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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沭县北城实验学校考试管理制度
2026-01-21    点击数:  
 索引号  lsxbcsyxx/2025-0000010  公开目录  公开目录
 发布机构  临沭县北城实验学校  发布日期  2026-01-21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文号 
 标题  临沭县北城实验学校考试管理制度
索引号: lsxbcsyxx/2025-0000010
发布机构: 临沭县北城实验学校
公开目录: 规章制度
发布日期: 2026-01-21

为了加强我校考试工作的管理,提高考试工作的质量,强化、细化考试工作规程,特制定本制度。

一、考前教育

1.各班要开好班会,认真宣读《考生守则》,严格进行考前教育,严肃考风考纪。

2.班主任要认真公布考号、考场及考场位置(楼层、班级等)、考试科目及考试时间。

3.教务处负责开好考务会,做好考试各项安排。

二、考场安排

1.考试实行通排座次,提前安排考场与考号,考场号用小胶带贴在前门,考号一率贴在桌子右上角。

2.抽屉要清空,座位之间的距离要尽可能拉大,前面的座位要靠讲台,其它边上的座位要靠墙,每个座位之间的距离要平均。

3.桌面整洁,可有一张空白纸作垫,书包等与考试无关学习用品、书籍全部放在考场外面。

4.班主任或第一监考人负责考场安排完毕,由年级主任负责检查,符合要求可以离校。

5.班主任强调公物保护。

三、试卷的管理

1.每场开考前40分钟教务处负责考务的老师到保密室领取试卷,到考务办分发试卷。

2.每场开考前30分钟监考老师到考务办领取试卷,试卷中途不得由他人经手,任何其他老师中途不得翻看试卷。

3.每场考试结束后,应迅速把试卷交到考务办,装订密封。试卷密封好后由负责考务的老师送到保密室。

4.试卷从分发、领取、学生做题、交卷等过程中不允许有一张试卷流入无关人员手中。

四、人员的安排

1.领导干部巡场。

2.监考人员具体安排以实际考场场次机动安排。

五、考生守

1.考生按考试科目要求携带必需的文具用品进场。其他物品,一律不得携入座位。

2.考试所需的草稿纸,由考生自己准备或统一发放。

3.考场必须保持肃静。如试题印刷有不清之处考生可举手询问,但不得要求监考人员对题意作任何解释。考试过程,考生除因病外,不得中途离开考场后回来续考。

4.考试结束铃响后,应立即停止答卷,将试卷整理好,反放在课桌上,然后安静地离开考场。提前交卷的考生交卷后不得在考场附近逗留,谈笑,喧哗。

5.凡有以下情节之一者,按作弊处理。(凡作弊者,通报批评,不得参与学校表彰)

(1)把与考试课程有关的书本、材料、纸条等藏匿于席卷下或文具盒,课桌内等处。

(2)在桌面、墙壁等处抄写,或借故离开考场偷看与考试课程有关的文字。

(3)偷看或抄袭书本、有关资料、纸条及他人试卷等。

(4)私调试卷,抢他人席卷或草稿纸。

(5)传条、示意、核对答案,试卷被抢后不报告,互换试卷等协同作弊行为。

(6)不听监考老师安排及劝阻,与监考老师顶撞,扰乱考场秩序。

(7)有意损坏,带走答题卷。

六、监考人员守则

1.各位监考教师认真查看自己的监考安排表,核对需要监考场次、时间、地点,确保准时参加监考。

2.每个考场安排两名监考教师,第一人为本考场考务负责人(组长)。一位负责领收取试卷,一位负责关锁门窗、开关灯、考场卫生、安全,共同协作监考。

3.所有监考教师在每场考试前20分钟(第一场30分钟)到年级组指定地点点名,听取年级主任安排有关工作。

4.考场组长负责在考试前20分钟领取、清点试卷。监考教师提前10分钟到达所负责的考场,按考试学生名单排序清点学生就坐,宣布考场纪律,清理桌面和抽屉及手机等通讯工具。要求除考试要求的文具外学生不准带书包、教材、参考资料、字典、计算器、草稿纸等进入考场,如有带入必须放在监考教师指定的地方,考试用的草稿纸由监考教师发放。开考后要清点本考场人数,做好考场情况记录。

5.无特殊情况监考教师不得调换,如需调换,需提前一天向年级组提出书面申请,批准后方可调换。

6.开考后,两位监考教师应分别在考场前后位置;无特殊情况,不在考生身旁停留时间过长,以免造成考生紧张影响答题或其它误解。

7.监考人员对试题内容不作任何解释,发现试卷印刷不清或试题需更正时,应及时与考务处联系,由教务处统一校对更正。

8.监考教师要认真履行监考职责,考试期间如有学生作弊,应立即批评、教育,做好记录,并保留作弊资料,要求学生签名确认。如遇干扰考场秩序等突发情况要及时联系巡视领导处理。

9.监考人员要认真履行职责,集中精力,严肃认真,不与考生随意攀谈。监考教师在考场内必须认真巡视检查,不打瞌睡,不得阅读书报、议论试题、批改作业试卷、闲谈说笑、抽烟、接发短信和电话,不做与监考无关的事,不擅自离开考场。一经发现,按监考失职处理。

10.监考教师要“以生为本”,态度亲和,服务到位,关心爱护学生。如发现考生出现生病等特殊情况,要及时处理,并与相关部门联系。

11.监考教师不得自行规定延长或缩短、提前或推迟考试时间,考试结束后,监考教师应核对考卷及考生数,严防漏收、错收、折页或倒装,试卷和答题卡清点无误后方可离开教室。第一监考教师将试卷送教务处装订,第二监考教师维持学生秩序。每半天考试结束负责关窗、锁门。

七、监考流程

1.开考前20分钟,监考人员到考务办领取试卷。

2.开考前10分钟,监考人员到场清点学生按次序入座。

3.开考前5分钟分发试卷。督促学生在密封线内注明姓名、年级、班级、考号等。监考教师要逐个核对考生在答题卷上所填的姓名、考号、座位号是否正确。

4.开考铃(哨)响后,学生开始答卷。

5.考试结束前15分钟,提醒学生注意。

6.考试终了铃(哨)响后,要求学生原位不动,一位监考教师负责监视全场,一位教师按总序号从小到大排序,缺考的填上姓名、序号,按顺序插入。 严防漏收、错收、折页或倒装,试卷和答题卡清点无误后方可允许学生离开教室。

7.监考老师收卷后到考务办由检查人员签字后装订,严防出现倒装、漏装等差错。

八、阅卷要求

1.学校统考时,施行年级内流水阅卷。县内统考时,按县教体局分工安排,严禁试卷作标记。

2.阅卷采取备课组长负责制及阅卷题负责到底制度,谁阅卷谁负责,包题到人(做好登记表)。

3.评卷人必须公平公正地对席卷进行统一标准无误地评价。如在阅卷中出现一题多解,应与有关人员商量,达成共识,再给予正确评分。

4.评卷结束后,年级要组织人员进行核卷,对错误较多要给予相关人员批评,并要求重做。

九、试卷讲评及查卷要求

教务处统计完分数后,年级统一领回发给学生讲评,对阅卷合分有错误的,统一由班主任收交报年级主任核对,的确有较大错误的,交教务处统一修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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