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临沭县北城实验学校教师管理制度 | ||||||||||||||||||||||||
| 2026-01-21 点击数: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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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全面推进素质教育,促进教师职业道德和专业水平的共同提高,以内容全面、主体多元的原则为指导,结合学校实际,制定本方案。 教师综合量化考核指标包括德、勤、绩、能四部分,其中德20分、勤20分、绩40分、能20分,共计100分。 德 1.坚持四项基本原则,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严格要求自己,讲信念、讲规矩、讲纪律、讲道德、讲品行、讲奉献。遵循教育规律,促进学生全面发展。 2.热爱本职工作,服从领导,团结同志,忠实履行岗位职责。严谨治教,钻研业务,精益求精。认真备课、上课、批改作业,做好辅导、考核、评定工作,在教学中不出现思想性、科学性、知识性错误。 3.热爱学生,尊重学生人格,关爱每一位学生,不加重学生课业负担,不歧视、侮辱、排斥、挖苦学习有困难的学生,不体罚或变相体罚学生。 4.遵纪守法,廉洁从教,不接受学生家长的吃请和礼品,不向学生家长谋私利,不向学生推销任何商品,不强制学生集体购买复习资料、教辅读物,不违规搞有偿家教,不乱办或组织学生参加各种名目的辅导班。上述违规行为,经学校检查属实的扣师德考核分1分,经上级主管部门检查属实的扣师德考核分3分,情节严重的实行师德一票否决,当年不能评先树优。 5.为人师表,注意自己的言行举止,在教学工作中使用规范的职业用语,诚实、守信、公正、严格,处处做学生的表率。尊重家长,虚心听取家长意见,密切保持家校联系,认真做好家访工作。 6.学校承担的外派任务活动,无故不参加或出现重大失误,造成不良影响的,每次扣除师德考核分1分。 7.积分方法: ①民主评议最低分为18分,最高分20分。 ②每学期根据实际情况进行1-2次,评议按年级或系统进行。 ③前勤教师的评议分年级进行,由校级领导、中层教干、年级教师进行评议,分别占30%、30%、40%。 ④教辅人员的评议由教代会代表进行,校级领导、中层教干、教代会代表评议分别占30%、30%、40%。 ⑤违反上述第4项、第6项规定的,在师德考核总分中直接扣除。 勤 为进一步加强全校教职工队伍管理,确保学校正常教学秩序,提高教育教学质量,促进学校管理工作的科学化、规范化和制度化,根据上级有关文件精神,结合学校工作实际,现就教职工请销假制度,特作如下规定。 一、请销假的类别与期限 (一)婚假 根据《婚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口与计划生育法修正案(草案)》《山东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和其他行政法规对婚假的有关规定: 1.按法定结婚年龄(男22周岁、女20周岁)依法登记结婚的,可享受3天婚假; 2.结婚时男女双方不在同一地工作的,可视路程远近,另给予往返路程假; 3.再婚的可享受法定婚假,再婚者与初婚者一样,均享受婚假待遇; 4.婚假包括公休假和法定假,婚假天数按照自然天数计算。 (二)产假 根据《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山东省实施<女职工劳动保护规定>办法》《山东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并结合学校工作实际,特制定以下有关产假的规定: 1.女职工生育享受158天产假,其中产前可以休假15天,假期计入产假时间。 2.女职工怀孕流产的,享受15天的产假。 3.因身体原因需请保胎假的,其保胎假在产假中扣除。 4.女职工产假期满上班,应经1至2周的适应时间后,恢复其原工作量。 5.对产假期满,正常上班的女教职工,在婴儿未满一周岁时,可以申请哺乳假,时间为上午一小时,下午一小时,需提交出生证明及哺乳时间段,交学校办公室存档,学校查岗如不在岗,且不在申请的哺乳时间段内的,按旷工处理。 (三)丧假 1.教职工的直系亲属(父母、岳父母、公婆、配偶、子女)去世时,可根据具体情况,酌情批准2至5天的丧假。 2.教职工因在外地的直系亲属死亡需要料理丧事的,可根据路程远近,另给往返路程假。 3.因故需要延长假期者,经核实同意后,按事假办理。 (四)病假 1.教职工请病假,须提交县级或县级以上医疗机构疾病证明、病历卡、发票复印件等,其中病历卡、发票复印件可在治疗结束后提供;请病假连续三个月以上的,须由单位负责人陪同到县教体局指定县级及以上医院进行鉴定,由医院出具病历诊断报告和休假证明。 2.病假期间的工资待遇,按《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病假期间的生活待遇的规定》执行。 3.病假时间超过6个月的,其年度考核和工龄分别按《山东省党政群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年度考核有关问题处理意见》等文件规定执行。 4.病愈后要求上班的人员,须持县级以上医院出具的证明,上班后1个月内又请病假的,病假时间连续计算。 5.病假天数按自然天数计算。 6.未经批准擅自不上班的,按旷工处理。 (五)事假 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等相关规定,特制定事假管理规定: 1.教职工因私人事务需要处理的,一般应安排在国家法定的节假日(含节日、假日、年休假、婚假、寒暑假、丧假等)中进行。 2.确有特殊原因必须占用工作时间处理私人事务而请事假的,应由本人提出书面申请,按权限经有关领导批准后方予准假。其中,未经批准擅自不上班的,按旷工处理。 3.学校教职工因已实行寒暑假,原则上不予请事假。特殊情况需请事假的,一学期应控制在3天以内,一学年控制在5天以内,超过控制天数,按旷工处理。 4.教职工每周可有一次因事暂时外出的,可不扣分;因会议加班或临时性加班的可在两周内进行调休;事假天数按照自然天数计算。 绩(一至六年级) 一、分值及界定 (一)考试学科:语文、数学、英语 (二)考查学科:除考试学科之外的其他学科。 (三)考核方式:各学科以教务处统一组织的调研作为依据,以过程性评价和综合性评价为主。书面考核的学科有:语文、数学、英语、道德与法治;技能考核的学科有:科学、信息技术、体育、音乐、美术。考核方式将会根据上级教育部门的要求做出相应调整。 二、考试学科成绩计算 (一)语数英教师:每学期按照期中(30%)期末(70%)的比例计算。语、数学科以年级为单位,每学科每个年级最高分为40分,年级内其他教师成绩以与第一名的成绩分差折分计算;英语学科最高分为40分,其他教师成绩以与第一名的成绩分差折分计算。 期中成绩计算方法(见个人考试成绩计算方法)最高分40分;期末成绩计算在个人考试成绩(40分折为39分)的基础上再加上升降分(1分)。 1.个人考试成绩计算方法 (1)个人考试成绩计算方法:个人成绩率分+所带班级平均率分。 ①个人成绩率分=所教班级学生的优生率×100×1.2+良生率×100×1+般生率×100×0.8。 优生率、良生率、般生率计算办法:全年级所有学生该科目成绩进行倒序排序,前40%的学生为优生,第二个40%为良生,剩下20%为般生,以各班级的优生、良生、般生人数/各班级人数即为各班级的优生率、良生率、般生率。优生分数线为各年级总学生的前40%,良生分数线为各年级总人数的前第二个40%,般生分数线为后20%。 ②平均率分=120×班级平均分/年级平均分 平均率分以班级平均分和年级平均分作为参考依据。该年级所有学生平均分折合为标准分120分,班级平均分(代若干个班级的老师取所有班级的平均分)与年级学生平均分的比乘以120即为该教师班级平均率分。 备注:每个班级每个学科在核算时,去掉一个最低分再进行核算。 个人考试成绩计算方法: 个人考试成绩=个人分/本年级最高分×40 如一个人代几个班级的,个人最终成绩取这几个班级的原始成绩的平均分,再进行核算。 2.升降分计算方法 该部分1分,以学期为单位计算。每学期期末教学成以该学期期中考试成绩为基准。 最高提升分为同年级同学科中最高的提升分。 教学成绩附加分上限为1分,下限为-1分。 三、考查学科成绩计算 考查学科(包括音乐、体育、美术、信息、科学、道德与法治等科目)教学成绩以该学期抽测成绩进行计算。 (一)每学期按照两次抽测的平均成绩进行计算。抽测中最高分为40分,其他教师成绩以与第一名的成绩分差折分计算。 (二)计算方法 个人分=所抽测班级学生的优生率×100×1.2+良生率×100×1+般生率×100×0.8 优生率、良生率、般生率计算办法:同学科组内所有抽测学生按成绩高低进行倒序排序,前40%的学生为优生,第二个40%为良生,剩下20%为般生,用优生、良生、般生人数/抽测该学科的总人数即为各位教师的优生率、良生率、般生率。优生分数线为各年级总学生的前40%,良生分数线为各年级总人数的前第二个40%,般生分数线为后20%。 备注:在核算时,每位教师所带学生中去掉一个最低分,再进行核算。 (三)个人最终成绩计算方法: 个人最终成绩=个人分/综合学科最高分×40 四、成绩运用 (一)该成绩运用于教学质量奖的评选,语数英教学质量奖评选时以年级管理组为单位,语数教师按成绩高低排序,若年级管理组内聘用教师成绩符合市县教学质量评选条件,该年级组相应名额调剂到其他年级管理组;英语教师以英语学科组为单位,按成绩高低排序,若英语组内聘用教师成绩符合市县教学质量评选条件,该学科组相应名额调剂到其他年级管理组;综合学科教学质量奖评选时以综合学科组为单位,所有综合学科教师按成绩高低排序,所处名次在前1/2,才有资格进行评选。 (二)受奖者必须为在职在岗教师或教学管理人员,并同时具备下列条件: 1.热爱社会主义祖国,坚持党的基本路线,认真执行党的教育方针,忠诚党的教育事业,模范地履行教师职责,师德高尚,在教师、学生中具有较高威信。 2.评奖年度圆满完成教学工作及领导安排的其他工作,因私请假不超过20天。 3.教学扎实认真,成绩突出。 绩(七至八年级) 非毕业年级文化课 一、评价原则 符合教体局教研室考评制度要求,实行捆绑式评价,兼顾备课组、班级成绩、个人成绩、全员育人、优生培养。 二、教学成绩计算(满分40分) 教师个人成绩=备课组成绩(10分)十班级成绩(10分)十组内成绩(16分)十优生培养分(2分)十附加分(2分) (一)备课组成绩(满分10分) 备课组成绩根据在全县同类学校(不含私立学校)前1000、前4800、平均分名次和进行排名赋分。第一名10分,第二名9分,第三名8分,第四名7分,第五名6分,第六名5分。名次出现并列的,以前4800名率的名次为准。 (二)班级成绩(满分10分) 班级成绩=前1000名数得分+前4800名数得分十所带班级平均分得分+奖励分 注:(1)前1000名数得分计算办法:本年级所有班级第一名得20分,第二名得分=第二名前1000名数/第一名前1000名数×20,以此类推。(2)前4800名数得分计算办法:本年级所有班级第一名得35分,第二名得分=第二名前4800名数/第一名前4800名数×35,以此类推。(3)所带班级平均分得分计算办法:根据教师所带学科班级平均分在全县同类学校的排名赋分(不含本校、私立学校),全县第一名20分,第二名19分,第三名18分,第四名17分,第五名16分,第六名15分。(4)奖励分:总分全县第一名2分,第2-10名为1.5分,第11-100名为1分。 备注:(1)平均分计算按班级学生数的98%计算,班级学生数=学籍人数加上转入(复学)人数减去转出(休学)人数。(2)休学的学生在正式复学前按原班级考评。(3)班级成绩第一名计10分,第二名得分=第二名班级成绩/第一名班级成绩×10,以此类推。(4)任课教师班级成绩=所带班级成绩和/班级数。 (三)组内成绩(满分16分) 组内成绩=前1000名数得分+前4800名数得分十所带班级平均分得分 注:(1)前1000名数得分计算办法:本年级所有教师第一名得20分,第二名得分=第二名前1000名数/第一名前1000名数×20,以此类推。(2)前4800名数得分计算办法:本年级所有教师第一名得35分,第二名得分=第二名前4800名数/第一名前4800名数×35,以此类推。(3)所带班级平均分得分计算办法:根据教师所带学科班级平均分在全县的排名赋分(不含本校、私立学校),全县第一名20分,第二名19分,第三名18分,第四名17分,第五名16分,第六名15分。(4)前1000名数和前4800名数按照双进线来计算。(5)本年级所有教师组内成绩第一名计16分,第二名得分=第二名组内成绩/第一名组内成绩×16,以此类推。 (四)名生培养分(满分2分) 名生培养分计算方法:积分总分/自己所带班级数。总分全县第一名2分,第2-10名为1.5分,第11-100名为1分;且单科进线不得低于全县前100名。 (五)附加分(满分2分) 奖励分计算方法:中途接班教师的期末成绩(暑假前)在同学科中进步,则进步(组内教师数的三分之一)个名次及以上加2分。(仅限第一学期接班) 三、年度成绩 年度成绩=年度内统考成绩之和 学年度成绩=学年内统考成绩之和 四、教师获奖授予 1.从教体局教研室分配给我校的奖项中,拿出教学质量奖各一个、优秀班主任(教研室发)各一个,分别分配给七八年级。同一人当年度在这两项评选中至多获一项奖励(本人自选)。同一人两年内以上两项奖励只能获得一次。 2.教师节荣获县表彰综合荣誉的班主任,同年度不再授予县教研室表彰的优秀班主任;同一学年度,同一教师获县级及以上荣誉(教师节表彰和省市县教学表彰)不超过3个。 3.因体罚、有偿家教、办辅导班或其他严重违纪行为被举报,造成不良影响被教体局查处的,对当事人实行一票否决,取消当年度评先树优资格。 4.本评估方案自四届一次教代会通过之日起执行(以前的评估制度同时废止),本方案解释权在校长办公会。 绩(九年级) 一、评价原则 符合教体局教研室考评制度要求,实行捆绑式评价,兼顾备课组、个人成绩、班级成绩、全员育人、优生培养。 二、教学成绩计算(满分40分) 教师个人成绩=备课组成绩(10分)十班级成绩(10分)十组内成绩(16分)十优生培养分(2分)十附加分(2分) (一)备课组成绩(满分10分) 备课组成绩根据在全县同类学校(不含私立学校)前1000、前4800、平均分名次和进行排名赋分。第一名10分,第二名9分,第三名8分,第四名7分,第五名6分,第六名5分。名次出现并列的,以前4800名率的名次为准。 (二)班级成绩(满分10分) 班级成绩=前1000名数得分+前4800名数得分十所带班级平均分得分+奖励分 注:(1)前1000名数得分计算办法:本年级所有班级第一名得20分,第二名得分=第二名前1000名数/第一名前1000名数×20,以此类推。(2)前4800名数得分计算办法:本年级所有班级第一名得35分,第二名得分=第二名前4800名数/第一名前4800名数×35,以此类推。(3)所带班级平均分得分计算办法:根据班级平均分在全县同类学校的排名赋分(不含本校、私立学校),全县第一名20分,第二名19分,第三名18分,第四名17分,第五名16分,第六名15分。(4)奖励分:总分全县第一名2分,第2-10名为1.5分,第11-100名为1分。 备注:(1)平均分计算按班级学生数的98%计算,班级学生数=学籍人数加上转入(复学)人数减去转出(休学)人数。(2)休学的学生在正式复学前按原班级考评。(3)按音体美特长生录取的学生数量(未进入文化课总分全县前4800名的),加在班级全县前4800名进线数后进行计算。(4)班级成绩第一名计10分,第二名得分=第二名班级成绩/第一名班级成绩×10,以此类推。(5)任课教师班级成绩=所带班级成绩和/班级数。 (三)组内成绩(满分16分) 组内成绩=前1000名数得分+前4800名数得分十所带班级平均分得分 注:(1)前1000名数得分计算办法:本年级所有教师第一名得20分,第二名得分=第二名前1000名数/第一名前1000名数×20,以此类推。(2)前4800名数得分计算办法:本年级所有教师第一名得35分,第二名得分=第二名前4800名数/第一名前4800名数×35,以此类推。(3)所带班级平均分得分计算办法:根据教师所带学科班级平均分在全县的排名赋分(不含本校、私立学校),全县第一名20分,第二名19分,第三名18分,第四名17分,第五名16分,第六名15分。(4)前1000名数和前4800名数按照双进线来计算。(5)本年级所有教师组内成绩第一名计16分,第二名得分=第二名组内成绩/第一名组内成绩×16,以此类推。 (四)名生培养分(满分2分) 名生培养分计算方法:积分总分/自己所带班级数。总分全县第一名2分,第2-10名为1.5分,第11-100名为1分;且单科进线不得低于全县前100名。 (五)附加分(满分2分) 奖励分计算方法:中途接班教师的中考成绩在同学科中进步,则进步(组内教师数的三分之一)个名次及以上加2分。(仅限第一学期接班) 三、年度成绩 毕业年级教师一学年总教学成绩: 上学期期末占10%,一练占15%,中考占75%。 能(一至六年级) 教学常规工作是教师业务素质和能力的重要体现,抓好教学常规的落实是学校教学工作的根本,必须坚持普查与抽查相结合的原则。其中教学常规15分,工作量3分,专业发展2分。 一、教学常规(15分) (一)备课(3分)。教师在备教材、备学生、备教法的基础上制定出学期教学计划,单元教学开始前制定出单元教学计划,周前制定出课时教学计划,做到先周备课。教务处每月检查一次。学期末依据每次检查的原始分数,合计将备课分为三个档次,分别计3、2.95、2.9分。(凡参加各级理论、写字测试等不获奖,一律按最低档次进行赋分;在上级各级各类检查中,备课出现重大问题的,一律按最低档处理) (二)公开教学(3分)。每学期学校举行一次讲课比赛。依据教务处安排的计划,在语、数、英、综合各学科分学科评出一、二、三等奖,结果按3、2.9、2.8三个档次记分。(执教县级及以上示范课及获县级讲课一等奖的教师,学期末公开教学成绩取最高档;执教校级示范课并由评课小组评定为优课的,学期末公开教学成绩取最高档,并颁发校级讲课一等奖证书;在市、县教学督导中被评为差课的,一律按最低档处理。) (三)作业布置与批改(3分)。教务处按《临沭县北城实验学校各学科教学常规业务检查细则》要求按教研组双周查,教务处月查的方式,从学生书写(1.5分)、教师批改(1分)、簿本保存(0.5分)四个方面进行检查赋分,根据结果分三档按3、2.95、2.9计分。(在上级各级各类检查中,出现重大问题的,一律按最低档处理) (四)听课(2分)。每位教师每学期听评课至少要达到县教研室规定的次数,记录规范、项目齐全、评价中肯,小结与建议有启发性与反思性。根据质量分两档按2、1.9计分。 (五)比赛活动(2分)。要求各学科教师积极组织本学科所任班级学生参加学校组织的各类活动和比赛,学期末依据活动得分分三档2、1.9、1.8进行最终赋分。 (六)素养比赛(2分)。语数英学科积极组织学生参加学校组织的学科素养比赛,学期末依据活动得分分三档2、1.8、1.6进行最终赋分。 附加说明:每次教研活动前都要进行签到,如有事不能参加需填写请假条,先由分管主任签字,再由分管校长签字批准。没有请假条不参加教研活动者一律按按旷课记录,到活动现场中途离场或提前离场一律按迟到、早退记录,计入个人考勤中;因公事出发等不能按时参加的教师要及时向教务处各分管主任说明,不进行违规记录。 二、工作量(满分3分) 教师工作量以《临沭县教育体育局关于中小学教职工工作量标准的指导意见》(沭教字〔2018〕42号)为依据,满工作量的得2.7分,超工作量的记满分3分。低于县教体局规定课时量的需兼职。 三、专业发展(2分) 以下两项合并计算,达到10分即赋满分2分,不足10分进行折合计算。 (一)管理工作加分 校级领导4分,中层教干3分,班主任2分,辅导员2分,教研组长及备课组长2分。 因各种原因承担学校安排的其他工作任务,工作量参照上述加分进行核算。 (二)专业发展加分 1.学生获奖(最高1分):所辅导学生在县级及以上组织的学习竞赛及各种音、体、美、劳等活动中获奖者予以加分。 由教育主管部门(各级教研室)组织并有相关教育主管部门盖章的,每人次加分值为:全国一、二、三等奖分别为1、1、1分;全省一、二、三等奖分别为0.8、0.8、0.8分;全市一、二、三等奖分别为0.5、0.5、0.5分;全县一等奖为0.5分,县级二、三等奖不计分。 非教育主管部门(各级教研室)组织的,无教育主管部门盖章的,按相应的分值的1/5赋分(非教育主管部门组织的最高限0.5分)。 学生参加的各项比赛获奖,该生所在班级班主任或相关学科任课教师折半加分(既是辅导教师又是班主任或任课教师的只加最高项分);学生获“优秀奖”的,以是否给教师颁发优秀辅导教师证书来定义其级别。 2.优质课、公开课、技能比赛(最高4分):全国一、二、三等奖分别为4、4、4分,全省一、二、三等奖分别3、3、3分,全市一、二、三等奖分别为3、2.5、2分,全县一、二等奖分别为2、1分,校级的不再重复加分;录像课获奖降级记分(省级按市级,市级按县级,县级按校级);非教研室举行的讲课比赛,如师德演讲等,发的是讲课比赛的证书的,折半计算。 能(七至九年级) 工作能力考核包括常规、工作量和专业发展三部分,满分20分。其中教学常规15分,工作量3分,专业发展2分。 一、教学常规 (一)教师个人常规(满分12分) 该项积分=县教研室期末督导成绩+教务处所查教学常规积分。 1.每次每项检查不按时上交的每次扣0.5分、不交的该项记0分。 2.常规簿本每次每项数量达不到县教研室要求的每少一次减0.1分;质量欠佳的减0.1分。其中督导成绩按6分折算,教务处所查得分按6分赋分。 3.年龄超过50周岁的老教师若未上交常规材料,则按照最低分减0.2分计入量化分。 4.兼课教干常规材料规定:兼课校长、中层教干的常规材料赋分,按县教研室要求必有的听课记录等项目必须齐全,根据数量和质量按《教师常规检查》进行赋分,其他教干常规检查同任课教师。 (二)执行力(满分1分) 学期初有个人工作计划、学期末有个人工作总结,按时参加学校组织的理论与业务学习并认真做好笔记,积极参与上级组织的外出学习、教师培训。计划总结、学习材料、外出学习汇报材料不交的,每次减0.1分;在学校安排的常规工作中,不服从安排或者无故旷课、旷工造成不良影响的,每次减0.2分。 (三)考试(满分2分) 1.请假 在学校或上级教育部门组织的统一考试中,没有特殊情况,监考和阅卷一律不准请假。特殊情况指《临沭县教育系统教职工请销假制度》(沭教字〔2020〕44号)中规定的婚丧嫁娶等法定假期,病假需有县级以上人民医院的病历证明,请假必须由校长批准。除上述特殊情况外,其它事假每请假一次扣0.2分。 2.监考不力 监考人员监考迟到每次扣0.1分;监考不力、失职造成学生作弊的,被巡视人员发现并通报的,每次扣0.1分;监考期间无特殊情况随意离开考场,一经发现,每人每次扣0.1分。因阅卷、试卷装订等与考务有关的工作中被教体局通报的,每人每次扣0.1分。 二、工作量(满分3分) 教师工作量以《临沭县教育体育局关于中小学教职工工作量标准的指导意见》(沭教字〔2018〕42号)为依据,满工作量的得2.7分,超工作量的记满分3分。低于县教体局规定课时量的需兼职。 三、专业发展(满分2分):以下两项合并计算,达到10分即赋满分2分,不足10分进行折合计算。 (一)管理工作加分:校级领导加4分,中层教干加3分,班主任(不含副班主任)、教研组长、备课组长加2分。 (二)专业发展加分:主要是指由学校选拔推荐,经上级教育主管部门评选的各级单项获奖证件。 1.讲课比赛、优质课、教学技能大赛赋分 优质课、公开课、技能比赛:全国一、二、三等奖分别为7、6、5分;全省一、二、三等奖分别5、4.5、4分;全市一、二、三等奖分别为4、3.5、3分;全县一、二等奖分别为3、2分;校级一、二等奖分别为2、1.5分;公开课(督导讲课发校级公开课证书)按同级一等奖赋分,录像课获奖减半赋分;非教研室举行的讲课比赛,如师德演讲等,发的是讲课比赛证书的,减半赋分。 2.论文赋分 发表论文:发表的论文,以教育主管部门认定的刊物为准(在中国知网或国家新闻出版机构网站能查询到)且2000字以上,按国家、省、市、县分别每篇计3、2、1.5、1分。(发表论文与评选论文只有第一作者加分、第二作者不加分;发表论文在县教学专项督导时不能提供出来为学校加分的不在加分之列)。 评选论文(由教体局各科室层层推选,有各级教育主管部门盖章的),按同级论文减半赋分;评选课件、典型发言、案例、教学设计、课程资源评选、数学故事、科技制作、辅导奖等,赋分等同评选论文。 3.课题研究(在教育部门备案结题) 国家、省、市、县级课题的主持人计3分、2分、1.5分、1分,参与成员减半赋分。逐级评出的教科研成果奖(需有教育主管部门盖章):国家、省、市、县一等奖,负责人计3分、2分、1.5分、1分,参与成员减半赋分;国家、省、市二等奖负责人计2分、1.5分、1分,参与成员减半赋分。教育学会等其他部门评选(盖章)的减半赋分。 备注:以上项目以证件在学校登记的时间计入相应的学期考核。证件积分时间段:第一学期:7月1日一1月31日;第二学期:2月1日—6月31日。说明:①参照证件原件、不接受各项证明②上学期证件没有按时到位、来到登记后、自动转入下学期赋分(不按时登记的不予赋分)。 二、考核结果运用 1.学校成立由校长任组长、副校长任副组长、校委会其他成员为成员的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学校办公室。教师综合量化考核结果指标中的德由办公室、工会负责考核;勤由学校办公室提供考核结果;绩、能由学校教务处提供考核结果,由学校办公室汇总后发布。 2.综合量化考核中的绩作为评选各级教学成绩奖的依据;教师综合量化考核结果作为对教师职称评聘、各级教师节表彰、职务晋升、评先树优、绩效工资发放等的依据。 本评估方案自四届一次教代会通过后执行,原方案同时废止,最终解释权归校务委员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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