生的安全事故及责任人,视情节轻重给予批评教育、警告、罚款等。并与评先树优等挂钩。情节严重的移交司法部门处理。 附:假期及夜间值班职责及奖惩办法 一、值班人员在派出所的指导下,搞好站岗巡逻工作(包括教学区、宿舍区、实验区行等)。 二、在值班期间,要注意发现不安定因素,采取有效措施加以控制,对发生的治安事件及时上报同时保护好现场。 三、严禁值班期间喝酒,严格交接班制度,作好值班记录。 四、换岗时,调岗的双方必须到领导同意,否则按空岗对待,空岗一次罚款20元,并承担空岗而造成的损失;每晚值班教干空岗的罚款5元。 学校安全工作责任追究实施细则 为切实加强和改进学校安全管理工作,维护正常的教育教学秩序,保障全校师生的生命、财产安全和学校安全,建立“统一领导、分工负责、齐抓共管”的安全责任保障体制,本着教育先行、预防为主、多方配合、责任到人的原则,特制定本安全工作责任追究实施细则。 一、适用范围 1、临沭县北城实验学校全体教职工 2、临沭县北城实验学校各科室、各部门 二、责任追究细则 凡因人为因素,即本细则列出的追究主体思想不重视,制度不健全,管理、教育不到位,措施不得力,明显违反安全规定,对师生已有反映或正出现的事故苗头视而不见、玩忽职守的,视情节轻重给予责任人通报批评、行政警告、扣发奖金、调离岗位等处分,触犯法律的相关责任者追究法律责任。 (一)、有下列情形之一者,第一次,全校通报批评 1、学生无故不到校上课,任课教师和班主任不按有关要求及时报告的; 2、任课教师上课迟到或无故旷课的; 3、工作期间饮酒的; 4、发现教学、生活设施存在安全隐患不及时报告或接到报告后维修、排除不及时的; 5、教辅人员办事不力,造成学校工作被动的; 6、值班人员不按时到岗或到岗后不认真履行职责,饮酒、打扑克、上网聊天、玩游戏或长时间观看影视作品的; 7、值班人员私自离岗或值班时发现异常情况不果断采取措施进行处理的; 8、各科室当天值班人员下班前(上、下午和晚上)未能及时关闭办公室的窗户,断掉用电器电源,离开办公室时不锁门的; 9、不按规定要求对易燃易爆物品、有毒化学药品等危险品进行管理,致使上述危险品流失的; 10、对有特殊安全操作要求的项目(用电、消防、体育器械使用等)不按正常程序操作的; 11、食堂、小卖部管理人员和工作人员把关不严,使不合格加工原料(米面、肉类、蔬菜、油盐酱醋等)、熟食或假冒伪劣产品、三无产品、过期产品、腐烂变质产品流入食堂和小卖部的; 12、宿舍管理人员和值班人员不认真履行职责,致使学生寝休(午休、晚寝)秩序混乱的; 13、放学后学生离开教室时不关闭教室内用电器、不关窗户、不锁门的(由班主任和最后一节上课的教师共同承担责任)。 14、发现学生在教室或宿舍内私接电源、私用充电器材充电或在宿舍内点蜡烛和蚊香(或抽烟)不及时制止的; 15、任课教师或班主任发现学生之间闹矛盾不及时采取措施进行化解致使矛盾扩大的。 (二)、 有下列情形之一者,全校通报批评,扣发全年奖金,当年内不得评先树优。 1、侮辱、体罚或变相体罚学生的; 2、任课教师或班主任随意撵走学生或把学生撵出教室外的; 3、第(一)款中所列情形,两次以上(含两次)者, (三)、以上第(一)、(二)款中所列情形给师生生命、财产带来损害或造成学校财产损失,但情节轻微,尚未造成严重后果的,除全校通报批评,扣发年终奖金,年内不得评先树优外,还要赔偿损失。 (四)、第(一)、(二)款中所列情形,造成安全事故、师生人身伤害或给学校财产带来重大损失,受到上级部门通报批评,在社会上造成较坏影响的,全校通报批评,赔偿一切损失,扣发全年奖金,并建议教育主管部门调离本单位,若不能调离,三年内不得评先树优、晋级晋职。 (五)、凡因责任人失职、渎职造成重大事故,触犯法律的,移交司法机关处理。 三、本实施细则未列到的其他失职、渎职行为,视情节轻重给予处理。 四、本实施细则解释权归校长办公室。 五、本实施细则自公布之日起实施。 临沭县北城实验学校安全领导小组定期会议制度 1、为研究讨论和解决安全工作中出现的问题,学校安全领导小组原则上每月召开一次会议; 2、负责安全的部门或同志应做好学校各部门的协调工作; 3、对于突发事件,分管领导要及时召开保卫科安全会议,并将会议结果向县安全领导部门汇报,如果事情重大要及时向教育局汇报; 4、对于一般性事件,要在行政会议上及时通报并研究; 5、对于重大事件,及时召开学校安全领导小组会议并向教育局分管领导汇报。 临沭县北城实验学校安全检查制度 一、安全检查制度是加强对校园内所有部位、设施有可能存在的安全隐患进行排查和加强安全防范的安全管理制度。 二、学校的安全检查要实行定点、定员、定岗制度,确保日常安全检查无空白、无死角;学校所有教职工每周要对所负责的安全责任岗位进行认真检查,并形成安全检查记录,填写在统一制定的《学校安全工作记录本》上,及时报分管领导。 三、学校要建立安全日查、周查、月查制度,做到安全检查有计划、有安排、有检查和整改记录;各责任岗位责任人必须每日开展认真、仔细的安全检查,做到无盲点、无漏洞、无空白、无死角;检查情况要认真填写在《学校安全工作检查记录本》上,发现安全隐患要在第一时间报告分管领导或校长,并果断采取必要的安全措施,详细记录在案。 四、学校每月组织一次全校性的安全大检查,形成安全检查记录,确保不留下任何安全隐患。 五、学校要认真分析本学校各责任区域内安全工作的各种情况,对可能存在安全隐患的区域做到及时排查;对已发现的安全隐患必须在第一时间内立即整改。 六、学校安全检查要坚持有章可循、违章必纠、有患必改,坚持“谁检查、谁签字、谁负责”的原则。 七、日常安全检查要集中力量、突出重点,把教室、图书室、微机室、语音室、实验室、会议室、食堂、消防设备、高压锅炉、供电设施、运动设施、危险地段、校内外住宿学生宿舍、教职工宿舍以及校内人群集中场所和建筑工地作为检查重点。 八、班主任加强对学生早、午、晚到校时间的按时“三查”,任课教师课前对本节上课学生进行检查,发现学生未按时到校要立即报告班主任或学校,以便通知家长或追踪去向。 九、校外住宿生宿舍实行领导包片、教师包人、定期检查、及时将校方难以解决的隐患报告当地派出所,请求解决。 十、对基建工程检查,要审察甲乙双方安全管理责任是否明确,安全措施是否到位,签定安全管理责任书是否规范。 临沭县北城实验学校楼道安全管理制度 楼道是供师生上、下,过路的通道,为了确保楼道的安全畅通,现制定安全管理制度如下: 一、学校根据青少年学生的特点和可能发生安全事故的条件、环境等客观因素,做好各项活动的组织管理工作,确保护栏和扶手必须完好坚固、走廊楼梯照明设备齐全,预防非正常伤亡事故发生。 二、学校坚决不搞紧急集合一类的活动,课间活动和放学时,楼道口安排教师值守,维护学生活动秩序。 三、成立“教师安全监督岗”(后附),主要维持下课课间学生活动秩序、楼层学生活动纪律以及上下楼秩序,避免楼道拥挤。 四、升旗仪式、做课间操、下课或临时集会,班主任老师要提前到班级中,组织学生有秩序地上下楼梯到场,散会或散场按班级先后有序离开会场,防止因拥挤、踩踏造成伤亡。 五、教育学生上下楼时必须分道而行,由安全监督岗老师专门负责;要求学生上下楼梯时有序缓慢右行,要听从值班老师的指挥,严禁拥挤,当发现有学生摔倒时,学生应立即停止上下,迅速将摔倒者扶起,及时送医务室处理。 六、教育学生不在教室里打跳,翻越门窗;不在走廊上追逐嬉戏,不翻爬护墙使身体重心外倾,造成危险;不在走廊上“齐步走”造成共振,以免损坏楼板。 七、师生共记“排队右行,脚步要轻,不摸不靠,肃静无声”十六字原则。 八、如因管理不善,安全岗位不到位造成伤害事故,岗位责任人要负其相关的法律责任。 临沭县北城实验学校关于楼梯安全管理责任追究制度 为确保学生安全,防止学生因拥挤而造成安全事故的发生,创造良好的教育教学环境,特制定本制度。 一、值班教师职责: 1、值班教师要切实从关注学生人身及生命安全的角度出发,充分认识楼梯安全值班的重要性,防止因学生拥挤而造成安全事故的发生。 2、值班教师要在课间到指定位置(楼梯口),维持课间楼道秩序,做好学生的疏散工作。(下楼路线为:左二、右二原则) 3、对不遵守纪律,不听劝阻,故意拥挤的学生,值班教师要对其进行批评,并做好记录报政教处。 4、值班教师在放学、集合时间要适当错开,一楼正点下课,二楼推迟一分钟,依次类推。 5、凡有学生在校,就必须有教师值班,学生在校有多晚,教师就要到多晚。 二、检查落实: 学校组织专门人员对教师值班情况进行不定期检查,遵循谁上课谁值班的原则,落实到具体人员。对拒不值班或值班不认真的教师进行批评,并实行责任追究。 三、追究细则 1、对值班不认真的教师,当面进行批评,并劝其改正。 2、在检查中发现一次不值班的教师,在年级内进行通报批评;两次不值班的教师,在学部内进行通报批评,并写出检查;三次不到的教师,在全校内进行通报批评,并向校委会做出书面检查。 3、对拒不值班的教师,或值班不认真,发生安全事故的教师,依法依规追究相关责任。 学校事故预防及汇报制度 一、学校事故概念的鉴定:学校事故是指学生在校期间所发生的人身伤害事故。 二、学校伤害事故的类型:运动伤害、课余伤害、校外活动伤害、特殊体质伤害、体罚伤害等。 三、学校事故的分类:一般事故和重大事故。 四、学校事故的预防: 1、加强制度管理,认真落实学校有关规章制度。 2、经常地对学校教学设备进行维护和维修,以杜绝事故隐患发生。 3、增强工作责任心,依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履行岗位责任制。 4、严禁体罚或变相体罚学生。 5、组织教学活动,尤其是体育课、活动课、校外活动要精心组织,采取合理的保护措施。 6、对学生特殊体质和疾病要及时掌握(学生及家长必须告知),做好记录,并告知相关人员。 7、尊重学生的人格,充分考虑学生的心理承受能力,防止由于过激言语导致学生意外自伤、自残、自杀。 五、学校事故汇报程序: 1、一般事故由第一责任人向伤害学生的班主任汇报,班主任于第一时间向政教处主任汇报,政教处主任于每周的校务办公会议向学校汇报。 2、重特大事故由第一责任人向伤害学生的班主任汇报,班主任应在第一时间向政教处汇报,并及时采取抢救措施,制止伤害加深发展。政教主任应及时向主管领导汇报。 六、学校事故的处理原则:先救护,再汇报。 七、学校事故的救护:事故的第一目击者(学校教职员工)为事故处理第一责任人,必须及时采取措施加以救护,必要时应组织有关人员共同实施救护。班主任是当然救护者。 八、学校事故的责任认定:根据有关法律法规认定事故责任。 临沭县北城实验学校校园安全检查制度 一、为了保证校内师生的正常学习、生活秩序,将可能发生的事故隐患消灭在萌芽状态,特制订本检查制度。 二、校内综合安全检查巡视:由总务主任负责组织有关人员对全校的建筑物、消防设施、水电设施、食品卫生、运动器械等进行检查,发现问题,立即整改。综合检查每个月进行一次。 三、食堂卫生以及从业人员的个人卫生,实行日检制度,由学校老师负责,安排在每天上午进行。 四、水电设施、消防设施、运动场地及器材的日常安全检查由总务主任负责,带领水电工重点检查容易发生伤害事故的电路设施、体育器械等,发现问题,随时解决。 五、学校门卫每天定时巡视校园校舍三次,主要检查门窗、电灯、防盗门和是否存在治安可疑现象,发现问题,及时与学校领导或派出所联系。 六、学校每周安排一名行政干部值周,具体任务:早晨巡视校园秩序,学生安全进校,维持校门口交通;白天校内巡视,中午维护在校学生秩序和进出校门安全;晚上放学维护校门口的学生秩序,保证交通安全,防范校外不良青少年的不轨行为。 临沭县北城实验学校消防和用电安全管理制度 为了认真贯彻落实“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消除消防和用电事故隐患,维护学校及师生的生命财产安全,保障学校的正常教学和生活秩序,现以《消防法》和学校学生管理的有关规定为依据,并报经校领导研究决定,特制定如下制度。 1.保护学校及学生的财产生命安全人人有责,坚决贯彻党中央关于安全生产的有关精神。 2.爱护消防设施。破坏消防设施者,给予记过以上处分,并赔偿相应损失,情节严重者给予开除处分。 3.为了避免火险隐患,公寓内不得使用电炉、电热棒、电热杯、电饭煲等大功率电器,一经发现使用立即没收,拥有者、使用者将被给予警告处分,情况严重者给予记过处分直至开除学籍。 4.公寓内严禁点燃蚊香、蜡烛,严禁吸烟,违犯者处以警告处分,情况严重者,可从重处分。 5.公寓内不得私自接装插座,不得将活动插座放在床铺上使用,一经发现则立即没收,并给予警告处分,情况严重者,可从重处分。 6.由于违反本规定而造成重大事故者,送交公安、司法机关追究其法律责任。 7.认真学习消防知识,规范用电,坚决消除一切危及生命财产安全的隐患。 以上管理制度严格执行,如有违犯,学校安全领导组按相应的条例追究责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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